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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揚十六卷九頁雲:如是成立遍計所執自性已;爲欲成立依他起自性故,當說成立道理。頌曰:假有所依因。若異;壞二種。雜染可得故;當知依他有。論曰:不應宣說諸法唯是假有。何以故?假法必有所依因故。非無實物,假法成立。若異此者;無實物故;假亦是無。卽應破壞二法。二法壞故;雜染之法,應不可得。由雜染法、現可得故;當知必有依他起自性。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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