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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物

  三十六物

  指构成人身之三十六种要素。然关于数目,多有异说。据大明三藏法数卷四十八所举,三十六物分为外相、身器、内含三类:

  (一)外相十二物,发、毛、爪、齿、眵、泪、涎、唾、屎、尿、垢、汗。

  (二)身器十二物,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

  (三)内含十二物,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脏、熟脏、赤痰、白痰。杂阿含经卷四十三则列发、毛、爪、齿、尘垢、流涎、皮、肉、白骨、筋、脉、心、肝、肺、脾、肾、肠、肚、生脏、熟脏、胞、泪、汗、涕、沫、肪、脂、髓、痰、阴、脓、血、脑、汁、屎、溺等三十六种。南本涅槃经卷二十二(大一二·七四九中):“见凡夫身,三十六物不净充满。”故“不净观”,即是观三十六物不净(自体不净)。

  [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五、大品般若经卷五、坐禅三昧经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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