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聖道所證得之果報。即指菩提涅槃。[天臺四教儀集注卷中本]
(二)指四種沙門果中之阿羅漢果。[華嚴五教章卷二]
(術語)菩提涅槃也,是依聖道所得,故曰聖果,此果爲真正,故曰聖果。楞嚴經一曰:“雖得多聞,不成聖果。”淨住子曰:叁乘聖果。十地功德。”
依聖道而得之果,即菩提涅槃。 - 陳義孝編
依聖道而得之果,即菩提涅槃。
- 梵心居士編
全一卷。清代僧超幹撰。收于中國佛寺史志彙刊第一輯。杭州鳳凰山聖果寺建于隋文帝開皇二年(582),至唐朝,無著文喜禅師複興開法,始稱聖果寺。宋高宗南渡,曾改爲苑。明嘉靖叁十五年(1556)被焚,叁十七年僧正因複建。此後,曆經更變。清康熙初年,超幹因該寺無有記錄,乃修鳳凰山聖果寺志一卷,收詩、舊迹、記、疏、高僧人物等文獻。吉光片羽,彌足珍貴。
俱舍論十八卷十叁頁雲:如契經說:施預流向,其果無量。施預流果,果量更增。乃至廣說。頗有施非聖果、亦無量耶?頌曰:父母病法師,最後生菩薩。設非證聖者,施果亦無量。論曰:如是五種,設是異生;但施、亦能招無量果。住最後有,名最後生。法師四田中,是何田所攝?是恩田攝。所以者何?爲諸世間大善友故。無明所盲者,能施慧眼故。開示世間安危事故。令有情生起無漏法身故。以要說者善說法師,乃至能爲佛所作事,故于彼行施,便招無量果。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