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一句经文连起来看的话就明白了。
2.1.20 在某些时候看不到需要其他认识手段,有时候则看得到,所以不一定。
这是说的什么呢?原来呀,正理派是举出了例子。2.1.19说了,说量就象灯光一样,它可以照亮别的事物,而不需要别的事物来照亮自己,它自己就可以照亮它自己。就是说,认识是认识别的事物的,它不需要别的来认识它。就是说,量是既可以认识所量也可以认识自身的,根本就不需要其它的量来认识这个量。2.1.20实际上不是经文,它是别人的注,在这里给混成经文了。2.1.20是说,量在有些情况下呢,可以在认识所量的同时认识自身,有时候则是在认识所量时不能认识自身,需要其它量来认识这量,这要看具体情况。2.1.19就是说,根本就不需要其它量来认识这量,也就是说,2.1.20是说2.1.19这句经文的必要的。
象这种把注混同于经文的情况在佛经中也多的很。《安般守意经》、《楞严经》等里边儿都有。
下边儿咱们看第三节,第三节是讨论现量的。看经文。
2.1.21 (有人说)现量的定义不能成立,因为叙述不完全。
这是对现量的问难。咱们要先回忆一下现量的定义。在1.1.4中,说现量就是“根与境结合产生的,与名称概念无关的、确定无误的。”问难者在这里就说了,说你正理派给现量所下的定义是不完整的,为什么不完整呢?看下边儿的经文。
2.1.22 (他接着说)没有我和意(即灵魂和意识)的结合,是不能产生现量的。
问难者说《正理经》给现量下的定义不准确,因为在古印度,很多派别都说现量不单单是根与境结合,而且还得我(灵魂)、意识的参与,这不但是其他派别,其实连正理派自己也承认现量有我(灵魂)、意识参与。现在就是说,如果没有我(灵魂)、意识的参与是不会产生现量的,所以要在现量的定义中把我(灵魂)、意识体现出来才行。你在《正理经》中给现量所下的定义根本就不提我(灵魂)和意识这不行。对于这个问难下边儿有经文回答。但刘金亮先生在这里给转述了一下另外的一种回答,说是《正理经》的注家给作了这样一个回答,说,我正理派给下的定义并不是全部列出现量产生的各种条件,我只是列出了主要条件、关键条件而已。注释家的意思就是说,现量产生需要很多条件,但在这些条件中,有些是主要条件,有些是次要条件,我只列出了主要条件而已,我并没有说不要我(灵魂)、意识等条件。说到这个话我就想起来韩老师,他经我手发过一篇文章,叫《第一位经录作家――道安》,发出来以后有人给我写了一封信,说道安大师对佛教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比如制订僧尼轨范、五失本三不译、编经目等,这篇文章把道安大师说成经录作家,只说了编经目,难道别的贡献就不是贡献了?韩老师说,一篇文章的题目,能把道安法师的贡献全包括?若要全包括的话,那得多大的信息量?还有一个事儿,就是说,比如我们现在活着,空气、水、食物等必要的东西,是不是都很重要?当然很重要,但空气我们在一般情况下需要说吗?不需要!因为空气一直有,因为一直有,所以我们熟视无睹了,以致于不认为它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了,就是说,空气重要到了我们根本就想不起来说它的地步,根本就想不起来就是须臾不可分离。谁的相声中说的,“我十分的想念你,想得连想都想不起来你了”。就是这个,重要到了须臾不可分离的程度的时候则就不需要说它了。灵魂就是这样,你能须臾离之吗?不能,所以不需要说它。意识你能离开它吗?不能!当然,按佛教的说法是生无想天、入灭尽定、入无想定、出世道等可以使意识不现起。这里不说佛教,所以说,也不需要说意识了。灵魂、意识不需要说了,就单说了根与境的结合,这难道不行吗?这种说法当然也行,但是,作为下定义来说,确实是粗糙了些。
这时候又站起来了一个人,他说:
2.1.23 (另一人说)(由此可以)推论:方向、空间、时间、虚空也应如此,即也应算是现量产生的条件。
本来呢,是别人在讨论,忽然从听众中起来了一个人,来说了这么一句话,按恒河主和明庄严的说法,说这句话令人觉得大煞风景,因为这一句话太外行了。可我觉得这一句话可能不是原经文,这一句话是针对注释家对上一句话的注释来说的,对于2.1.22,刚才说了,有注释家说了,说我正理派并没有把所有的条件都列出来,但并不是说不要那些条件,而是说那些条件也很重要,就象我(灵魂)一样,其实永远也不可离之,而且确实须臾不曾离过,重要得根本就不需要说了。这个人就说了,他说:对呀,现量得有我(灵魂)、意识参与,其实还得有方向、空间、时间、虚空等条件参与,因为你说永远不可与灵魂等须臾离之,那么,请问方向、时间、空间、虚空你须臾离过吗?没有吧~~是不是说方向、时间、空间、虚空也是现量产生的条件呢?刘金亮先生在注释中引用Tatparya的回答,他说这个回答比较好,是这样说的,说:只有当某个条件出现时就产生某种结果,没有这个条件就产生不了这个结果时,该条件才能算作该结果的原因,方向、时间、空间、虚空这四种条件不出现时现量也照样能产生,所以它们不是现量产生的原因。刘金亮先生说这个回答比较好,可我觉得这个回答并不好,“方向、时间、空间、虚空这四种条件不出现时现量也照样能产生”,啥时候方向、时间、空间、虚空不出现?有不出现的时候吗?根本就没有!我觉得用现在佛教的说法最好,比如说唯识的说法,当然了,唯识比《正理经》晚,但在给《正理经》作注时这么用一下是可以的呀~~就是说方向、时间根本就是心不相应行法,虽然说它与灵魂、意识一样也是不可须臾离之的,但它与灵魂、意识根本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当然,佛教是不承认灵魂的,但临时借用一下还是可以的。从下边儿开始,就是正理派对刚才问难的回答。
