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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 華嚴部 華嚴朝 華嚴傳 華嚴會 華嚴經 華嚴密 華嚴社 華嚴時 華嚴寺 華嚴塔 華嚴頭 華嚴王 華嚴院 華嚴宗 舊華嚴 初頓華嚴 恒說華嚴 後分華嚴 華嚴變相 華嚴大疏 華嚴法界 華嚴骨目 華嚴經疏 華嚴略策 華嚴菩薩 華嚴叁昧 華嚴叁生 華嚴叁聖 華嚴十義 華嚴十異 華嚴四分 華嚴寺塔 華嚴問答 華嚴五教 華嚴五爲 華嚴玄談 華嚴懸談 華嚴一乘 華嚴音義 華嚴遊意 華嚴緣起 華嚴旨歸 華嚴尊者 六十華嚴 叁時華嚴 時長華嚴 四十華嚴 四種華嚴 新譯華嚴 貞元華嚴 八十華嚴經 大華嚴長者 佛華嚴叁昧 華嚴八會章 華嚴大疏鈔 華嚴法界觀 華嚴慧禅師 華嚴教分記 華嚴經傳記 華嚴經綱要 華嚴經合論 華嚴經綸貫 華嚴經叁譯 華嚴經十類 華嚴經疏鈔 華嚴經疏注 華嚴經說時 華嚴經問答 華嚴經旨歸 華嚴九會說 華嚴孔目章 華嚴論節要 華嚴七處說 華嚴叁昧觀 華嚴十類經 華嚴五教章 華嚴演義鈔 華嚴原人論 華嚴宗七祖 華嚴宗叁觀 叁本華嚴經 上下華嚴寺 四種華嚴經 新華嚴經論 華嚴道隆禅師 華嚴法界觀門 華嚴法界玄鏡 華嚴法界義海 華嚴法界義鏡 華嚴慧達禅師 華嚴慧蘭禅師 華嚴金師子章 華嚴金獅子章 華嚴經感應傳 華嚴經刊定記 華嚴經搜玄記 華嚴經探玄記 華嚴釋經十門 華嚴五教止觀 華嚴五周因果 華嚴休靜禅師 華嚴智明禅師 華嚴祖覺禅師 韶州華嚴和尚 大方廣佛華嚴經 觀心釋華嚴經題 華嚴經七處八會 華嚴經七處九會 華嚴經題七字義 華嚴經文義綱目 華嚴經五周因果 華嚴五教章義苑 華嚴五十要問答 華嚴懸談會玄記 華嚴一乘十玄門 華嚴遊心法界記 華嚴宗四門出體 注華嚴法界觀門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華嚴孔目章發悟記 華嚴爲諸教本有二 華嚴五教章複古記 華嚴五十五所繪卷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 觀心釋華嚴經題七字 華嚴經指歸(一卷) 華嚴念佛叁昧無盡燈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均如大師華嚴學全書 龍樹入龍宮赍華嚴經 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 大乘經藏.華嚴部第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修慈分 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 華嚴經七處九會頌釋章 華嚴原人論解(四卷) 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 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音義 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 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續入法界品 大華嚴長者問佛那羅延力經 華嚴金師子章(未有別行) 華嚴懸談會玄記(四十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不思議佛境界分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叁十卷) 華嚴法界玄鏡(一卷或作二卷) 華嚴和尚〔《神僧傳》卷第六〕 華嚴經明法品內立叁寶章(二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四十二字觀門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叁卷或作四卷) 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已乏單本)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四十卷或作六十卷) 佛華嚴入如來德智不思議境界經(一卷) 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六十卷或作九十卷) 華嚴隆禅師〔宋,惠洪《禅林僧寶傳》〕 注華嚴七字經題法界觀門叁十頌(二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妙智(﹝齊﹞(華嚴寺)[《比丘尼傳》卷叁] 玄逸(唐京兆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五] 