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罪之一。为“遮罪”之对称。指自性之罪过。又作自性罪、性重、实罪。谓不论处于何种环境,若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等,均属本质之罪恶行为,称为性罪。反之,伴随性罪所引起之各种过失,或为避免世间之诽谤,而触犯释尊所制止之戒律,属极轻之罪,称为遮罪,如饮酒为一般视作遮罪。对性罪之禁戒,称为性戒、性重戒、主戒、旧戒;对遮罪之禁戒,称为遮戒、离恶戒、客戒、新戒。即使佛陀未制定性戒,性罪仍属罪恶;而遮罪则是佛陀制定遮戒后始成为罪。
诸经论中对性罪之范围有异说。如北本涅槃经卷十一、正法念处经卷五十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三、俱舍论卷十四等,以杀、盗、淫、妄等四波罗夷为性罪。成实论卷九十善道品,以杀、盗、淫、妄、恶口、两舌、绮语、贪、嗔、邪见等十恶为性罪。大乘义章卷十,以十恶中之前七项为性罪。摩诃止观卷四上,以十恶中之前七项,再加饮酒一项,称为性罪。[优婆塞戒经卷六、律二十二明了论、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九、顺正理论卷三十八](参阅“性戒”3228、“罪”5563)
(术语)二罪之一。如杀盗等之诸恶不待佛制而自性是恶也。犯之必有罪报。
二罪之一。见二罪条。 - 陈义孝编
瑜伽九十九卷五页云:云何性罪?谓性是不善;能为杂染,损恼于他;能为杂染,损恼于自。虽不遮制;但有现行,便往恶趣。虽不遮制;但有现行,能障沙门。
二解 无性释七卷二十九页云:杀盗淫等,贪等所生,名为性罪。 - 朱芾煌
性罪本性就是恶的,如杀、盗、淫、妄,不待佛制谁犯了谁就会得罪报。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