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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经》简读之十

  《正理经》简读之十

  

  2.2.1 (有人说)量不应只有四种,因为还有传承量、义准量、随生量以及无体量。

  正理派只立了四量,现量、比量、譬喻量、圣教量。其实在古印度,人们立了好多量,现在正理派给精简了一下,只说四量,因此外人就说了,不应该只有四量,还有传承量、义准量、随生量、无体量等。据说这是弥曼差派的主张。弥曼差差派的经典是《弥曼差经》,姚卫群先生的《古印度六派哲学经典》中有节译本,其他派的经典都是全本,只有弥曼差派是节本。因为是节本,所以我没有看出原典上立了几种量,倒是在传印法师的《印度学讲义》中有关于弥曼差派的内容,大家可以参看。下边儿咱把其他四量简单说一下。对啦,其实咱们在学《因明入正理论》的时候已经给提过不少量了。现量、比量、譬喻量、圣教量在《正理经》的前边儿又解释过,现在再把传承量、义准量、随生量、无体量等再简单说一下。

  传承量就是老辈人教给我们的知识,比如说老师教给我们的,这就是传承量。再比如说“俗话说如何如何”这也是。

  义准量就是推导出来的,义准就是引申、发挥,就是说原话并不一定有那个意思,但在我的阐释中就有那个意思了。

  随生量就是一个事物成立,同时就可以知道与它同时存在的事物。就是说两个事物是形影不离的,知道了这个,则那个同时也就知道了。

  无体量是由一个事物不存在而知道的知识。比如说某甲不在教室,我知道他一定在宿舍,因为在学校都是宿舍、教室、厕所这三个地方,他不可能呆在厕所里不出来,现在不在教室,就一定在宿舍。关于无体量权威的解释是“无此则有彼”、“有此则无彼”,就是二者水火不相容。

  外人提了问难,正理派就得回答。

  2.2.2 不矛盾,因为传承量与圣言量在意思是没有差别,义准量、随生量、无体量都与比量没有差别。

  正理派说了,只要有现量、比量、譬喻量、圣教量就够了,你说的什么传承量、义准量、随生量、无体量这些根本就不需要,为什么呢?因为传承量其实它与圣言量是一样的,而义准量、随生量、无体量其实还是比量,它们实质上是一回事儿。

  我总想,读《正理经》的时候,要把咱们是佛教徒忘掉,可这忘掉不是容易的,我也老是不由自主的带上佛教徒的习气。我读到这儿就打妄想,这好不好?当然不好,怎么办?我既然已经打了妄想了,是不是骗骗人,给人家说我没有打妄想,或者说把这妄想强行压下去,这都不是办法,在佛教的典籍中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舍利弗尊者。说,有一回,舍利弗尊者闲着没事儿了,坐着打了个妄想,他想知道以前那么多佛,到底哪一尊佛的教法流传长久。他打了这个妄想以后是怎么处理的呢?就去让佛告诉他到底以前的佛哪一尊佛的教法流传长久,佛就告诉他:毗婆尸佛、尸弃佛、拘留孙佛、迦叶佛,他们的教法流传得久长,而拘那含牟尼佛的教法不久长。佛还告诉他了为什么拘那含牟尼佛教法流传不长久,而毗婆尸佛、尸弃佛、拘留孙佛、迦叶佛的教法流传长久。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现在打妄想,打就打了吧,既然已经打了,干脆就把它弄清楚,不要强压回去。那样烦恼是断不了的,我们修行就是为了断烦恼,断烦恼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你什么也不知道,一个是你什么都知道,什么也不知道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你已经知道了不少的事儿,于是你就只剩下一个途径了,就是尽可能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是我们的理想。一切尽知的话,我们就是圣人了。

  我在这儿想到了什么呢?就是传承量,这个传承量在说《因明入正理论》时我给说的是叫世传量,这没关系的。这个传承量是不是就正确呢?比如“俗话说”这个形式的传承量,俗话有没有错误的?我想是有的。如果错误的话还能叫传承量吗?我觉得是不是给个标准,这样可能会好些。这个标准我想给定成“有效”,说,只要这传承量有效就行,不要求正确不正确。比如说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科学知识,实际上它只是有效而已,不能说是正确的。再往下看经文。

  2.2.3 (有人说)义准不能成为一种量,因为它的不确定性。

  有一个人起来说道,义准是不确定的,它能不能成为量呢?义准就是引申。这句话呢咱得搞清是对谁说的。正理派是不立义准量的。外人立了义准量,还责难正理派,说正理派不立义准量是不对的,应该立出来义准量才好。正理派回答责难说义准量其实可以算在比量中间。这时候就有人起来说话了,这一个问难其实是针对刚才向正理派问难的那个人和正理派。这个人说,你问难正理派,说应该立义准量,你正理派说义准量应该算在比量中间,我就问问你们两位,义准常常有义准错的,既然是错的,还能算是量吗?比如,我说“要是没云就不会下雨”,有人就引申出“有云就会下雨”,但实际上呢,有云也不下雨的事儿多了。也就是说:你外人立义准量是不对的,你正理派说它应该算在比量中大概也不能说合适。

