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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一卷九頁雲:有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遍常,能生諸法。彼執非理。所以者何?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者,必不遍故。諸不遍者,非真實故。體既常遍,具諸功能;應一切處時,頓生一切法。待欲或緣,方能生者:違一因論。或欲及緣,亦應頓起。因常有故。余執有一大梵、時、方、本際、自然、虛空、我等,常住實有,具諸功能,生一切法;皆同此破。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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