唯识宗所立四种心法(心之作用)之第一。又作所取分。即外界之事物映现于心之影像。可分四种:(一)实相名相,其体为真如,是真实相之故。(二)境相名相,为能作根心的对境之故。(三)相状名相,此唯“有为法”有相状之故。于三类境中,通于独影境及带质境,乃由识所变现者。(四)义相名相,指能诠及所诠之义者。然一般所谓之相分,于上记四种相中,唯取后三相为相分之相。
相分又分为二:(一)识所顿变,即是第八阿赖耶识之种子所生之实质色法,称为本质相分。然小乘佛教及印度古代外道诸派大多主张境乃是由物质之最小单位“极微”所成,故有“渐变”之说,凡属唯物学派皆力主此说。(二)识等缘境,唯变影像,不得本质,称为影像相分。例如第六意识浮现空花兔角之相,唯有影像而无所依托之本质。(参阅“四分”1663、“本质”1975)
(术语)心法四分之一。心体变为所缘之境相者。在心理学摄所谓一切之客观。
心法四分之一。见四分条。 - 陈义孝编
成唯识论二卷十六页云:似所缘相,说名相分。 - 朱芾煌
心法四分之一,即自心体上变现出为见分所缘的境相。此在唯识学上、摄尽一切所谓客观的现象。心识是能缘虑之法,心识生起时,识体变现出相、见二分,见分是能缘虑的作用,相分是所缘虑的境相。唯识宗立论,以为宇宙万法,皆内识之所变现,故所谓相分,是第八识的色法种子——所谓相分色所变现的境相。
相分之相与像字通用,如相片又称像片,亦称肖像,故所谓相,亦就是影像。此影像不是外境的“本质色”,而是托第八阿赖耶识的“相分色”,在眼识上再变现一重“相分”(影像),由眼识的见分去缘。所以唯识学上说︰“识所缘,唯识所变。” - 于凌波居士著
相分就是由识所变现的外境。
- 梵心居士编
一部著书中,叙述教义之部分称为教相分,叙述行法之部分则称行仪分。如善导大师于净土宗之五部著述中,讲说教义之观经疏系为教相分;总称其他四部以宣说实践方法为主,则为行仪分。
与“见分薰”对称。唯识家谓七转识薰习第八识种子时,七转识之四分中,所缘之相分薰自分之种子及本质之种子,称为相分薰。(参阅“二种薰习”239)
如摄论二卷一页至十七页广说。 - 朱芾煌
瑜伽一卷十一页云:无相分别者:谓随先所引,及婴儿等,不善名言者,所有分别。 - 朱芾煌
世亲释四卷十七页云:显相分别者:谓眼识等、幷所依识、显现似彼所缘境相、所起分别。有所分别,或能分别;故名分别。无性释四卷二十四页云:显相分别者:谓眼识等、幷所依识、显现似彼所缘相故。 - 朱芾煌
瑜伽一卷十一页云:有相分别者:谓于先所受义,诸根成就,善名言者,所起分别。
二解 如八种分别能生淫贪中说。
三解 如生欲虚妄分别八种中说。 - 朱芾煌
世亲释四卷十七页云:缘相分别者:谓色等识为所缘相所起分别。无性释四卷二十四页云:缘相分别者:谓分别色等,有如是缘相。 - 朱芾煌
如摄论二卷十七页至二十二页广说。 - 朱芾煌
佛地经论六卷二页云:此中意说妙观察智、普能观察一切境故;遍似一切诸界趣生烦恼业等所感,诸行成熟所摄心心法等因果相现。谓诸如来大圆镜智增上所生妙观察智、虽无所取能取执着;远离一切烦恼所知二垢障故,观察一切因果等事、及能说故;如净圆镜,现众影像。一切境相、皆现其中。然无镜智无差别过。大圆镜智、以于一切皆不愚故;虽能显现一切影像;任运转故,而无分别。此智能现一切境相,亦有分别。若无分别;则不能观因果等事、及为众会说法断疑。此文定证无漏心等、亦有相分。如来智上、五趣三界无边因果、具足现故。又云:无分别智、亦定尔耶?所缘真如、不离智体,不可定尔。后得俗智、虽不离真;有分别故,不证真体;但自变作真相而缘。故不可难。如诸异生心缘无漏心上所有无漏境相、虽似无漏,实是有漏,此亦应尔。唯识道理、决定如是。心所变相,虽相似有;而实无体。若不尔者;应有色等,如心心法;不成唯识。若彼实有,但不离识,名唯识者;心及心法,亦不离彼色等诸相,应名唯境。便成大过。 - 朱芾煌
瑜伽七十一卷四页云:问:此诸现观,几有相?几无相?答:四、有相。一、无相。一、亦有相,亦无相。 - 朱芾煌
瑜伽一百卷十页云:略由二相,应知建立分别法相摩怛理迦。一者、先略序事;二者、卽依如是所略序事,后当广辩。 - 朱芾煌
佛地经论三卷九页云:复次如是所说四智相应心品,为有相分见等分耶?定有见分照所照境。有自证分,通照见分证自证分。证自证分,照自证分,故亦定有。若无如是三分差别;应无所缘。应不名智。相分不定。有义,真实无漏心品,无障碍故;亲照前境。无逐心变似前境相。以无漏心,说名无相无分别故;又说缘境不思议故。有义,真实无漏心品,亦有相分。诸心心法,法尔似境显现,名缘。非如钳等动作取物,非如灯等舒光照物。如明镜等,现影照物。由似境现,分明照了;名无障碍。不执不计,说名无相亦无分别。妙用难测,名不思议。非不现影。若言无相,则无相分;言无分别,应无见分。都无相见;应如虚空,或兔角等;应不名智。无执计故;言无能取所取等相。非无似境缘照义用。若无漏心全无相分;诸佛不应现身土等种种影像。如是则违处处经论。转色蕴依,不得色者;转四蕴依,应无识等。则成大过。有义,无漏无分别智相应心品,无分别故;所缘真如,不离体故;如照自体,无别相分。若后得智相应心品;有分别故;所缘境界,或离体故;如有漏心,似境相现;分明缘照。若无漏心,缘离体境;无似彼相而得缘者。观所缘论,不应说言五识上无似极微相。故非所缘。如是境相,同无漏心无漏种起。虽有相似有漏法者:然非有漏。如有漏心似无漏相,非无漏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