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語s/ari^ra,巴利語sari^ra。即死屍、遺骨之意。又作實利、設利羅、室利羅。意譯體、身、身骨、遺身。通常指佛陀之遺骨,而稱佛骨、佛舍利,其後亦指高僧死後焚燒所遺之骨頭。金光明經卷四舍身品(大一六·叁五四上):“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又安置佛舍利之寶塔,稱爲舍利塔;安置佛舍利之瓶,稱爲舍利瓶;供養佛舍利之法會,則稱爲舍利會。
梵語s/ari^ra,或由動詞 s/ri(令依)轉爲名詞,意謂所依之身體;或由動詞s/r!(破壞)轉變而來,意謂易破壞。又梵語dha^tu,音譯馱都,爲舍利之異稱,據巴利文長部經注(Suman%gala-vila^sini^)所說,連結完整之身體(sari^ra)火焚後,變成如磨過之真珠、黃金等之粉末(dha^tuyo,爲dha^tu 之複數);依之可知,sari^ra即指死屍;dha^tuyo 則指荼毗後之遺骨;前者即稱全身舍利,後者稱爲碎身舍利。
長阿含卷四遊行經、菩薩處胎經卷叁常無常品、法華經提婆達多品等亦有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之說。另有謂將遺骨全部收入一塔者,稱爲全身舍利;將遺骨分置多處者,稱爲碎身舍利。關于全身、碎身舍利之說,或起源于古代印度梨俱吠陀時期所行之土葬與火葬二法,而以土葬之遺體稱爲全身舍利,以火葬後之遺骨稱爲碎身舍利。浴佛功德經分舍利爲二:(一)生身舍利,又稱身骨舍利,即佛之遺骨。(二)法身舍利,又稱法頌舍利,即佛所遺之教法、戒律,而以舍利比喻之。法苑珠林卷四十分舍利爲叁:(一)骨舍利,其色白。(二)發舍利,其色黑。(叁)肉舍利,其色赤。
一般所說之舍利系骨片,故其形狀、大小不一,質地堅硬而細致;我國則多以豆粒狀者稱爲舍利。據傳佛之遺骨叁分與諸天、龍王及人間;如帝釋天得受佛之牙舍利,歸返天上供養,捷疾鬼曾奪走一枚。又于禮拜佛舍利外,亦有禮拜阿難、目連、舍利弗等之舍利者。蓋禮拜遺身舍利之趣旨,與禮拜佛成道之菩提樹、金剛寶座、佛經行之足迹等皆同,即欲結下“值佛聞法”之因緣而速成菩提之意。
關于佛入涅槃後,八國分配佛舍利之事迹,詳載于諸經。依長阿含卷四遊行經記載,其時,波婆國(巴Pa^va^ )之末羅(巴Malla )民衆欲分得舍利,于本土起塔供養,乃備四種兵至拘屍城(巴Kusi^na^ra ),遣使者請分舍利。然拘屍王謂世尊于該國滅度,國內之士民當自供養,遂拒分舍利。同時遮羅頗國(巴All
akappa )之諸跋離(巴Buli )民衆、羅摩伽國(巴Ra^maga^ma )之拘利(巴Kol!iya )民衆、毗留提國(巴Vet!hadi^pa )之婆羅門衆、迦毗羅衛國(巴Kapila )之釋種(巴Sakya )民衆、毗舍離國(巴Vesa^li^ )之離車(巴Licchavi^ )民衆、及摩揭陀國(巴Magadha )阿阇世王(巴Aja^ta-sattu )亦各備四種兵進渡恒水,敕香姓婆羅門(巴Don!a )請分舍利,拘屍王亦以同理由拒分舍利,諸王即欲執幹戈以力取,香姓婆羅門告谕彼等不可,乃八分舍利與八國,八國皆得舍利而歸,各起塔供養。
