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世多嗔,所得今生之二种报。据法苑珠林卷七十载,二种嗔报即:(一)常为他人求其长短,指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兴嗔恨,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长短,而动辄得咎。(二)常为众人之所恼害,指因前世嗔恼众人,令不安稳,故感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恼害。
[出法苑珠林] 一常为他人求其长短常为他人求其长短者。谓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兴嗔恨。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长短。动辄得咎也。二常为众人之所恼害常为众人之所恼害者。谓因前世嗔恼众人。令不安隐。故感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恼害也。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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