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秋菊,各当其时而擅其美,比喻物之两美,俱不可废。法华文句卷一上(大三四·二上):“分节经文,悉是人情,兰菊各擅其美,后生不应是非。”[续高僧传卷十五神素传、太平广记卷一八五]
(譬喻)春兰秋菊,各当于时而美,以譬物之两美也。法华文句一曰:“分节经文,悉是人情。兰菊各擅其美,后生不应是非。”续高僧传十五(神素传)曰:“晋川称为素杰二公,秋菊春兰,各擅其美。”太平广记百八十五曰:“譬之春兰秋菊,俱不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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