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明辨,通过注意、努力、忆念和修定活动来建立它。正如一个人要精通一种技艺,必须努力学习。所以要精通高尚行为的技巧,就要依靠好而强有力的品质,他一定要刻苦,要警惕。正如威廉.霍斯所说的:
在所有情况下,好品质是一个人努力的结果。它不是从父母继承而来的,不是外界的优势创造的,不是出生、财富、天资或地位的附属品,而是一个努力的结果。
假若我们想获得一种有价值的高尚品质,我们就应该记住佛陀反对粗心大意和幻想的警语:
警惕,经常记住。[iii]
在性格的培养中,第一件必要的事是锻炼克制自己。例如,假若一个人专门讲享受,他的善行和品德就会下降──所有宗教和哲学导师都同意这一点。那些高兴饮酒的人,被冲动所驱使,享受快乐,是完全不能教育的,直到他们学会控制自己的心行为止。
节制是由于就道德上的考虑和好处而来的。特别是青年人,应当发展道德上的慈爱。因为慈爱滋养精神生活。没有节制的心,在无意义的活动中浪费自己的生命。品质是要建立的东西,这要依靠我们的决心。
但是持戒,决不是遵守法律条文。佛陀不是专横的法律制订者。在佛教中,没有强迫。俗人或比丘接受戒律是自愿的。
看佛陀如何训练它的弟子,是有趣的事。有一次,驯马者祗尸拜访佛陀,随之有了下面这样的对话:
──祗尸,汝是训练者,是驯马人,汝如何训练马,令其驯服?
──世尊,我训练马,令其驯服,采用温和与生硬二法,亦二法兼用。
──祗尸,若要驯服之马,不服从汝之训练,汝对此马将如何处置?
──世尊,在此种情况下,我杀之,理由为何?恐彼对我师氏族产生怀疑。现在,世尊,佛是驯服人之绝世训练者,世尊,佛如何训练人使其驯服?
──祗尸,我训练人,令其驯服,亦用温和与生硬二法,亦二法兼用。祗尸,此下为温和法:此是身善业,此是身善业之果;此是语善业,此是语善业之果;此是意善业,此是意善业之果。此是天(神),此是人。
祗尸,此下为生硬法:此是身恶业,此是身恶业之果;此是语恶业,此是语恶业之果;此是意恶业,此是意恶业之果。此是地狱,此是畜生界,此是恶鬼界。祗尸,如是为温和与生硬二法。(如上)
──世尊,若有人不服从佛之训练,佛将如何处置此人?
──祗尸,在此种情况下,我杀之。
──佛肯定不夺彼之生命,但佛为何说“祗尸,我杀之”?
──实如是,祗尸,如来不夺彼之生命。然若有人不服从温和与生硬二法及二法兼用之调御,如来认为与彼同住有智比丘无必要言及彼、劝告彼。祗尸,当如来与同住比丘认为某人无须说及与劝告时,此即在圣戒中杀人。[iv]
这一段对话,清楚地告诉我们,佛陀不对其弟子强加戒律。但是他作为有悲心的老师,对他们指出什么是正确的和什么是错误的以及其后果。佛陀又说:
我说:“诸比丘,汝等舍恶。”恶能被舍弃。若彼恶不能舍弃,我将不作如是说。因舍恶能做到,故我对汝等说:“诸比丘,汝等舍恶。”
若此恶之舍弃导致损失与痛苦,我将不说“舍恶”。
“诸比丘,汝等修善。”善能修持。若善不能修持,我将不作如是说。但因修善能做到,故我对汝等说:“诸比丘,汝等修善。”
若修善导致损失与痛苦,我将不说“汝等修善。”但因修善导致幸福与快乐,故我说“诸比丘,汝等修善。”
个人自愿遵守戒条,要由他作必要的努力来转变为行动。假若他漠不关心,他懒惰,别人以守戒的行为作榜样来劝说他、支持他,那是无益的,责任在他自己。《相应部》中说:
依照所下种,汝获其果实。
为善者得善,作恶者受恶。
种下善培植,汝享其果实。[v]
1.第一戒不杀生,对一切众生给与同情,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佛教的“众生”,包括一切有生命有呼吸的动物。被承认的一种事实是:一切活人或动物,都爱护生命和厌恶死亡。因为生命对一切众生都是宝贵的,他们的目的是保护生命、延长生命不受伤害,这甚至适用于那些有知觉最微小的动物。如说:
于求乐有情,刀杖加恼害。
但求自己乐,后世乐难得。[vi]
一切众生的快乐,取决于他们拥有生命。所以,剥夺他们的生命,包括剥夺人们一切喜爱的东西,这是极其残酷和无情的。因此,那些要杀害别人的人,为他们自己带来的是被杀者的仇恨与恶意,难道这还奇怪吗?《法句》说:
一切惧刀杖,一切皆爱生,
以自度他情,莫杀莫教杀。[vii]
如我彼亦是,如彼我亦然,
以自与他比,不杀不教杀。[viii]
不伤害,不屠杀其他生命,是一个佛教徒的标准,这是大家都感到的。以残忍成性对待动物的人,有机会时,很可能也是虐待人的人。当残忍的思想慢慢地发展到着魔程度时,就有可能成为残忍的癖好者。佛教典籍指出:
杀生之人,常在此生受苦,结局可悲。死后,其粗暴行为之业力,将长期迫使其进入苦难。若此等生命毁灭者投生富有之家,即是其体美、健康等,然其业力仍将随彼等进入坟墓。
另一方面:
向别人表示怜悯、不杀生之人,将得善生。若投生人间,将有健康、美貌、财富、权势、才智等。[ix]
