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法水。比喻佛教正法之傳承相續有如川河之流。後來演而意味師資相承之法門、流派等系統。雜阿含經卷二十五載有阿羅漢名修羅他者,慨歎法、律將滅,而比喻法猶如橋、川、海、山,謂(大二·一七九中):“法橋今已壞,法水不複流,法海已枯竭,法山已崩頹。”又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亦載佛陀說諸法無自性,不生不滅,破有因論與無因論,謂(大一六·五○七下):“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此皆爲法流之原義。[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序]
(術語)言正法相續不絕,如水之流也。楞伽經四曰:“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楞嚴經八曰:“未與如來法流水接。”佛地論一曰:“處真法流,住真淨土。”行事鈔上一曰:“宅身佛海,餐味法流。”
正法相續不斷,如水長流。 - 陳義孝編
正法相續不斷,如水長流。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