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四無量心之一。棄舍一切而無著也。
舍棄一切而無所執著的心,爲四無量心之一。 - 陳義孝編
四無量心之一。棄舍一切而無著也。 - 于淩波居士著
舍棄一切無所執著的心,怨親平等,不起愛憎等是。
- 梵心居士編
即「內心保持著平靜」,相當的南傳經文亦同,爲第叁禅的境界,參看「舍」、「住」、「第叁禅」。 - 莊春江居士編
爲唯識宗十一善心所之一,略稱爲舍。指遠離惛沈、掉舉的躁動,住于寂靜,而不浮不沈,保持平等正直的精神作用或狀態。此舍于五蘊門中爲行蘊所攝,故稱行舍,以別于受蘊所攝之受舍。《成唯識論》卷六載,此心所具有平等、正直、無功用等叁種作用。然此叁作用實爲一念中之叁用,僅就其顯著而立其先後之別而已。此爲精進叁根上分位假立之法。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