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vijn~a^na-dha^tu,巴利语vin~n~a^n!a-dha^tu。为构成宇宙万有要素之一。乃六界之一,十八界之一。为六识之总称。长阿含卷八众集经(大一·五二上):“复有六法,谓六界:地界、火界、水界、风界、空界、识界。”[集异门足论卷二、俱舍论卷一](参阅“六识”1312)
(界名)十八界之一。六识心王及八识心王,自持其体,而与他差别,故名识界。
十八界之一。 - 陈义孝编
瑜伽二十七卷三页云:云何识界?谓眼耳鼻舌身意识。又心意识三种差别。是名识界。
二解 俱舍论一卷二十一页云:诸有漏识,名为识界。云何不说诸无漏识为识界耶?由许六界、是诸有情生所依故。如是诸界、从续生心,至命终心,恒持生故。诸无漏法、则不如是。
三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五卷十一页云:问:识界云何?答:五识身、及有漏意识。问:何故无漏识、不立识界耶?答:与识界相、不相应故。若法、能长养诸有,摄益诸有,任持诸有者;立六界中。无漏意识、能损减诸有,散坏诸有,破灭诸有;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复次若法、能令诸有相续,生老病死流转不绝者;立六界中。无漏意识、与此相违,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复次若法、是趣苦集行,亦是趣有世间生老病死集行者;立六界中。无漏意识、与此相违,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复次若法、是有身见事、颠倒事、爱事、随眠事、与贪瞋痴为安足处,有垢、有毒、有秽、有刺、有过、有浊,堕在诸有,苦集谛摄者;立六界中;无漏意识、与此相违,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尊者世友、作是问言:此六界中,何故不摄无漏意识?卽自答言:如是六界、从诸漏生。无漏意识、不从漏生。复作是说:如是六界、能生诸漏。无漏意识、不生诸漏。复作是说:如是六界、是我执缘。无漏意识、非我执缘。复作是说:如是六界、是有情依。无漏意识、非有情依。复作是说:如是六界、是异熟依。无漏意识、非异熟依。复作是说:如是六界、是入胎缘。无漏意识、非入胎缘。复作是说:如是六界、无始来有。无漏意识、非无始有。大德说曰:如是六界、是自体分。无漏意识、非自体分。胁尊者言:如是六界、是生死依。无漏意识、非生死依。由如是等种种因缘,无漏意识、不立识界。
四解 此是地等六界中之识界。法蕴足论九卷十九页云:云何识界?谓五识身、及有漏意识。是名识界。
五解 此是受等四界中之识界。法蕴足论九卷二十二页云:云何识界?谓六识身。卽眼识及至意识。是名识界。 - 朱芾煌
参看「识」、「界」。 - 庄春江居士编
品类足论三卷十三页云:鼻识界云何?谓鼻及香为缘,生鼻识。如是鼻为增上,香为所缘,于鼻识香,诸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 - 朱芾煌
品类足论二卷十三页云:耳识界云何?谓耳及声为缘,生耳识。如是耳为增上,声为所缘,于耳所识声,诸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 - 朱芾煌
品类足论二卷十三页云:舌识界云何?谓舌及味为缘,生舌识。如是舌为增上,味为所缘,于舌所识味,诸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 - 朱芾煌
品类足论二卷十三页云:身识界云何?谓身及触为缘,生身识。如是身为增上,触为所缘,于身所识触,诸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 - 朱芾煌
法蕴足论九卷十七页云:云何眼识界?谓眼色为缘所生眼识。此中眼为增上,色为所缘,于眼所识色,诸了别、异了别、各别了别色;是名眼识界。余五三界、随其所应,广说亦尔。
二解 大毗婆沙论七十一卷十三页云:问眼识界云何?答:眼及色为缘所生眼识、是名眼识界。问:眼识生时,除自性,余一切法、皆作缘;何故但眼色为缘?答:此中且说增胜缘故。谓若法、是眼识所依所缘者。此中说之。眼、是眼识所依,色、是眼识所缘;是故偏说。余法不尔。复次若法、是眼识近增上缘者;此中说之。眼及色、与眼识作近增上缘、胜眼识上生住异灭;是故偏说。复次若法,是眼识不共胜缘者;此中说之。眼及色、与眼识作不共胜缘、胜眼识生住异灭;是故偏说。如彼卷十三页至十六页广说。
三解 品类足论二卷十三页云:眼识界云何?谓眼及色为缘,生眼识。如是眼为增上,色为所缘,于眼所识色,诸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论七十二卷一页云:问:意识界云何?答:意及法为缘所生意识,是名意识界。此中问答分别,如眼识界应知。问:何缘六识界不说彼同分?答:应说而不说者,当知此意有余。复次六识界,是生所显。依生建立。彼同分心,是不生故;唯说同分。复次六识界,是用所显,依用建立。彼同分心,无作用故;唯说同分。复次六识界,皆是意界摄。已说意界有彼同分;应知卽已说六识界。故不复说。问:若尔。不应立六识界。此六卽是意界摄故?答:虽卽意界;而为建立根境识三,各有六故;复别说有六识差别。
二解 品类足论二卷十四页云:意识界云何?谓意及法为缘,生意识。如是意为增上,法为所缘,于意所识法,诸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 - 朱芾煌
在三界九地中,鼻、舌二识,仅通于欲界五趣杂居地。眼、耳、身三识,通于欲界五趣杂居地,及色界离生喜乐地。六、七、八三识,通于三界九地。 - 于凌波居士著
诸识界系。
一、于八识中鼻舌二识。唯在欲界,不通上界。
二、眼、耳、身、识,唯在欲界初禅二地。
三、二禅已上,五识皆无,后三识遍三界而有。 - 明·杨卓
集论一卷二页云:眼识界何相?谓依眼缘色,似色了别,及此种子积集异熟阿赖耶识,是眼识界相。如眼识界相,耳鼻舌身意识界相、亦尔。 - 朱芾煌
俱舍论一卷十二页云:应知如是所说识蕴、于处门中,立为意处。于界门中,立为七界。谓眼识界、至意识界。卽此六识、转为意界。 - 朱芾煌
如识界中说。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论七十二卷三页云:问:眼界、眼识界、为必同系?为亦有异系耶?答:如是三种、或有同系,或有异系。云何同系:谓生欲界,以欲界眼、见欲界色时,彼欲界眼、欲界色、生欲界眼识。卽彼以初静虑眼、见初静虑色时,彼初静虑眼、初静虑色、生初静虑眼识。若生初静虑、以初静虑眼、见初静虑色时,彼初静虑眼、初静虑色、生初静虑眼识。是名同系。云何异系?谓生欲界,以初静虑眼、见欲界色时,彼初静虑眼、欲界色、生初静虑眼识。卽彼以第二静虑眼、见欲界色时,彼第二静虑眼、欲界色、生初静虑眼识。见初静虑色时,彼第二静虑眼初静虑色、生初静虑眼识。见第二静虑色时,彼第二静虑眼、第二静虑色、生初静虑眼识。如彼广说。 - 朱芾煌
俱舍论二卷十页云:意、法、意识、名为后三。于六三中、最后说故。唯此三界、有一剎那。谓初无漏苦法忍品、非等流故;名一剎那。此说究竟非等流者。余有为法、无非等流。苦法忍相应心、名意界,意识界。余俱起法、名为法界。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