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akrishnaParamahansa, 1834~1886)又作拉摩克利須那。本名 Gada^dhar Chatterji, Cattopa^dhya^ya。近代印度宗教改革家。生于孟加拉貧窮之婆羅門家庭。氏對伽梨女神(梵Ka^li^ )有熱烈之信仰,將之奉爲宇宙與母親,而融入生活中。曾于森林中修行,凡十二年,體證與神冥合之叁昧,又修習瑜伽,遂脫離現世,更名爲羅摩克利須那(意指學識淵博而超俗者)。
氏嘗取回教、基督教思想與近代西歐思想相較,結論是殊途同歸。並認爲所有宗教之最高旨趣均爲真理,均臻達同一神,僅形式、名稱及選擇之道路不同。故若能立于包容、宥和之立場,自無我無差別之人格發出愛與光,將能獲得更多民衆信仰。在印度教基礎上提出“人類宗教”之主張,其教說主要有如下六點:(一)一切宗教均爲真與善。(二)神爲非人格、不可知、非理論者,遍于宇宙一切,人類之靈魂即爲真正神聖者。(叁)偶像崇拜爲一種健全精神形式之崇拜。(四)印度教之各要素均有其價值,不可輕率倡言改革。(五)印度國民繼承最古老之精神文化遺産,超越現今西歐之無理性,不久將可領導全世界之精神文明。(六)歐美物欲、利己之文明使人墮落,印度人民應維護自己之宗教與文明,同時廣泛吸收西歐之教育與文物製度,共跻于現代世界之林。
氏盡畢生精力于印度教之確立與實踐運動,後始由其門弟集錄其生平言行,作“羅摩克利須那語錄”四篇。其高徒維威卡難達(Viveka^nanda)承繼師志,于一八九七年創設羅摩克利須那傳道會(The RamakrishnaMission),又稱羅摩克利須那教會,總部設于加爾各答。該會旨在宣揚羅摩克利須那之遺訓,與印度其他教派建立親密之情誼,以實現世界宗教之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