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依因位之修行而得果地之證悟。蓋就果與因之相對關系而言,于因位之修行稱爲因修;依因修而證得果地稱爲果證,如佛果及小乘四果等。慈恩寺叁藏法師傳序(大五○·二二○下):“示之以因修,明之以果證。”據四十二章經注載,佛陀初出家,于雪山修道時,淨飯王命阿濕婆、摩诃男、憍陳如等五人隨行侍衛,世尊成正覺後,五人皆獲果證。
(術語)依因位之修行,而得果地之證悟也。慈恩寺傳序曰:“示之以因修,明之以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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