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sa-ran!a,巴利语同。为有漏之异称。诤,烦恼之别称。烦恼与善品相抵触,损害自他之身,故称诤。有,随增之义。苦、集二谛之法,随顺烦恼而抵触善品,故称有诤。[俱舍论卷一](参阅“有漏法”2453)
瑜伽八卷六页云:能为斗讼诤竞之因,故名有诤。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四页云:问:何义,几蕴,是有诤?答:多随瞋恚自在转义。一切一分是有诤。
三解 显扬五卷十六页云:问:何义,几种,是有诤?答:瞋多分自在转义故。一切少分是有诤。
四解 俱舍论一卷五页云:此有漏法,亦名有诤。烦恼名诤。触动善品故,损害自他故,诤随增故;名为有诤。犹如有漏。
五解 集论二卷四页云:云何有诤?几是有诤?为何义故,观有诤耶?谓以依如是贪瞋痴故,执持刀杖,发起一切斗讼违诤。执持刀杖等,是诤因贪等,是诤自性。如是彼自性故,彼相属故,彼所缚故,彼所随故,彼随顺故,彼种类故;是有诤义。乃至有漏有尔所量,有诤亦尔。彼所随义故;为舍执着诤合我故;观察有诤。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