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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五十一卷十一页云:又阿赖耶识断灭相者:谓由此识,正断灭故;舍二种取。其身虽住;犹如变化。所以者何?当来后有苦因断故;便舍当来后有之取。于现法中,一切烦恼、因永断故;便舍现法一切杂染所依之取。一切粗重永远离故;唯有命缘,暂时得住。由有此故;契经中言:尔时但受身边际受,命边际受。广说乃至卽于现法,一切所受,究竟灭尽。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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