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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悟之路》第十六章 佛教的主要特色▪P2

  ..续本文上一页没落的种姓制度。佛陀说:

  “非由生而低贱,非由生而婆罗门;因行而低贱,因行而婆罗门。”(6)

  《经集》中的《婆塞特经》有这样一段记载:

  两个年轻的婆罗门在一起谈论一个人怎样成为婆罗门。其中一个坚持说出生决定了婆罗门,而另一个却主张行为使人成为婆罗门。这两个人无法说服对方,便同意将这一问题交由佛陀解决。

  因此,他们来到佛前,陈述了事情原委。

  首先,佛陀提醒这两个询问者注意,在植物、虫类、四脚动物、蛇类和鸟类之中,有许多可以辨分它们的种类和标记,但是,人类没有这些种类和标记。接着,他解释说人类怎样根据其职业来分类自己。最后,佛陀说:

  “婆罗门非由出生决定,非婆罗门亦非由出生而定,生活和行为造就真正婆罗门,个人的生活构造了农夫、店主、商人和奴隶,个人的生活构造了强盗、武士、僧侣和国王。”

  在《摩偷罗经》(7)中,出现了于此种姓问题有关的另一段有趣的对话。摩偷罗国五对诃闍那尊者说:

  “诃闍那,婆罗门如是说:“婆罗门是人类四种等级中最尊贵者,其它都为低贱。”唯独婆罗门可以算是纯洁,不净者非婆罗门。婆罗门是大梵天从口而生的合法之子,由他特别创造,是梵天的传人。先生,你对此有何看法

  ”

  诃闍那回答说,这是一种空洞武断之言。他指出,一个富裕之人如何雇佣任何一个等级或种姓成员为其奴仆。不管其人种姓如何,恶毒之人投生于恶道,行善之人生于快乐之道。他又进一说,一个罪犯,无论他是那一种姓,都将因其犯罪而受惩罚。他强调指出.加入僧团的所有僧人接受同等的恭敬和礼遇,没有任何的偏见和歧视。

  根据佛教,种姓或肤色不能阻止一个人成为佛陀的信奉者,或出家成为由圣修者组成的高尚僧团中一员。渔夫、拾荒者、妓女,与武士和婆罗门一道,自由地被接受加入僧团,享有相应地位。

  理发匠优婆离优先于其他僧人,被指定为持戒第一大弟子。深受国王和贵族尊敬的阿罗汉输泥陀,他原是一个胆小如鼠的拾荒者。富有哲学思想的莎堤原是一个渔民的儿子。妓女阿帕般利加入僧团后,得阿罗汉果。罗玖摩罗曾是一位女佣,当她要自杀时,佛陀度化了她。普玛也是一个女仆,佛陀没有接受她主人给孤独富翁的邀请,而优先前往她那里度过安居期。输婆是铁匠的女儿,闍跋是一捕鹿者的女儿。这样的事例在佛经中举不胜举。这充分显示了佛教的大门向大家敞开,没有任何分别。

  佛陀向所有的人提供了均等的机会,提高了,而不是降低了人的尊严。

  在佛法中,一个人可以为婴儿找到奶乳,为健壮者找到肉食。佛法对贫者和富者具有同等的感召力。

  佛教与妇女

  佛陀也同样提高了妇女地位,使她们认识到她们对社会的重要性。

  在佛陀诞生之前,妇女在印度得不到尊重。印度作家黑摩禅陀把妇女贬低为“照亮通往地狱的火炬

  佛陀没有让妇女蒙羞,只不过承认她们性格上的脆弱。他看到了男女之人的内在美德。在他的教法中,佛陀给予她们适当的地位。性别不是纯洁和服务的障碍。

  巴利语有时用matugama(母亲之群或母亲社会)来称呼妇女。作为母亲,妇女在佛教中占有值得尊敬的地位。母亲被认为是升天的方便之梯,妻子是丈夫的最好朋友。

  虽然佛陀最初因为多种合理的因素拒绝妇女加入僧团,但后来还是在阿难陀尊者和他的养母摩河波阁波提乔达弥的请求下作出了让步,创建了比丘尼僧团。这样,佛陀为妇女建立了第一个清规戒律具全的组织。

