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由自力證悟第一義之真理。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二載,所謂自證者,唯佛能自證,非從他人而得;且佛所自證之甚深智,縱有神力加持,亦無法傳授他人。[正法眼藏卷七十五自證叁昧章]
(術語)第一義之真理非從他得而自證悟者,謂之自證。演密鈔二曰:“言自證者,但是佛自證,不從他得也。”
親自證悟和體驗。 - 陳義孝編
親自正悟和體驗。
- 梵心居士編
(一)因明用語。于因明中,指自己認知之作用。[因明正理門論]
(二)又作自體分。指唯識家于心之作用所立“四分”之一。自,自體之義;證,證知之義。亦即心識之自體能證知自己“見分”(認識活動),及“證自證分”的內在之作用。(參閱“四分”1663)
見四分條。 - 陳義孝編
成唯識論二卷十七頁雲:相見所依自體名事。卽自證分。此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 - 朱芾煌
又作自體分,唯識宗所立識體四分的第二分。自是自體;證爲證知,即爲自覺的證知作用。四分中的見分有緣慮、了別相分的作用,但不能自知其所見有無謬誤,故必須另有一證知見分的作用,即是自證分。自證分即識之自體,故又名自體分。自證分還有一種再度知的作用,與自證分互相爲證,以證二者有無謬誤。參閱“識體四分”條。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與自證壇同。
(術語)謂理智不二之大日法身。五種法身中之法界身,四種法中之自性身是也。此爲法界體性智所成。在胎藏界爲八葉中胎之大日,在金剛界爲一印會之大日是也。就密家之古義言之,此自證身爲自受法樂,從自心流出內證之諸眷屬,常說兩部之大經。就其新義言之,大日之自證身具自利利他之二德,依其利他之德,于自證會而自住于加持叁昧現加持身,爲未世衆生說兩部之大經。見法身條附錄。大日經疏五曰:“內心妙白蓮者,此是衆生本心。妙法芬陀利華秘密標幟:華臺八葉圓滿均等,如正開敷之形。華蓮臺是實相自然智慧,蓮華葉是大悲方便也。正以此藏爲大悲胎藏曼荼羅之體,其余叁重是從此自證功德流出,諸善知識入法門耳。”
五種法身中之法界身及四種法身中之自性身。 - 陳義孝編
五種法身中之法界身及四種法身中的自性身。
法界身,如來法身具六大體性,周遍法界,故名法界身。
自性身即菩薩的真真,法性理智,自然具足。
- 梵心居士編
爲“化他壽”之對稱。日本真言宗嘗謂無量壽佛之壽命爲無量,此無量之壽,若就佛所自證法身不壞之德常住不變而言,稱爲自證壽;若就所化衆生無量且無際限而言,則稱爲化他壽。
(術語)謂一切諸佛無量壽之德也。
(術語)金剛界之成身會曼荼羅是也。先于色究竟天五相成身,證得圓滿之佛身,直降于須彌頂先從大日如來之自心流出四方四偉之四親近,總爲十六大菩薩,次從四方之四佛流出大日親近之四波羅蜜菩薩,次從大日如來對于四方之四佛流出喜發歌舞之四內供,次自四方之四佛爲奉答之流出香花燈塗之四菩薩,終爲攝引一切衆生從大日如來流出鈎索鎖鈴之四菩薩。是自證壇之相也。
解讀爲「如果想要表達自己的體證」,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此句。 - 莊春江居士編
成唯識論二卷十七頁雲:複有第四證自證分。此若無者,誰證第叁。心分既同;應皆證故。又自證分,應無有果。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應見分是第叁果。見分或時非量攝故。由此見分不證第叁。證自體者,必現量故。 - 朱芾煌
唯識宗所立識體四分的第四分。這是識體作用的一部分,即是對自證分再加以證知的作用。自證分有證知見分的作用,但誰來證知自證分有無謬誤呢?于是識體更起能緣作用,以證知自證分的所證是否正確,此再度證知的作用,即是證自證分。但誰來證知證自證分有無謬誤呢?就是原來的自證分,因爲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二者互緣互證的作用,所以就不必另立一個證自證分了。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