有關八塔之位置亦有多種傳說。西元一八九八年,法人皮佩(W.C. Peppe/)于尼泊爾國南境之皮普拉瓦(Pi^pra^va^)發掘古墳,得一大石櫃,其中藏有蠟石壺二個、蠟石器一個、蠟石箧一個及水瓶之破片若幹。蠟石壺一小一大,皆收骨片,小壺爲球狀,分成上下二部,上半爲壺蓋,附有瓶形之把手,蓋上刻有阿育王時代或該時代以前所使用之 Brahmi^ 文字之銘文二行,內容謂:此乃佛陀舍利龛,爲著名的釋迦族及其妹、妻子等所奉祀。由此刻銘可知其骨片爲八國分配釋尊舍利時分與迦毗羅衛國之一分,亦可證明長阿含等經所傳者爲事實。尼泊爾發掘之佛骨後由英國政府贈與暹羅國王,王複以部分贈與錫蘭(斯裏蘭卡)、緬甸及日本等國。
八分舍利後,至阿育王時,王開啓羅摩伽國以外之七塔,取其舍利盛于八萬四千寶箧,建立八萬四千寶塔。據巴利文大史(Maha^vam!sa, ch. xvii)載,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巴Mahinda )至錫蘭弘教,天愛帝須王(巴Deva^nam!piya-tissa )即向阿育王請求舍利,並以極莊嚴之儀式迎請。另據高僧法顯傳師子國(錫蘭)條載,該國王城中有佛齒精舍。大唐西域記卷十一亦有相同之記載,謂僧伽婆羅國(錫蘭)王宮之側有佛牙精舍。
西域地方亦盛行供養佛舍利,如法顯傳載,那竭國界醯羅城中有佛頂骨精舍。西域記卷一迦畢試國條載,該國有龍王所建之窣堵波,其中供奉如來之骨肉舍利;在王城西北之大河南岸有舊王伽藍,其中供奉如來頂骨一片。又據西域記卷十二載,玄奘歸國時攜回如來舍利一五○粒。宋高僧傳卷一則載,唐代義淨歸國時攜回舍利叁百粒。
在我國,由于至誠而感得舍利之記述甚多,如出叁藏記集卷十叁載,康僧會至江東見吳王孫權,王問佛法之靈驗事,乃祈請叁七日,感得舍利,王命力士以鐵槌砧擊之,無絲毫異狀,大爲歎服,遂創立建初寺。又廣弘明集卷十七、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法苑珠林卷叁十八、卷四十等,亦多記載晉代、劉宋以後有關舍利之神異及建造舍利塔之事迹。該類由至誠感得之舍利,與佛之真身舍利自是不同。
據法苑珠林卷叁十八載,廣弘明集卷十五所列舉之十九座舍利塔中的岐陽法門寺,于北周武帝滅佛(574)後,複于唐顯慶四年(659)重開塔基,得舍利八粒。翌年,敕令請入東都大內供養,龍朔二年(662)還寺,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再請入宮中,其時韓愈上奏“佛骨表”,謂佛乃夷狄之人,其枯骨不得入宮中,宜付諸水火而根絕之,帝怒而貶之爲潮州刺史,另敕張仲素撰“佛骨碑”。
在日本,亦早有感得舍利之事,如日本書紀卷二十敏達天皇十叁年條載,司馬達等于所設齋會中感得舍利,呈與大臣蘇我馬子,馬子嘗試以鐵錘擊之而不壞,投入水中而不沈。此外,據大智度論卷五十九載,即使供養小如芥子之舍利,功德亦無量無邊。[雜阿含經卷二十叁、佛般泥洹經卷下、佛本行集經卷七“八王分舍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法稱品、寶箧印陀羅尼經、無垢淨光大陀羅尼經、十誦律卷六十“五百比丘結集叁藏法品”、法華經玄贊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八、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一、廣弘明集卷一、洛陽伽藍記卷五、慧琳音義卷二十七]
