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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七卷六頁雲:滅盡無想二定、由叁。除所緣緣。非能緣故。由因緣者:謂由二因。一、俱有因。謂生等相。二、同類因。謂前已生同地善法。等無間緣謂入定心及相應法。增上緣者:謂如前說。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礙心等起;故與心等。但爲等無間;非等無間緣。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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