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灭”之对称。即指作用之谢灭。俱舍论“三世实有”教义中,主张诸法灭时,其体非灭,体为常住恒有,所灭者仅其作用而已。(参阅“体灭”6931)
(术语)对于体灭而言。诸法之灭,其体非灭。体为常住恒有。其作用灭也。是为诸法灭之主张。
诸法于毁灭时,它的理体并不亦灭,因为理体是永恒常住的,所谓灭者,只不过是它的作用灭而已。 - 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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