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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法苑珠林叁十九曰:“依宣律師祇洹寺感通記雲:經律大明祇洹寺基趾,多雲八十頃地一百二十院。准約東西近有十裏,南北七百余步。只陀須達二人共造,成之已後,經二百年,被燒都盡。則當此土周姬第十叁王平王叁十一年。(中略)于後五百年,有旃育迦王,依地而起,十不及一。經于百年,被賊燒盡。經十叁年,有王六師迦者,依前重造。屋宇壯麗,皆寶壯嚴。一百年後,惡王壞之,爲殺人場。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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