(二)梵語s/a^ri 或 s/a^rika^,巴利語sa^ri^或sa^lika^。即百舌鳥。音譯奢利、奢唎、奢梨迦。又稱鸲鹆鳥、鹦鹆鳥、鹙鹭鳥、鹙露鳥、春鸲鳥、反舌鳥。大樓炭經卷二阿須倫品(大一·二八七中):“樹上有飛鳥止,名爲鶴、孔雀、鸲鹆、白鴿,悉在樹上,甚好相和而鳴。”
蓋此鳥有二種,(一)學名 Gracula religiosa,(二)學名 Turdus salica。前者棲息于印度、緬甸、馬來半島等地,身長約二十五公分,嘴爲橙色,腳黃色,羽毛黑色,眼下及下頭部有肉垂,能爲人語。
又據玄應音義卷二十一所載,梵語sa^ri^ka^(舍利)爲雌鳥;梵語sa^ra(舍羅)則爲雄鳥。[起世因本經卷七、大威德陀羅尼經卷七、阿彌陀經、玄應音義卷二十二、慧苑音義卷下]
(叁)爲舍利子之略稱。即舍利弗(梵S/a^riputra ),爲佛陀十大弟子之一,以智慧第一著稱。其母之眼似舍利鳥,故取名舍利,所生之子,則稱舍利子。[大智度論卷十一]
(動物)Ś&amacron;ri,鳥名。[囗@又]舍利弗比丘之母名舍利。見舍利弗條。[囗@又](術語)新作設利羅,室利羅,佛之身骨也。又總名死屍,是依戒,定,慧之薰修所成者。元镏績霏雪錄曰:“舍利,按佛書室利羅,或設利羅。此雲骨身,又雲靈骨。有叁種色:白色骨舍利,黑色發舍利,赤色肉舍利。”金光明經舍身品曰:“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又曰:“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玄應音義六曰:“舍利,正音設利羅,譯雲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法華玄贊二曰:“梵雲設利羅,體也。舍利者,訛也。”俱舍光記八曰:“馱都,即佛身界也,亦名室利羅。唐言體,佛身體也。舊雲舍利,訛也。”資持記下四之一曰:“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Śar&imacron;ra。
1.鳥名。2.舍利弗母親的名字。3.佛的身骨。佛、菩薩、羅漢、高僧等,寂後火化,每凝結有舍利,或如珠,或如花,白色爲骨舍利,赤色爲血肉舍利,黑色爲發舍利,也有雜色的,那是綜合而成,此是生前依戒定慧薰修而得,無量功德所成,若是佛舍利,世間無物能損壞,菩薩 - 陳義孝編
梵語sarira,亦稱舍利子,意爲骨身、遺骨。原來,“所遺骨分,通名舍利”。(《翻譯名義集》卷五)實際上,舍利專指佛、高僧的遺骨。舍利可分爲骨舍利、發舍利和肉舍利,通常所說是都屬于骨舍利。佛家傳說,舍利是由修行功德煉就的,多作堅硬珠狀,五彩耀目。《魏書·釋老志》說:釋迦牟尼涅槃後,弟子用“香木焚屍,靈骨分碎,擊之不壞,焚亦不焦,或有光明神驗,胡言謂之舍利”。經中載有八國國王分取舍利,建塔供養之事。佛的舍利也叫做“佛骨”。唐代朝廷多次迎請鳳翔法門寺佛骨舍利入大內供養。其中唐憲宗元和年間迎佛骨時,遭到韓愈的激烈反對,曆史上很有名。佛的牙舍利稱爲“佛牙”,相傳帝釋曾取佛牙在天上建塔供養,故佛牙備受青睐。法顯、玄奘西遊時,都見到過佛牙。釋迦牟尼留下四枚佛牙,其中一枚在唐代被道宣律師獲得,受到曆代帝王的供養,今藏北京西山舍利塔中。後來也用舍利泛指僧人火化後的遺骨。入《古今小說·明悟禅師趕五戒》:“荼毗(火化)之次,見火中一道青煙,直透雲端……少焉,舍利如雨。”(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此雲春鸎,黃鹂也。詩曰:出自幽谷,遷于喬木。又翻雲鹙鹭(鹙,七由切),玉篇雲水鳥也。詩雲有鹙在梁。鹭(來故切),爾雅注雲:白鹭也,頭翅背上,皆有長翰。毛詩雲:振振鹭于飛。 - 宋·普潤法雲