  僧伽为最早民主独身团体,其中舍利弗和目键莲被立为比丘僧团的两大弟子,同样的,阿罗汉柯玛和优婆罗瓦那被立为比丘尼僧团中的两大弟子。佛陀也曾亲自称颂他的一些女弟子为最著名考和最虔诚者。在跋诋人中,妇女的自由被认为是人民富裕的原因之一。在佛陀降世之前,妇女没有享受到足够的自由。她们展示内在精神能力和思想才智的机会被剥夺了。在古印度,乃至今天,女婴的出生被认为是不受欢迎的,是对家庭负担的加重。

  一次,当佛陀正与拘萨罗国王促膝交谈时,一个使者走了过来,告诉国王他的女儿出生了。

  一听到这个消息。国王自然不怎么高兴。但是佛陀安慰鼓励他说:

  “大王,女孩也许会能证明她们自己是比男性更好的后代。”(8)

  在佛陀到来之前,妇女被置身于各种无可奈何的情势之下。然而,比丘尼僧团的建立无疑是一种福音。在这个组织里,王后、公主、贵夫人、寡妇、丧失子女的母亲、孤独的女人、妓女,无论种姓和地位怎样。她们在同一立足之处相遇,享受至高的籍慰和安乐,呼吸着生活在边远之乡或皇宫大院之人无法得到的自由空气。许多或许会被遗忘之人,由于皈依了僧团,从而使自己在各方面得以闻名,并且获得了解脱。

  诃玛为第一女弟子,她原是频毗婆罗王美貌的妃子。起初她不愿见佛,因为她听说佛陀经常以贬抑的词句形容外表的美丽。一天,出于欣赏美丽的风光,她偶然来到寺院。渐渐地,她被佛陀讲经的法堂吸引住了。佛陀明白她在想什么,便以神通化现了一个美貌的少女,站在一旁,给佛陀扇风。诃玛对她的美丽大加赞叹。佛陀使这个化现的形象逐渐由青年而中年、老年,最后倒在地上,牙掉了,头发白了,皮肤皱了。这时,她才认识到外表美的虚妄不实,以及生命迁流不息的本质。她想:“如此的身材也得到这般的损坏。我的身体也会如此了。”

  佛陀觉察出她在想什么,说道:

  随流逐波如贪之奴隶,亦如蜘蛛滑行于自己所造之网。

  解脱者折断束缚为二,意趋它世,远离此世,抛开物乐。(9)

  诃玛即证阿罗汉。征得国王的同意,她加入了僧团,在比丘尼众中,她被列为悟解第一。

  般陀强那悲惨地失出了两个儿子、丈夫、父母和弟弟。佛陀以心念感应了她,使她来到自己跟前。听到佛陀快慰人心的话语,她当下证得第一圣果,后加入僧伽。一天当她在河边洗脚时,她注意到河水第一次漂淌到河岸,然后退落下去,第二次又漂淌到河岸,又一次迟落下去,第三次漂淌上来又一次退落下去。“有情众生亦如是死去,或于孩子时代,或中年,或者年。”佛陀知道了她的心思,即现身于她的面前,随机说法,她证得阿罗汉果。后来,她成为许多失去亲人之母亲的安慰者。

  比丘尼达摩提那和跋达克皮罗尼善解佛法,倍受人们的尊敬。

  比丘尼索玛(10)在回答魔王的问话时说道:

  “对一个意志镇静,智力高尚,正悟佛法之女性,女人之特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魔王,有人认为“我是男人,还是女人,抑或我是其他”,你去对这些人谈话去吧。”

  在众居士中,也有许多以虔敬、慷慨、信仰、学识和慈爱而著称的妇女。

  维莎诃是僧团的女大护法,在妇女界中犹为突出。(11)

  输皮耶是一虔诚致志的女士,曾因没能从市场上购得新鲜之肉,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块,做成热汤供养一生病比丘。

