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mama-ka^ra。指为我所有之观念。全称我所有。 即我之所有、我之所属之意。即以自身为我,谓自身以外之物皆为我所有。于佛教中,我与我所,被认为系一切世俗分别之基本分别,故为破除之对象。又我所分为相应我所、随转我所、不离我所,若执之,则称为我所见(执我所有之偏见)。凡我所见所执着之五取蕴法,皆源于此“我所”观念,故集异门足论卷十二谓(大二六·四一九下):“于五取蕴等,随观见我或我所,从此起忍欲慧观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注维摩诘经卷五、百法问答钞卷一](参阅“我所见”2940)
(术语)我所有之略,自身为我,自身外之万物谓为我所有。有我之情者,以为自身外之事物,皆我之所有也。注维摩经五:“肇曰:我为万物主,万物为我所。生曰:有我之情,自外诸法,皆以为我之所有,是对我之法。”
我所有的简称。有我见的人,对于身外之物都认为我所有,叫做我所。 - 陈义孝编
瑜伽八十四卷十一页云:于自摄受他身六处,执为我所。 - 朱芾煌
指为我所有的观念,全称我所有,即我之所有、我之所属的意思。即以自身为我,以自身外之物皆为我所有。于佛教中,我与我所,被认为系一切世俗分别之基本分别,故为破除之对象。 - 于凌波居士著
另译为「神所有」,即「真我」所拥有的;属于「真我」的。「真我」是指「永恒、不变、独存、自在、能主宰」的我,是一种错误的观念(邪见)。 - 庄春江居士编
有我见的人,对於身外之物都认为我所有,叫做我所。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