新雲室利羅,或設利羅。此雲骨身,又雲靈骨。即所遺骨分,通名舍利。光明雲: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大論雲:碎骨是生身舍利,經卷是法身舍利。法苑明叁種舍利:一是骨,其色白也;二是發舍利,其色黑也;叁是肉舍利,其色赤也。菩薩羅漢皆有叁種。若佛舍利,槌擊不破。弟子舍利,槌試即碎。感通傳,天人王璠言是大吳蘭臺臣也,會師初達建業。孫主即未許之,令感希有之事,爲立非常之法。于時天地神祇,鹹加靈被,于叁七日,遂感舍利。吳主手執銅瓶,傾銅盤內,舍利所沖,盤即破裂。火燒椎試,俱不能損,遂興佛法。又多聞長子名那吒,嘗以佛牙贈宣律師。太祖皇帝疑非真牙,以火煆之,了然不動,遂成願文。
太宗皇帝聖製頌曰:
功成積劫印文端, 不是南山得恐難; 眼睹數重金色潤,
手擎一片玉光寒; 煉時百火精神透, 藏處千年瑩彩完;
定果熏修真秘密, 正心莫作等閑看。
真宗皇帝聖製偈曰:
西方有聖號迦文, 接物垂慈世所尊, 常願進修增妙果,
庶期饒益在黎元。
仁宗皇帝禦製贊曰:
叁皇掩質皆歸土, 五帝潛形已化塵; 夫子域中誇是聖,
老君世上亦言真; 埋軀只見空遺冢, 何處將身示後人?
惟有吾師金骨在, 曾經百煉色長新。
徽宗皇帝崇甯叁年重午日,當迎請釋迦佛牙,入內祈求。舍利感應,隔水晶匣,出如雨點。神力如斯,嘉歎何已,因以偈贊:
大士釋迦文, 虛空等一塵; 有求皆赴感, 無刹不分身;
玉瑩千輪在, 金剛百煉新; 我今恭敬禮, 普願濟群輪。 - 宋·普潤法雲
爲音譯,義譯爲「身體、屍體、遺骸」,遺體火化後的遺骨也稱爲舍利。 - 莊春江居士編
又稱法身舍利、法頌舍利。(一)指佛所說之經典。佛說之經,旨在闡明實相中道之理,不變不易,性相常爾,故稱法身舍利。能代替佛舍利,供奉于塔中。法華經法師品(大九·叁一中):“若說、若讀、 若誦、若書、若經卷所住處,皆應起七寶塔,極令高廣嚴飾,不須複安舍利。所以者何?此中已有如來全身。此塔應以一切華、香、璎珞、缯蓋、幢幡、伎樂歌頌、供養、恭敬、尊重、贊歎。”[大唐西域記卷九]
(二)指載于浴佛功德經中,馬勝比丘對舍利弗所說之諸法緣起頌(大一六·八○○上):“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乃說四谛中苦、集、滅叁谛之偈頌,或稱緣生偈、緣起偈。以闡明法身之不生不滅,故稱法身偈,又稱爲法身舍利偈、緣起法頌。供經入塔時,亦須唱頌此偈。[佛本行集經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八](參閱“法身偈”3354)
(術語)又雲法身舍利。見法身舍利條。
(雜名)佛之遺骨也,見舍利條。
梵名S/a^riputra ,巴利名Sa^riputta 。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又作舍利弗多、舍利弗羅、舍利弗怛羅、舍利弗多羅、奢利富多羅、奢利弗多羅、奢唎補怛羅、設利弗呾羅。意譯鹙鹭子、秋露子、鸲鹆子、鸲鹆子。梵漢並譯,則稱舍利子、舍梨子。舊譯“身子”,或系誤以 s/a^ri(舍利鳥)作 s/ari^ra(身體)。梵語putra(弗),意謂子息。其母爲摩伽陀國王舍城婆羅門論師之女,出生時以眼似舍利鳥,乃命名爲舍利;故舍利弗之名,即謂“舍利之子”。又名優波底沙(梵Upatis!ya ,巴Upati^s!ya ),或作優波提舍、優波帝須等。意譯大光,即從父而得之名稱。
