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觀我空法空有爲空無爲空等空理之法。般若經說之。寶積經七十八曰:“欲除如是過,當離諸利養。遠離在空閑,修習于空法。”中論二曰:“大聖說空法,爲離諸見故。”法華經弟子授記品曰:“于諸佛所說空法,明了通達。”[囗@又]謂小乘之涅槃。法華經譬喻品曰:“我悉除邪見,于空法得證。”
觀我空法空有爲空無爲空等空理之法。 - 陳義孝編
觀我空、法空、有爲空、無爲空等空理之法。
- 梵心居士編
(術語)第一義空之妙理也。見第一義空條。
(術語)與我空法有同。
意指“我”爲空無而“法”爲實有。爲說一切有部等之主張。衆生之肉體乃五蘊假合而成,故無常一性,亦無支配之能力,是爲“我空”。然對于其他存在之一切法,認爲並非空無,而實有其獨立之本質及實體,故說“法有”。反之,若將其他存在之一切法亦視爲空,則稱爲“我法二空”、“人法二空”;我法二空系大乘佛教之主張。
此指“我”爲空無而“法”爲實有。此爲小乘說一切有部等的主張。衆生的肉體乃五蘊假合而成,故無常一性,亦無支配之能力,是爲“我空”。然對于其他存在的一切法,認爲並非空無,而實有其獨立的本質,故說“法有”。反之,若將其他存在之一切法亦視爲空,則稱爲“我法二空”,這是大乘佛教的主張。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五種法身之一。謂如來之法身,融通叁際,包括大千,一性圓明,遠離諸染也。非言彼身外之虛空即法身也。
想使不存在的變成存在的,表示這是不可能的事。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