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名Abhidharmamaha^vibha^s!a^ -s/a^stra 。凡二百卷。略稱大毗婆沙論、婆沙論、婆沙。唐玄奘譯。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本論乃注釋印度迦多衍尼子之阿毗達磨發智論,廣明法義,備列諸種異說。自西元一○○年至一五○年間于北印度迦濕彌羅(梵Kas/mi^ra ,今克什米爾)編輯而作,爲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者。相傳系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與脅尊者(梵Pa^rs/va )招集五百阿羅漢,經十二年而成,即第四次之經典結集。
本論之內容系收集諸論師對說一切有部佛教根本聖典發智論之注釋,與發智論同樣分雜、結、智、業、大種、根、定、見等八蘊(八章)。系統地總結“說一切有部”之理論主張,並對大衆部、法藏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分別說部等部派,以及數論、勝論、順世論、耆那教等之觀點進行批駁。其中心問題爲叁世實有與法體恒有論。
由于此婆沙論之編輯,部派佛教教義遂因而廣爲宣揚,對大乘佛教亦産生極大影響。異譯本爲阿毗昙毗婆沙論,凡六十卷,相當于玄奘譯本卷一一一以前之部分,爲北涼浮陀跋摩、道泰等合譯,世稱爲舊婆沙,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二論皆爲研究部派佛教之珍貴資料。[大智度論卷二、俱舍論光記卷二、大唐西域記卷二、卷叁、出叁藏記集卷十、大唐內典錄卷五]
(書名)毗婆沙,譯曰廣說。佛滅後四百年初,五百羅漢,由健陀羅國迦膩色迦王之請,廣解釋發智身論者。唐玄奘譯,二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