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kus/ala^ dharma^h!。指合乎于“善”之一切道理,即指五戒、十善、三学、六度。为“恶法”之对称。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二者虽有深浅之差异,而皆为顺理益世之法,故称为善法。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十五(大二四·三八二下):“国界人民,日见增长,善法无损。”[往生要集卷中]
(术语)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
合理益世之法,如五戒十善是世间的善法,三学六度是出世间的善法。 - 陈义孝编
瑜伽三卷九页云:略说善有二种义。谓取爱果义;善了知事、及彼果义。
二解 如瑜伽五十五卷五页至七页广说。
三解 瑜伽六十六卷十五页云:复次云何善法?谓若略说、二因缘故;一切善法、说名为善。谓自性无倒,亦能对治颠倒法故,及安隐故。所以者何?一切善法、自性无倒,于所缘转。又能对治于所缘转颠倒染法。能往善趣、证涅盘故;名为安隐。与此相违,二因缘故;当知不善。谓自性颠倒故,及不安隐。无记诸法、性非颠倒,亦不能治颠倒诸法;性非安隐,非不安隐。又由五相,当知建立善法差别。一、感当来可爱果故。二、对治杂染故。谓不净等、能治贪等。乃至八圣支道、对治一切杂染诸法。三、杂染寂灭所显故。所谓涅盘。四、清净住所显故。谓已离欲者,住圣等善现法乐住。五、饶益有情所显故。谓已离欲,为哀愍他,声闻、菩萨、及与如来、所有种种利他善行。
四解 法蕴足论七卷十三页云:云何善法?谓善身语业、善心心所法、善心不相应行、及择灭,是名善法。
五解 品类足论六卷十三页云:善法云何?谓善五蕴、及择灭。 - 朱芾煌
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 - 于凌波居士著
合理益世之法,如五戒、十善是世间的善法,三学六度是出世间的善法。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