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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八十七卷二十二頁雲: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何等爲五?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爲道,一切種非道爲非道。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爲令趣道,不趣非道。叁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爲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爲宣說。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能說不同分法。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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