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身之法、報、應叁者各有二身,總爲六身。即:(一)理法身,謂本有之理。(二)智法身,謂性德之智。以上二身爲法身。(叁)自受用身,謂修德之四智圓明,常住報土而自受法樂者。(四)他受用身,謂對于十地菩薩現十種之身,以自己之報德而使他受用者。以上二身爲報身。(五)勝應身,謂對于地前菩薩示現之應身。(六)劣應身,謂對于二乘凡夫示現者,即丈六之化佛。以上二身爲應身。[心地觀經卷二報恩品]
(名數)新譯之心地觀經所說:一理法身,本有之理也。二智法身,性德之智也。叁自受用身,修德之四智圓明常住于報土而自受法樂者。四他受用身,對于十地菩薩現十種之身,以自己之報德使他受用者。五勝應身,對于地前菩薩示現之應身也。六劣應身,對于二乘凡夫示現者,即丈六之化佛是也。已上初二身爲法身,中二身爲報身,後二身爲應身。
(名數)心地觀經說法報應之叁者,各有二身。總爲六身。見佛身條。
心地觀經說法報應叁身,各有二身,合之便是六身。 - 陳義孝編
理等六身:
一、理法身 本有之理也。
二、智法身 性德之智也。
叁、自受用身 修德之四智圓明,常住于報土而自受法樂者。
四、他受用身 對于十地菩薩,現十種之身,以自己之報德,使他受用者。
五、勝應身 對于地前菩薩,示現之應身也。
六、劣應身 對于二乘凡夫示現者,即丈六之化佛是也。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