  2.2.4 (那是)由于在不是义准量的情况下却把它当成了义准量。

  正理派就说了,说,滚你的蛋吧,说义准量就得说正确的,你引申就引申对,对了人家才把它叫义准量,在我这儿不立义准量,把它算在比量里,你弄那根本就不对,你胡引申怎么行?“要是没云就不会下雨”怎么能够引申出“有云就有雨”呢?根本引申不出这个的!它只能引申出“有雨必有云”!这就是经文中说的,你把不是义准量当成了义准量。

  刘金亮先生的解释罗索了,而且没有说得好。他举了四条,其中的第一条是闲话,他说“上面举的云和雨的例子是不是义准量?它没有回答”,其实不是,2.2.4这句经文是回答了而不是没回答――“在不是义准量的情况下却把它当成了义准量”,就是说,上面举的例子――从“要是没云就不会下雨”引申出“有云就会下雨”这不是义准量。第二条说富差耶那从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角度对云和雨的关系进行论述,深刻了一步。可我没有看见过富差耶那的原文,不好说啥。第三条介绍了乌地阿塔克拉的解释,说乌地阿塔克拉进行了一番狡辩,并介绍他的狡辩法。第四条是介绍了明庄严的说法。

  2.2.5 你的否定本身就是无效的,因为它不确定。

  我们知道,要想否定一个事物,必须得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推理是否正确,另一个是它本身是否存在。这两个方面都得考虑到。刚才那个人说的“义准不能成为量,因为它不确定”只是考虑到了一个方面,他没有考虑义准本身存在不存在的问题,既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则就应该有两种可能:一、存在;二、不存在。不存在的就不说了,还有存在这种情况,既然义准存在,怎么能说义准不确定呢?

  2.2.6 如果它(指否定)是有效的,那么(我们的)义准就不是无效的。

  在具体的辩论中,我们可以考虑这个义准的引申能否成立,不成立的话就算了,要是成立的话就可以谈。比如说你从“要是没云就不会有雨”引申出“有云就有雨”,这个我就不给你辩论了,因为你的这个引申根本不成立!你是一个傻子我给你辩论什么?我要是给一个傻子争论岂不是我也成一个傻子了~~你要是引申出“有雨必有云”,这个引申是成立的,我就可以给你讨论――以此为出发点儿讨论别的问题。你的引申要是成立的话,你非要叫它义准量也无所谓,则这个义准就是有效的。其实是这个比量有效,你要叫义准量也行,反正在我正理派这儿是把它算在比量里边儿。

  从这《正理经》中咱们可以看出,正理派的态度确实比较平和,而佛教的态度则是比较激烈的,咱们看陈那论师的《因明正理门论》,发现陈那论师的口气确实比较狂傲,外人问“岂不总以乐所成立合说为宗,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就是说,宗不是宗支么~~现在怎么把宗前陈叫宗呢?陈那说,“以其总声于别亦转,如言烧衣,或有宗声唯诠于法”,这真是不讲理:“我觉得把宗前陈叫宗也可以,我不但要把宗前陈叫宗,我还把宗后陈叫宗”,不行吗?!后来到法称时竟然比陈那还狂,他在写《释量论》的时候真是狂到了极点儿。现在正理派就比较平和。

  2.2.7 (有人说)无体不是量,因为它的所量不成立。

  外人看义准量没啥搞头儿了就换了话题。因为你争了半天了人家正理派说,你要是高兴叫它义准量也行,不过你不能强迫我,我还是把它算在比量中,我觉得算在比量中更合适。话既然说到这个份儿上,你也只能换话题了。于是就不再讨论义准量,来说无体量。

  外人说了,说无体不应该是量,因为要讨论的对象是没有存在的。不存在有什么好争论的呢?比如我说,张三的马被李四给偷走了,你会说,“凭什么说是李四偷的?要没有证据的话就不能这么乱说”。其实张三根本就没有马,咱们讨论张三的马是不是被李四偷的根本就是戏论。

  2.2.8 在带有特性的事物中,由它不带某种特性这一特征,不带特性的所量成立,(所以无体量成立)。

  正理派则说,你说的不对,咱们讨论的是“到底张三的马是不是被李四偷走的”而不是张三到底有没有马。也就是说,所量是“张三的马是不是被李四偷走的”而不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张三的“马”,你把所量搞错了。经过讨论我获知“李四根本没有偷张三的马”也是一个结果,得知了我本来不知道的事儿,就是量呀。我把它叫比量,你把它叫无体量这都可以。不过以后你看到我的书中的比量你就得知道有可能就是你说的无体量就可以了。

  2.2.9 (有人说)如果一个事物不存在,那就不能说它不存在(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有它);这样说不对,因为在其它事物中有这个特征。

  有人这么说,一个事物不存在,不能说它不存在,这前后两个“不存在”,指的不一样,第一个不存在是指当下没有觉知到,第二个不存在是没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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