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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辨梵名 Bhavaviveka、音譯婆毗吠伽,南天竺人,與護法爲同一時代人,他曾到中天竺向衆護學習龍樹的空宗理論,著有《大乘掌珍論》二卷(唐玄奘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唐波羅頗密多羅譯),是當時有名的大乘空宗論師。護法是唯識十大論師之一,著作豐富,弟子衆多(見護法條)。清辨造《掌珍論》後,引起空、有法義之诤。這在當時是一場十分激烈的法義論戰。兩家言論如下:護法造《唯識叁十頌釋》,(窺基譯《成唯識論》,即以護法之釋論爲主要依據。)主張諸法皆由因緣而生,而將一切諸法分爲叁性,即:一者遍計所執性,爲妄情所現之法,故說爲空;二者依他起性,諸法皆因緣而生,故說爲有(假有);叁者圓成實性,即一切法的本體悉皆真實,故說爲有。《成唯識論》卷八稱:“此叁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爲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爲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爲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
清辨造《大乘掌珍論》,主張一切皆空,不僅因緣和合的有爲法空,永恒真理的無爲法亦空。《掌珍論》卷上有偈曰:“真性有爲空,如幻緣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意思是說,因緣和合的有爲法,都是虛幻不實的,故說爲空;而無爲法沒有實性,有如“空華”,所以也是空。《成唯識識》卷叁,對清辨“一切皆空”的理論提出反駁,論曰:“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爲究竟者,依此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爲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爲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爲軍旅?”上一段論文的意思是:有些執大乘空宗“一切皆空”爲究竟理論者,根據這種錯誤的比量,否定阿賴耶識及一切法的存在,這就違背了唯識宗所依六經十一論的理論,認爲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等全屬虛妄。如果說“一切皆空”的理論能夠成立,那世出世間的一切染淨因果就不存在了。同時,那些精勤修行、希望成佛證果的人,豈不像是征用石女的兒子去打仗、完全落空嗎?總之,以護法爲代表人物的大乘有宗以爲:作爲客觀事物的“外境”是空的,而作爲主觀的能認識的“心識”是實有的。而以清辨爲代表人物的大乘空宗認爲:不僅外境是空,心識也是空的。《成唯識論》卷二曰:“清辨計言,若論世谛,心境俱有;若依勝義,心境俱空。”由此看來,護法是以萬法緣起立法相門,主張因緣所生法爲有;清辨是以萬法實相立觀心門,主張畢竟皆空。 關于當時的空有之爭,後世看法不一。法藏的《楞伽玄義》中解釋說,清辨破有,護法破空,雖似相破,實是相成,因爲相破的結果,益發彰顯“真空妙有”的佛教至理,此說不無卓見。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