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观我空法空有为空无为空等空理之法。般若经说之。宝积经七十八曰:“欲除如是过,当离诸利养。远离在空闲,修习于空法。”中论二曰:“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法华经弟子授记品曰:“于诸佛所说空法,明了通达。”[囗@又]谓小乘之涅槃。法华经譬喻品曰:“我悉除邪见,于空法得证。”
观我空法空有为空无为空等空理之法。 - 陈义孝编
观我空、法空、有为空、无为空等空理之法。
- 梵心居士编
(术语)第一义空之妙理也。见第一义空条。
(术语)与我空法有同。
意指“我”为空无而“法”为实有。为说一切有部等之主张。众生之肉体乃五蕴假合而成,故无常一性,亦无支配之能力,是为“我空”。然对于其他存在之一切法,认为并非空无,而实有其独立之本质及实体,故说“法有”。反之,若将其他存在之一切法亦视为空,则称为“我法二空”、“人法二空”;我法二空系大乘佛教之主张。
此指“我”为空无而“法”为实有。此为小乘说一切有部等的主张。众生的肉体乃五蕴假合而成,故无常一性,亦无支配之能力,是为“我空”。然对于其他存在的一切法,认为并非空无,而实有其独立的本质,故说“法有”。反之,若将其他存在之一切法亦视为空,则称为“我法二空”,这是大乘佛教的主张。 - 于凌波居士著
(术语)五种法身之一。谓如来之法身,融通三际,包括大千,一性圆明,远离诸染也。非言彼身外之虚空即法身也。
想使不存在的变成存在的,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事。 - 庄春江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