據佛本行集經卷四十八舍利目連因緣品載,舍利弗自幼形貌端嚴,及長,修習諸技藝,通曉四吠陀。年十六即能挫伏他人之論議,諸族弟悉皆歸服。年少之時,與鄰村之目犍連結交,嘗偕伴赴王舍城外只離渠呵之大祭,見衆人混雜嬉戲,頓萌無常之感,即剃除須發,投六師外道中之刪阇耶毗羅胝子(梵San~jayavairat!t!iputra )出家學道,僅七日七夜即貫通其教旨,會衆二百五十人皆奉之爲上首,然舍利弗猶深憾未能盡得解脫。
其時,佛陀成道未久,住于王舍城竹林精舍,弟子阿說示(又稱馬勝比丘)著衣持缽,入城中乞食。舍利弗見其威儀端正,行步穩重,遂問所師何人,所習何法。阿說示乃以佛陀所說之因緣法示之,令了知諸法無我之理。舍利弗旋即與目犍連各率弟子二百五十人同時詣竹林精舍皈依佛陀。
據十二遊經載,舍利弗歸佛後,常隨從佛陀,輔翼聖化,爲諸弟子中之上首;複以聰明勝衆,被譽爲佛弟子中“智慧第一”。另據衆許摩诃帝經卷十一、卷十二、賢愚經卷十須達起精舍品等載,舍利弗並通曉外典,屢以超絕之辯才摧伏赤眼婆羅門等外道;而須達多長者之皈依佛陀,捐建只園精舍等事,亦爲舍利弗撮挽接引所致。又據四分律卷四十六、十誦律卷叁十七等載,佛陀晚年,提婆達多唱五事非法,欲破僧團,並率五百比丘遁入伽耶山中,舍利弗乃與目犍連共至彼山,令五百比丘自悟其非,複歸佛陀。
舍利弗一生爲僧伽長老崇敬,且屢爲佛陀所贊美。後較佛陀早入滅,七日後荼毗,葬遺骨衣缽于祇園,須達多長者並爲之建塔。又據法華經譬喻品所載,舍利弗得佛陀之記別,于未來世當得作佛,號華光如來。又現存之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二十卷、舍利弗阿毗昙論叁十卷,相傳系舍利弗所講說者。[雜阿含經卷四十五、增一阿含經卷叁弟子品、卷叁十叁、佛所行贊卷四大弟子出家品、中本起經卷上舍利弗大目犍連來學品、僧伽羅刹所集經卷下、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一、大智度論卷十一、卷四十五、大唐西域記卷四、卷六、玄應音義卷叁、
P. Bigandet: The Life or Legend of Gandama, vol. I]
(人名)Ś&amacron;riputra,又作舍利弗多,舍利弗羅,舍利子,新作舍利弗多羅,舍利富多羅,舍利補怛羅。舍利者母之名,弗或弗多者,弗多羅之略,子之義也。爲舍利女之子,故曰舍利弗,舍利子。又父名雲優婆提舍,故從父而稱之曰優婆提舍。然母名之爲舍利,古來有二釋,一爲鳥名。譯曰秋露,鹙鹭,鸲鹆,舗鹆,鹙,百舌鳥。或言母之眼似彼鳥,或言母之才辯猶如鹙鹭,故以爲名。法華玄贊一曰:“梵雲舍利弗呾羅。言舍利弗者,訛也。舍利雲鹙,即百舌鳥,亦曰春舗。弗呾羅,言子。以母才辯喻如鹙鳥,此是彼子,以母顯之,故雲鹙子。複名優婆提舍,以能論議故,兼得彼名。”嘉祥法華義疏一曰:“從母立名,母以眼似舍利鳥眼,故名母名舍利,其母于衆女人中聰明第一,以世人貴重其母,故呼爲舍利子。古經名鹙鹭子,鹙鹭子猶取鳥名也。或言舍利鳥似鹙鹭也。父名提舍。逐父爲名,故名優婆提舍。優婆者逐也。提舍者星名也。”玄應音義二十一曰:“舍利子,梵言奢利富多羅,或言舍利弗多羅,此梵音轉耳。