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教中,所舉行之護摩,與唱誦本尊之真言等,以不顯示于人,故稱秘法。與修法、意法同。狹義而言,謂師者之秘義非可輕易傳授,一般修法可分大法、秘法、普通法叁種,此即其中之第二法。于日本,此類秘密修法亦每因流派之異而有所不同,有傳授蘇悉地法、五秘密法等法者,亦有受灌頂之後始傳授秘法者。(參閱“修法”4044)
(術語)有通別之二稱。通稱行于密教。護摩念誦之總名也,不顯露示人。故曰秘法。別稱分大法、准大法、秘法、通途法之四段,而第叁段之別目也。蘇悉地法,五秘密法等之傳法,許于灌頂已後者,總曰秘法。
秘教的修法,因秘教的修法很秘密,不隨便公開示人。 - 陳義孝編
秘教的修法,因秘教的修法秘密而不隨便示人,故名密法。
- 梵心居士編
爲日本日蓮宗教義。又作叁秘。指叁種大秘密之法門,即:(一)本門本尊,(二)本門題目,(叁)本門戒壇。此叁者微妙深遠,非凡夫所能了知,唯佛與佛所證悟之法。
(修法)尊勝佛頂尊之秘密修法也。見尊勝法條。
(修法)又雲溫座護摩。謂續修護摩法也。
(修法)先本尊加持,爲智拳印,次一印叁明,先于內五股印大咒叁返,次以同印二頭指招中咒(口傳)叁返,次以同印二大指押二無名,小咒(口傳)叁返。見日本心舟七刀印田五。
密教修法有諸尊別行與諸尊合行二種護摩法。別行,即對諸尊各別修護摩供;合行,即于一壇同時勸請諸尊,而合修護摩供。
(修法)真言之護摩法,有諸尊合行與諸尊別行之二,別行者,于諸尊各各修護摩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