  那库罗母是一位忠诚的妻子,她通过列举自己福德,把她的丈夫从死神口中挽救回来。

  沙摩婆蹄是一位虔诚而又值得敬重的王后,当她被人用火烧死时,她没有恶意,反而对谋害之人施以慈爱心念。

  玛理卡王后多次劝谏,安慰她的丈夫拘萨罗王。

  女仆库玖陀罗讲说佛法,救度了众多的颐依者。

  般那跋输母一心想听佛法,以小调来止息哭啼的儿子:

  “安静点,小乌陀罗,不要动,

  听闻世尊,智慧最胜者所说之法,

  孩子,丈夫是我们亲爱者,

  但更为亲爱的是探索正道的佛法。”(12)

  一位善于思想的母亲,当被问到她为什么不为失去独生儿子而痛哭时说:

  “没有叫他来他来了,没有叫他走他走了,他怎么来的,就怎么走了,

  为何为此悲伤

  ”(13)

  输曼努和输跋达是两位具典范品德的姐妹,对佛陀的信仰绝对的虔敬。

  这几个例子足够说明妇女在佛陀时代所起的伟大作用。

  佛教与无害

  佛陀的无缘慈爱,不仅面向全人类,也恩及默默无闻的动物界。佛陀禁止了牲口祭祀,告诚他的弟子们要对所有众生,乃至在自己脚上爬行的蚂蚁等小生命也要施予慈爱(metta)。他教导说,没有一个人有权力伤害其他生命

  因为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

  比丘要实践慈爱,他被禁止挖地,或教他人挖,甚至他被禁止饮喝没有过滤的水。

  阿育王,一个最伟大的佛教国王在石碑和石柱上写道:

  “生命不可以生命为生,生有蝼蚁之草也不可焚烧。”

  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必须对每一个众生施及慈爱,把自己同一切有情融合起来,不加任何分别。慈爱是佛教一大特征,这种慈爱要破除的是分裂人类关系的种姓、肤色、信条等阻碍。如果说,仅仅因为隶属不同的宗教,不同信仰之人不能象兄弟姐妹一样相聚一处,那么,这些宗教导师就肯定没有圆满他们的崇高使命。

  在以《大无害经》和《小无害经》为根据的高尚宽忍政令中,阿育王说:“唯有和为最,大家都应自愿倾听他人宣说的学说。”(14)

  在佛法中,佛教没有被限制于某一个特定民族或国家。佛法适应于全世界。

  佛教徒无远近、敌我、叛教者或不可触者之分,因为由知见而觉悟的普遍慈爱建立了一切众生的兄弟情谊。一个真正的佛教徒是世界公民。

  因此,佛教的主要特色就是理智性、可行性、效益性、和平性、慈悲性、忍辱性和普遍性。

  佛教流传了2500多年,是一切提高道德影响的最胜者。

  一个民族有起有衰,强大的帝国兴旺而又消亡。但是只要佛教徒坚持其崇高的准则,以慈爱和理智为基础的佛法帝国仍然繁荣,并将继续昌盛。

  [注]

  (1)英译《相应部》,第7,8页。

  (2)《相应部》,第二品,第32页;英译《相应部》,第二品,第二十七页。

  (3)《中部》,第一品,第六十三经,《箭喻经》,第426页。

  (4)见《优陀那》,第六品,第四经,第66页;伍德一沃德,《佛陀的一些言教》,第190。

  (5)参见第8章。

  (6)《经集》、《贱民经》,第21页。

  (7)《中部》,第二品,第84经,第83页。

  (8)英译《相应部》,第一品,第111页。

  (9)《长老尼偈》,第82页。

  (10)《相应部》,第一品,第五相应,第二经,第129页。

  (11)参见第十章。

  (12)英译《相应部》,第一品,第270页。

  (13)《本生故事》,第354页,第五卷,第110页。

  (14)很明显,作者在这里指的是石柱碑文第十二(摩揭陀语)“和平相处为善,为什么?愿意见不同之人聆听,观察正法(samavaya va sadhu,kiti

  Amna-manasa dhammam suneyu ca sususeyu ca ti)(在这里法Dharma的意思肯定很广)。”

《《觉悟之路》第十六章 佛教的主要特色》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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