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vi^ta-mala,巴利语同。谓远离烦恼之垢秽。一般惯称“远尘离垢”,系法眼(梵dharma -caks!u ,巴dhamma-cakkhu )之形容词。四谛、缘起之理乃佛教正确之人生观、世界观,若能在理论上真实理解,即得照见真理之智慧眼(即法眼),而达初步圣者之须陀洹道(预流向)。以此法眼能远离理论上之见惑,故称远尘离垢(梵virajavi^tamala ,巴同)。在原始佛教之经典中,闻佛陀与佛弟子说法而得远尘离垢之法眼者甚众,如杂阿含经卷五之差摩比丘、长阿含经卷二之庵婆婆梨女等。其后大乘经典亦承此说,如维摩诘所说经卷一佛国品即有(大一四·五三九上)“远尘离垢,得法眼净”之语。[杂阿含经卷十五、有部律破僧事卷七、注维摩诘经卷一]
(术语)离烦恼之垢染也。维摩经佛国品曰:“远尘离垢,得法眼净。”注曰:“肇曰:尘垢八十八使也。”
脱离烦恼的垢染。 - 陈义孝编
脱离烦恼的垢染。
- 梵心居士编
梵语vimala^-bhu^mi,音译维摩罗普。又作离垢、无垢地、净地、具戒地。菩萨修行五十二阶位中十地位之第二位。入于此地得守清净戒行,远离烦恼垢染。又以此地具足三聚净戒故,亦称具戒地。[六十华严经卷二十三、成唯识论卷九]
(术语)菩萨行位十地第二之名。具清净之戒行,离烦恼之垢染,故名。唯识论九曰:“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
菩萨十地之一。见菩萨十地条。 - 陈义孝编
瑜伽四十八卷二页云:远离一切犯戒垢故;名离垢地。由离一切犯戒垢故;卽此名为增上戒住。彼离垢地,当知卽此增上戒住。如增上戒住、广说其相。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三页云:远离一切微细犯戒;是故第二、名离垢地。
三解 摄论三卷二页云:何故二地、说名离垢?由极远离犯戒垢故。世亲释七卷十七页云:何故二地名为离垢?由此地中,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戒。性戒成故;诸犯戒垢,已极远离。无性释七卷二十页云:由极远离犯戒垢者:谓此地中、性戒成故;远离一切毁戒秽垢。
四解 显扬三卷一页云:二、离垢地。谓诸菩萨、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过一切声闻独觉地,证得极净妙尸罗蕴,对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为离垢。
五解 成唯识论九卷十三页云:二、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 - 朱芾煌
修唯识行,于第四修习位中十地的第二位。此位菩萨,具清净戒,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染。如《解深密经》云:远离一切微细犯戒,是故第二名离垢地。唐代遁伦撰著《瑜伽论记》,有云:“故犯名粗,误犯名细,初离故犯,二地离误,故云远离微细犯戒。” - 于凌波居士著
指远离烦恼垢染,得见圣道之清净法眼。法苑珠林卷八十六(大五三·九一八下):“既见彼佛已,愿得离垢眼;成无上菩提,普及于含识。”
(术语)离烦恼垢染之清净法眼也。以可见得圣道故。维摩经佛国品曰:“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往生要集末曰:“愿得离垢眼,证无上菩提。”
脱离烦恼之垢染的清净法眼。 - 陈义孝编
脱离烦恼之垢染的清净法眼。
- 梵心居士编
(术语)见二种清净条。
世亲释五卷三页云:离垢清净者:卽此真如,远离烦恼所知障垢。卽由如是清净真如,显成诸佛。 - 朱芾煌
指舍利弗当来成佛之国名。据法华经譬喻品载,舍利弗于未来世过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劫,供养千万亿佛,奉持正法,具足菩萨所行之道,当得作佛,号华光如来,国名离垢。其土平正清净,安隐丰乐,天人众多,其时,华光如来亦以三乘教化众生。
(界名)舍利弗当来成佛之国名也。见法华经譬喻品。
舍利弗将来成佛的国名。 - 陈义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