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bha^vana^,巴利语同。数数薰习之意。略称修、习。即于诸行法,反覆实践,数数薰习,以期达到成佛之目的。据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八或俱舍论卷二十七所载,佛教之修行计有:(一)长时修,长时间修行。(二)无间修,不休不止之修行。(三) 恭敬修,以虔诚恭敬心修行。(四)无余修,完全不缺之修行。唐代善导大师即以此作为净土宗之修行法则。[杂阿含经卷三、成实论卷十五修定品、俱舍论卷十八、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十]
瑜伽三十七卷二十三页云:修习者:谓于止举舍相,正审观察为先,深心欣乐;修止举舍。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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