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vi^ta-mala,巴利語同。謂遠離煩惱之垢穢。一般慣稱“遠塵離垢”,系法眼(梵dharma -caks!u ,巴dhamma-cakkhu )之形容詞。四谛、緣起之理乃佛教正確之人生觀、世界觀,若能在理論上真實理解,即得照見真理之智慧眼(即法眼),而達初步聖者之須陀洹道(預流向)。以此法眼能遠離理論上之見惑,故稱遠塵離垢(梵virajavi^tamala ,巴同)。在原始佛教之經典中,聞佛陀與佛弟子說法而得遠塵離垢之法眼者甚衆,如雜阿含經卷五之差摩比丘、長阿含經卷二之庵婆婆梨女等。其後大乘經典亦承此說,如維摩诘所說經卷一佛國品即有(大一四·五叁九上)“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之語。[雜阿含經卷十五、有部律破僧事卷七、注維摩诘經卷一]
(術語)離煩惱之垢染也。維摩經佛國品曰:“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注曰:“肇曰:塵垢八十八使也。”
脫離煩惱的垢染。 - 陳義孝編
脫離煩惱的垢染。
- 梵心居士編
梵語vimala^-bhu^mi,音譯維摩羅普。又作離垢、無垢地、淨地、具戒地。菩薩修行五十二階位中十地位之第二位。入于此地得守清淨戒行,遠離煩惱垢染。又以此地具足叁聚淨戒故,亦稱具戒地。[六十華嚴經卷二十叁、成唯識論卷九]
(術語)菩薩行位十地第二之名。具清淨之戒行,離煩惱之垢染,故名。唯識論九曰:“離垢地,具淨屍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菩薩十地之一。見菩薩十地條。 - 陳義孝編
瑜伽四十八卷二頁雲:遠離一切犯戒垢故;名離垢地。由離一切犯戒垢故;卽此名爲增上戒住。彼離垢地,當知卽此增上戒住。如增上戒住、廣說其相。
二解 瑜伽七十八卷叁頁雲:遠離一切微細犯戒;是故第二、名離垢地。
叁解 攝論叁卷二頁雲:何故二地、說名離垢?由極遠離犯戒垢故。世親釋七卷十七頁雲:何故二地名爲離垢?由此地中,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性戒成故;諸犯戒垢,已極遠離。無性釋七卷二十頁雲:由極遠離犯戒垢者:謂此地中、性戒成故;遠離一切毀戒穢垢。
四解 顯揚叁卷一頁雲: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屍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爲離垢。
五解 成唯識論九卷十叁頁雲:二、離垢地。具淨屍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 - 朱芾煌
修唯識行,于第四修習位中十地的第二位。此位菩薩,具清淨戒,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染。如《解深密經》雲:遠離一切微細犯戒,是故第二名離垢地。唐代遁倫撰著《瑜伽論記》,有雲:“故犯名粗,誤犯名細,初離故犯,二地離誤,故雲遠離微細犯戒。” - 于淩波居士著
指遠離煩惱垢染,得見聖道之清淨法眼。法苑珠林卷八十六(大五叁·九一八下):“既見彼佛已,願得離垢眼;成無上菩提,普及于含識。”
(術語)離煩惱垢染之清淨法眼也。以可見得聖道故。維摩經佛國品曰:“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往生要集末曰:“願得離垢眼,證無上菩提。”
脫離煩惱之垢染的清淨法眼。 - 陳義孝編
脫離煩惱之垢染的清淨法眼。
- 梵心居士編
(術語)見二種清淨條。
世親釋五卷叁頁雲:離垢清淨者:卽此真如,遠離煩惱所知障垢。卽由如是清淨真如,顯成諸佛。 - 朱芾煌
指舍利弗當來成佛之國名。據法華經譬喻品載,舍利弗于未來世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劫,供養千萬億佛,奉持正法,具足菩薩所行之道,當得作佛,號華光如來,國名離垢。其土平正清淨,安隱豐樂,天人衆多,其時,華光如來亦以叁乘教化衆生。
(界名)舍利弗當來成佛之國名也。見法華經譬喻品。
舍利弗將來成佛的國名。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