正业就是正行。业的教义,是佛教的主要教义之一,是我们自己意志作用的行为,我们称之为“业”。假如一个人懂得业的作用和业报,他可能不会去冒不善行为的风险。恶行会得恶报,像“是则苦随彼,如轮随兽足。”[x]
值得注意而又有趣的是,近几年来,有些对业和来生作了一些研究。许多可信的故事,能够在吉纳.塞米纳拉小姐所写的最有趣的两本书中看到。[xi]
是的,世界似乎不圆满、不平等。在我们人类中,更不用说动物界了,我们看到有些人出生可怜,深陷灾难,极不愉快;而其他一些人则出生富贵、快乐,享受豪华的物质生活,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什么苦难。还有,少数得善报的人,被赋与敏锐的智慧和极大的精神才能;而另外许多人则完全是无知。为什么我们当中一些人健康、美貌、有朋友,而其他一些人则可怜的虚弱、贫穷而孤独呢?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长寿,而另外一些人则短命,在青春年华时就死去?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富裕、有名望、被人重视,而其他一些人则完全被忽视?这些错综复杂的问题,需要解答。
我们发现的这些巨大的差别,不是外力或超然的神力所造成的,而是由我们自己的行为和反应所致。所以,我们制造自己的业;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是善还是恶,都是如此。
因此,所有的人都应该懂得停止伤害他人,培养充满同情和仁慈的无量心。杀就是杀,不管这种杀是为娱乐而杀,还是为食物、或为健康而杀,借口说“我是这个或那个好理由才杀的”如此等等为自己辩护,是毫无用处的。假若我们杀了,我们就应当坦率地承认,并认为那是不对的,倒不如直言不讳的好。
接着讨论关于素食主义的问题。佛教不禁止吃肉。假若你不看到、不听到、不怀疑一个动物是专为你而杀的,这种肉是可以接受的。否则,就不能接受。在佛陀的教导中,没有规定或命令说佛教徒应当完全或主要以素为食。是否吃肉,纯粹是个人的事。不过吃受了精的蛋,是犯第一条不杀生戒的。
2.在正业之下,要遵守的第二戒是不偷盗,诚实地生活,只取自己分内应得的东西。窃取他人之物,虽不像夺取他人的生命那样严重,但这仍是一条严重的罪行。因为这夺去了他人的某种快乐享受。由于无人愿意被盗,不难理解,夺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错误的。怂恿一个人去盗窃的思想,永远不能是善的或好的。还有,偷盗导致暴力甚至谋杀。
容易违犯这条戒的,是那些从事商业买卖的人。因为商业界各种各样的欺诈和不诚实,都是在不能遵守第二条, 戒所出现的。一个人能用其笔和舌进行盗窃。社会上的人们,总是眼向外去哄骗和盗窃别人。这就使社会不可能有平安和快乐。
有人说因为贫穷而引起偷盗,这有其一定的真实性。但假若人们懒惰,逃避劳动,或者误用其聪明或职能,他们也会变穷的。接着他们就会冒行窃之险,去偷别人的财物。另外一些人可能认为要享受快乐生活,盗窃是容易做到的一种手段。这样,犯罪就会增加。减少贫困和消灭失业,是政府的职责。
偷盗,有各种形式。例如,一个雇员工作拖拉或工作不认真,但他仍获得全部报酬,这样他就是一个真正的盗贼。因为他得到的钱,不是他挣来的。假如雇主对工作负责的雇员不能付给适当的工资,这一条同样适用于他。所以,正如卡莱尔说:
你做一个诚实的人,那么你就可以相信世界是就少一个坏蛋。
3.正业之下应守的最后一条戒是“不邪淫”。在这个问题上,除了“开示”和书中的知识之外,更需要的是自我控制。在《关于正思惟》一章中,我们详细讨论了纵欲和弃舍。在这里,根据佛教所说,我们将简单地尽力理解什么是性欲的错误。让我们首先听一听另一巴利文原典《增支部》开宗明义的经中所说的吧:
诸比丘,我知无任何其他色如女人之色吸引男人之心。诸比丘,女人之色注满男人之心。
诸比丘,我知无任何其他声……我知无任何其他香……我知无任何其他味……我知无任何其他触……如女人之声、香、味、触吸引男人之心,女人之声、香、味、触注满男人之心。
诸比丘,我知无任何其他色、声、香、味、触如男人之色、声、香、味、触吸引女人之心。诸比丘,女人之心注满此诸物。
这里是以正确语言解释性欲的一次说法,其真实性,无人能否认。佛陀描述性欲是人最强烈的冲动。假若一个人成为此种冲动的奴隶,即使是最刚强的人也会变弱,即使是圣人也可能降低身份。性欲的冲动,尤其是年青人,像一种火,需要慎重对待。假若不注意,不节制,它能够招致不可以言语形容的灾害。“无火如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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