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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十六行相中之四行相。观苦谛之境,而起四种之观解。即苦谛为三界迷妄之果报,而一切世间之法也。此世间之法,为由众缘和合而存在者,因缘散亦随而忽灭,故为非常,又逼迫恼害有情之心身,故为苦,又诸法自我心身至于妻子眷族,无一可定为我有者,故为空,又诸法无常住之义,亦无常一主宰之义,无可执而为我者,故观为非我也。
俱舍论二十六卷十页云:谓苦圣谛有四相。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缘故非常。逼迫性故苦。违我所见故空。违我见故非我。又云: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担故苦。内离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又云:生灭故非常。违圣心故苦。于此无我故空。自非我故非我。又云:又为治常乐我所我见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