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法水。比喻佛教正法之传承相续有如川河之流。后来演而意味师资相承之法门、流派等系统。杂阿含经卷二十五载有阿罗汉名修罗他者,慨叹法、律将灭,而比喻法犹如桥、川、海、山,谓(大二·一七九中):“法桥今已坏,法水不复流,法海已枯竭,法山已崩颓。”又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四亦载佛陀说诸法无自性,不生不灭,破有因论与无因论,谓(大一六·五○七下):“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此皆为法流之原义。[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序]
(术语)言正法相续不绝,如水之流也。楞伽经四曰:“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楞严经八曰:“未与如来法流水接。”佛地论一曰:“处真法流,住真净土。”行事钞上一曰:“宅身佛海,餐味法流。”
正法相续不断,如水长流。 - 陈义孝编
正法相续不断,如水长流。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