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purus!aka^ra-phala。又作士夫果、功用果。系五果之一。谓由士夫之作用所得之果。“士”谓“士夫”,指人,“用”谓“作用”,指造作,此谓人使用工具所造作之各类事情,实指“俱有因、同类因”所引起之果,因其力强,故称为士用果。
又成唯识论卷八(大三一·四二中):“士用,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所办事业。”成唯识论述记卷八本依此而谓其义有二,即:(一)就人而言,此力用乃依有情而生;如农夫之于米麦,商贾之于理财,皆依彼士夫之力而成诸事业。(二)就法而言,诸法之生乃因诸作具而有;如农夫因稼而成熟,商贾因货而获利,作者假诸作具而成就之事业,其果广通一切有为法。
又俱舍论卷六所谓由“俱有因、相应因”之作用所得之果,亦相当于今所说之士用果。[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一、顺正理论卷十八、杂阿毗昙心论卷三、瑜伽师地论卷五]
(术语)五果之一。
如五果中说。
二解 成唯识论八卷四页云:四者、士用。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所办事业。
三解 俱舍论六卷二十页云:若法、因彼势力所生;卽说此法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无漏定生。及因清净静虑心力,变化心生。如是等类。
四解 入阿毗达磨论下十四页云:谓相应俱有因,得士用果。由此势力,彼得生故。此名士用,彼名为果。 - 朱芾煌
又作士夫果、功用果。是等流、异熟、离系、士用、增上五果之一。谓由士夫之作用所得之果。“士”谓“士夫”,指人,“用”谓“作用”,指造作,此谓人使用工具所造作的各类事情,如农夫之于耕获,工匠之于器物。这是俱有因、同类因所引起之果,因其力甚强,故称为士用果。《成唯识论》卷八称:“谓诸作者假诸作具所办事业。”《成唯识论述记》卷八,依此而谓其义有二,即:一、就人而言,此力用乃依有情而生;如农夫之于米麦,商贾之于理财,皆依彼士夫之力而成诸事业。二、就法而言,诸法之生乃因诸作具而有;如农夫因稼而成熟,商贾因货而获利,作者假诸作具而成就之事业,其果广通一切有为法。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