2.1.24 由于认识是灵魂(我)的特征,所以,(灵魂)没有被包括进去。
这一句是解释为什么在现量的定义中没有说出灵魂。很简单,现量认识本身就是我(灵魂)的作用、我(灵魂)的特征。如果没有我(灵魂)的话,怎么认识~~只要有认识,就说明了我(灵魂)在起作用,所以在给下定义的文字中就没有出现我(灵魂)。或者说,因为认识本是灵魂的特征,所以,虽然没有明说出来,但提到它的特征就已经够了。也就是说,我(灵魂)虽然没有出现在字面上,但它的特征已经被提到了,就等于灵魂被暗示到了。
说过了为什么在定义中没有出现灵魂,再说为什么在定义的字面中没有出现“意识”。
2.1.25 意识的(被排除)是由于它在认识上不能同时(有一个以上的认识)。
前边儿已经说过了,意的特性就是不能同时产生多种认识,一次只能有一种认识,现量感知恰恰就是一次只能有一种,不能同时产生多种感知,也就是说,在现量感知的当下,只能有单一的意识参与。所以说,在现量的定义中,只说到了境与根的结合而没有说与意识的结合,就是因为意识的这个特性已经被体现出来了。这句话我还需要再琢磨一下才能说好。下去再说吧。
2.1.26 由于根与境的结合是现量的(区别性)特征,所以明确地提出来了。
这一句经文说了,说事物之间有区别性特征与非区别性特征,区别性特征是分辨它的主要依持,所以得说出来,而非区别性特征不是分辨它的主要依持,所以可以不说。在现量这个事儿中,根与境的结合是区别性特征,而与我(灵魂)、意识则不是区别性特征,所以在给现量所下的定义中就没有明确地说出来。根与境的结合是只现量有,比量、譬喻量、圣教量都没有,而与灵魂的结合是现量、比量、譬喻量、圣教量共有的性质。另外呢,意识与根的结合其实也是现量的区别性特征,但是人说话总不可能面面俱到的。这个呢,也就等于正理派承认了《正理经》中给现量所下的定义并不是十分严格的。当然了,“最难莫过下定义”,正理派能承认这个对于一个学派来说已经够了。
2.1.27 由于即使在意识沉睡时或心不在焉时,根与境的结合也是主要原因(所以根与境的结合要明确地反映在定义中)。
这还是在说为什么要把根、境结合明确地放在定义中提出来。这里是举出了一个情况:在我们睡觉的时候,我们睡着了,忽然间一个炸雷,一下就把我们惊醒了。或者说,我们睡着了,忽然有人喊,“着火了”或者“地震了”,这时候我们一下就跳起来了。在这个情况中,我们的感知并不是与意识结合、与灵魂结合表现得明显,而是根与境的结合表现得最为明显。在刘金亮先生的注释中,说这时感知不是意识、灵魂起作用后产生的,他说的不确,灵魂是永远在起着作用的,它要不起作用的话你就是个死人了。意识倒是,若是极度睡眠的时候,意识不起现行,可不起现行也不是断了呀。当然,我这么说不好,因为我受佛教影响太深,关于意识我不由自主地就用了佛教的说法。我还是说要让咱们忘掉咱们是佛教徒,可这已经深入内心了。经文中还提到一个情况是心不在焉,这心不在焉给睡着了是大差不离的。刘金亮先生还说了一个与意识、与灵魂结合的情况,说如果我在睡的时候就暗下决心,要在四点半醒来去赶火车,到四点半的时候果然就醒来了,说这才是灵魂、意识起作用。说,比较起来,还是根与境的结合这种情况为主,所以在定义中明确提出了根与境的结合。
2.1.28 现量的不同中之处也是靠它们(指根与境的结合)来区分的。
看这一句经文。这一句经文是按照根与境的结合,把现量给分了分类,根有五种:眼、耳、鼻、舌、皮,正理派就是把根分成了这五种,眼根与它的所对境结合产生色现量,耳根与它的所对境结合产生声现量,鼻根与它的所对境结合产生香现量,舌根与它的所对境结合产生味现量,皮根与它的所对境结合结合产生触现量。正理派把现量就分了这五种:色现量、声现量、香现量、味现量、触现量。
下边儿呢又是外人与正理派进行讨论。
2.1.29 (反对者)这种说法不合道理,因为有矛盾。
外人说了,说,人在睡觉时或者心不在焉时,不需要灵魂、意识参与,只需要根与境的结合,这不就不对了吗~~因为这样可以同时产生不至一种的感知、认识。前边儿说过,说一次只能有一种感知产生,比如说你在听歌的时候,虽然眼睛并没有捂住,但你也是视而不见。
2.1.30 不(矛盾),(那是)因为某些外物(即境)强大有力。
正理派说,我这说法是没有问题的。为什么说没有问题呢?因为当一个人在睡着的时候,猛然间听到爆炸声的这个感知,并不是没有灵魂、意识的参与,只不过是这时外物有力量、很强大,表现明显,使得根与境结合显得特别突出,它一突出就使得灵魂、意识的作用相对来说退居次要地位了。就象听歌时歌唱到你的心里去了,还引起了你的共鸣,这力量就很强大,所以眼睛的功能就被抑制了。
《《正理经》简读之八》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