注華嚴法界觀門(一卷 前後有裴休淨源二序) 道光(唐杭州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十四] 華嚴和尚(唐幽州)[《宋高僧傳》卷第二十五] 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音義(二卷或作四卷 有序) 智藏(唐京兆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十一] 牛雲(唐五臺山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二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四十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頓證毗盧舍那法身字輪瑜伽儀軌 無著(唐代州五臺山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二十] 志遠(元堪)(唐五臺山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七] 大乘方廣曼殊室利菩薩華嚴本教贊閻曼德迦忿怒王真言大威德儀軌品 玄覽(慧昶,守如)(唐杭州華嚴寺)[《宋高僧傳》卷第二十六] 華嚴經(Bud dhavatamsaka-mahavai pul yasutra) 大方廣曼殊室利童真菩薩華嚴本教贊閻曼德迦忿怒王真言阿毗遮噜迦儀軌品(第叁十一六足本尊品第二)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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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詞典 【1】華嚴十義

爲華嚴宗“十玄緣起”所依之十項要目。十玄緣起與“六相圓融”並爲華嚴宗基本教義“法界緣起”之核心內容。法界緣起即在說明宇宙一切現象界事事物物間相即相入而又圓融無礙之和諧關系,此種“一”與“多”相即相入、“自”與“他”互遍相資之無窮玄妙關系乃華嚴宗思想、教義之最大特色,而與其他“賴耶緣起”、“真如緣起”等並爲佛教緣起學說之重要教理。十玄緣起即華嚴宗爲說明法界緣起所揭出之十個玄妙的緣起法門,有古十玄與新十玄兩種,分別爲華嚴宗二祖智俨、叁祖法藏所創說。無論古十玄或新十玄,其一一之法門均須透過具體之事物或法理,方能說明現象界之間各種圓融玄妙關系之相狀,此即華嚴十義。

  此十義,于華嚴探玄記卷一、華嚴五教章卷中、華嚴旨歸等諸書中均詳加論述,然各書所列舉名目略有出入。若據華嚴五教章卷中所載,則爲:(一)教義,總攝一乘、叁乘乃至五乘等之一切教義。教,指具有诠釋功能之音聲、名言、句文等;義,指所诠釋之一切義理。于叁乘教中,教與義判然有別;然若入于一乘教中,則教與義于一時之間相應相即。(二)理事,理,爲各種事相所依之真理;事,指色身等各種事相。于叁乘教中,理與事各自相異;然于一乘教中,理即事,事即理,彼此交融互入而無礙。(叁)解行,解,悟解之意;行,修行之意。叁乘教法中,解與行各爲證悟過程之一部分;于一乘教中,解與行,猶如一體之兩面,互赅互攝,相即相入。(四)因果,就證悟佛道而言,因,泛指所有的修行過程;果,指契達于極致之境地。于小乘教法中,以“七方便”爲因,以“四沙門果”爲果;叁乘教法中,“等覺”以前之各階位爲因,“妙覺”爲果;于一乘圓教之中,則普賢菩薩之各種行願爲因,遮那佛之圓滿成就爲果。(五)人法,人,指佛、菩薩,乃至曆代諸論師、師家等;法,即上述諸人所宣說之各種法門要旨。于叁乘教,人與法各有別異;于華嚴一乘中,人法共融而相互彰顯。(六)分齊境位,于法界中,一一之法各有分位界限,不相混淆參雜。(七)師弟法智,師,能開啓化導之人;弟,被師家開啓化導而能與之相輔相成者;法,指所了知之事理;智,指能了知事理之智慧。(八)主伴依正,于萬法之中,隨舉一法爲主,其余諸法爲伴,則主與伴互爲依正。(九)隨生根欲示現,謂聖者隨順各類衆生之根機欲樂而示現化導;衆生之根機欲樂爲“感”,聖者之示現爲“應”,感應道交,共融一體。(十)逆順體用自在,逆,如貪、嗔、癡等叁毒爲逆法界;順,如忍辱、精進等六波羅蜜爲順法界;體,指理事諸法之真如本體;用,指應現于外之作用。謂各種逆順法界之體與用,自在相應,互爲緣起,無窮無盡。[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華嚴一乘十玄門、華嚴玄談卷六](參閱“十玄門”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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