舍利母名,眼之青睛名舍利,又母眼似舗鹆眼,因以名焉。經中或言鹙鹭子者,一義也。”大明度經曰:“秋露子。”出叁藏記一曰:“舊經舍利子亦秋露子,新經舍利弗。”俱舍寶疏一曰:“舍利,此雲百舌鳥。子,是唐言也。”二舍利。譯曰身,又譯珠,以母之身形好妙,故名爲身,又母之聰明在眼珠,故名爲珠。法華文句一曰:“舍利弗,具存應言舍利弗羅。此翻身子,又翻舍利爲珠。其母于女人中聰明,聰明相在眼珠。珠之所生,故是珠子。又翻身。此女好形身,身之所生,故言身子。”然舍利譯爲身者,與設利羅訛言之舍利混同,是訛也。慧苑音義下曰:“奢唎補怛羅,此雲鹙鹭子。舊翻爲身子者,謬也。梵本中呼身爲設利羅,故知懸別也。”玄應音義四曰:“奢利富多羅,此譯雲鸲鹆子,從母爲名也。母眼似舗鹆,或如秋露鳥眼,因以名焉。舊雲身子者,謬也。身者舍黎,與此奢利聲有長短,故有斯謬。或言優婆提舍者,從父名子也。”舍利弗者,與目連皆爲佛弟子中最重用之一人。其出家之因緣,本爲外道。逢師死,茫茫求道,于途上見馬勝比丘安序而走,比丘說“因緣所生法”之偈,遂出家。
Sariputra == 舍利弗
One of the Ten Great Disciples of Shakyamuni, noted for his wisdom and learning. He was also the right-hand attendant on Shakyamuni. He figures prominently in certain sutras. He is represented as standing with Maudgalyayana by the Buddha when entering Nirvana. He is to reappear as Padmaprabha Buddha.
舍利華譯爲鹙鹭,弗華譯爲子,因其母之眼似鹙鹭,故被號爲舍利弗,或舍利子,亦稱身子,爲佛十大弟子之一,以智慧第一著稱。 - 陳義孝編
大論雲:有婆羅論義師,名婆陀羅王(雲雲)。婦生一女,眼似舍利鳥眼,即名此女爲舍利(雲雲)。衆人以其舍利所生,皆共名之爲舍利弗。弗,秦言子也。涅槃雲:如舍利弗母名舍利,因母立字,故名舍利弗。又翻身子。文句雲:此女好形身,身之所生,故言身子。亦雲鹙子。母眼明淨,如鹙(七由切)鹭(來故切)眼。 - 宋·普潤法雲
全稱舍利供養會。即供養佛舍利,贊歎其功德之法會。又稱舍利忏法。印度自古即崇敬舍利並行供養。據長阿含卷四遊行經載,佛陀涅槃後,大衆以香花、伎樂等供養其全身舍利。又大品般若經卷十法稱品、大悲經卷二舍利品等載有供養佛舍利之諸功德,如得受天上、人中之福樂,得涅槃之果等。
廣弘明集卷十七、法苑珠林卷四十述及我國唐代以前,造舍利塔、行供養之事,如唐顯慶五年 (660)以後,屢次迎請岐陽法門寺之佛舍利入禁中供養。其後,曆代皆有供養舍利之舉,至清代,繼僧撰舍利忏法一卷、弘贊撰禮舍利塔儀式一卷傳世。
在日本,初有司馬達等感得舍利之事,繼有鑒真、空海、圓行、圓仁等請來佛舍利,于唐招提寺、東寺、延曆寺、法隆寺、藥師寺、中尊寺等依年例而行舍利供養,稱爲舍利會、舍利講,或舍利報恩會;于真言宗則爲涅槃講、羅漢講、遺迹講、舍利講等四座講式之一。[蓮華面經卷上、分別善惡報應經卷下、大智度論卷五十九、興禅護國論卷叁、今昔物語卷十二]
(行事)又曰舍利講,舍利報恩講。供養佛舍利之法會也。
(行事)見舍利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