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泛指十地,即修行過程之十個階位。一般多指“叁乘共十地”之十地,或大乘菩薩修行過程之十地。叁乘共十地,亦稱共地,即聲聞、緣覺、菩薩等叁乘之人所共修之十個階位。
(二)特指“叁乘共十地”中之第九地,亦即天臺宗所稱“通教十地”之第九地。此階位乃菩薩自最初發心至成道前之階位。(一)據大品般若經卷六發趣品載,菩薩住于第九地中,具足下列之十二法:(1)可蒙受無邊世界之度化,(2)得遂如是之願,(3)了知諸天、龍、夜叉等之語而爲之說法,(4)處胎成就,(5)家成就,(6)所生成就,(7)姓成就,(8)眷屬成就,(9)出生成就,(10)出家成就,(11)莊嚴佛樹成就,(12)成滿具足一切諸善功德。(二)另據法華玄義卷四下、摩诃止觀卷六上等所載,則謂于此階位之菩薩爲化益衆生,而生于叁界,福慧深利,深觀真俗二谛,進而更斷除習氣、色法、心法等諸煩惱,得“法眼道種智”,乃至學佛十力、四無畏等法,于此之時,殘習將盡,恰如余燼。于叁乘之中,唯有菩薩能進至此位,故稱菩薩地。
(叁)泛指菩薩修行之十個階位,即舊華嚴經卷二十叁所說之歡喜地、離垢地、明地、焰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等十地,爲菩薩修行五十二階位中第四十一位至第五十位之修行階段。(參閱“十地”419)
(術語)通教十地之第九。修佛果因行之位也。
瑜伽釋十八頁雲:菩薩地者:希求大覺,悲愍有情,或求菩提,志願堅猛;長時修證永出世間大行大果;故名菩薩。如是菩薩種姓發心修行得果,一切總說爲菩薩地。
二解 如瑜伽叁十五卷至五十卷廣說。
叁解 瑜伽五十卷十六頁雲:如是圓滿、顯示一切菩薩學道、及學道果,名菩薩地。具說一切菩薩學道、及學道果、一切種教、實依處故。又此菩薩地、亦名菩薩藏摩怛理迦。亦名攝大乘。亦名開示壞路。亦名無障智淨根本。 - 朱芾煌
(經名)菩薩地持經之略名。
梵名Bodhisattva -bhu^mi 。凡十卷(或八卷)。又稱菩薩地經、地持經、菩薩戒經、菩薩地持論、地持論。北涼昙無谶譯。收于大正藏第叁十冊。地持經雖稱“經”,但本應屬“論”,傳說系無著記錄彌勒之說法而成;然漢譯瑜伽師地論則視其爲彌勒菩薩所作;至于西藏譯本,仍認爲系無著之作品。本經與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之菩薩地爲同本,然其中缺發正等菩提心品。異譯本另有求那跋摩所譯九卷本之“菩薩善戒經”。
本經詳說大乘菩薩修行之方便,內容分初方便處、次法方便處、畢竟方便處叁部分,凡二十七品。因收有大乘戒,故本經古來即倍受重視。[出叁藏記集卷二、大唐內典錄卷叁、古今譯經圖紀卷叁、開元釋教錄卷四、大乘戒經の研究(大野法道)]
(經名)八卷,北涼昙無谶譯。瑜伽論本地分中第十五菩薩地之異譯。但缺第四持。
如瑜伽七十二卷一頁至八十卷十七頁廣說。 - 朱芾煌
如瑜伽五十卷十七頁至二十一頁說。 - 朱芾煌
北涼中天竺沙門昙無谶譯
即瑜伽本地分中,第十五菩薩地異譯,缺第四持,舊在大乘律藏。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劉宋中天竺沙門求那跋摩等譯
序品第一。與寶積中決定毗尼經同。善行性品第二。發菩提心品第叁。利益內外品第四。真實義品第五。不可思議品第六。調伏品第七。菩提品第八。菩提力性品第九。施品第十。戒品第十一。忍品第十二。 精進品第十叁。 禅品第十四。 慧品第十五。軟語品第十六。供養叁寶品第十七。叁十七助道品第十八。助菩提數法余品第十九。功德品第二十。如法住菩薩相品第二十一。 如法住禅品第二十二。 如法住定心品第二十叁。如法住生菩薩地品第二十四。 如法住畢竟地生品第一。 畢竟地攝取品第二。畢竟地畢竟品第叁。畢竟地行品第四。畢竟地叁十二相八十種好品第五。畢竟地住品第六。明十力,四無畏等,後有優波離問結經名。
從第二品以下,並與瑜伽師地論中菩薩地同意。彌勒菩薩宗此經成地論,而地持一經,又從地論錄出別行,故仍與此大同也。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