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所说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如果某一有情或某一人感其异熟果的前业,或善或恶,势力不强,其所感果的固定性不大,这就须看他现生作业的善恶情况来决定其命运。若作善业多,现生即得善报,若作恶业多,现生即得恶报,大凡因果问题,势力强者,能胜违缘,果决于因;缘势胜者,能夺本因,果决于缘。人的命运,以前业的力量为主因,以现业的作用为助缘,现业前业所感之果,谁占优势,当视此两业的势力谁优谁劣而定。其次,世间是杂染法,多属相对,在业的善恶问题上,往往是彼此混杂,就是说善中有恶,但以善为主,故称善业;恶中有善,但以恶为主,故称恶业。由于善中有恶,故人天有情,乐报受尽,必然下堕;由于恶中有善,所以恶道有情,苦果受尽,亦得上升,这又是业果问题上循环往复的现象。
业报酬引的因果规律,佛教用十二缘起简明扼要以说明之,故十二缘起,又名“业感缘起”。
十二缘起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人、六人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
无明是不通达法从缘生,其性本寂,业果相续,中无实我的二空真如所形成的愚痴心。以此为本,便能生起贪、嗔等烦恼,起种种妄行,所以说:“无明缘行。”行即是业,业熏本识,成业习气,亦称业种,潜伏于藏识内,发展变异,促使本识成为“异熟识”,所以说“行缘识”。异熟识所藏色心等法种子,由业力支配而起现行,即为“色、受、想、行、识”五蕴。蕴是聚积义,类义。五蕴即“名色”,名为受、想、行、识四蕴,色即色蕴,这是组成生命体根身及其依处器界的五类根本法,所以说“识缘名色。”由名色形成的有“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亦称“六入”,所以说“名色缘六入。”有了六根,自会与色、声、香、味、触、法的尘境相接触,所以说“六入缘触”。根尘相触,自会引起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的舍受,所以说“触缘受”。爱谓乐欲,感受顺境,乐生贪爱,欲其常为已有;感受逆境,乐生嗔恚,欲其常相远离;感受不苦不乐境,心多蒙昧,即生愚痴,所以说“受缘爱”即然于境生爱,自必采取一定的行动,而有所造作,所以说:“爱缘取”。有了造作,必然熏习本识、成为业种而有感生当来缘超的生命之因,所以说“取缘有”。有了感生未来生命之因,因必生果,自必有再生的生命,所以说“有缘生”。生命发展变异,自会衰老死亡,所以说“生缘老死”。此十二缘起,在业果问题上有三点重要的显示:(一)业是由无明爱等烦恼为因而有;有了业自会发展变化,次第引生,由识缘名色,乃至生缘老死一系列的果法,这显示了业报酬引这一因果规律的具体情景和以业为因辗转引果一系列的复杂过程。(二)无名缘行,行缘识,是过去世所作的业因;识缘名色,乃至触缘受是现在世所受到的果报;爱缘取,取缘有是现在世所作的业因;有缘生,生缘老死是未来世受到的果报,从而显示了由过去的业,招感现在世的果,由现世所做的业,招感未来的果,而使业报酬引的因果,通于三世,由斯辗转循环,形成业果相续无穷,生死轮转成流。(三)现在世是业果的中心环节,它一面作、一面受,受者受前业所感之果,作者作来世受苦之因,作受并行,因果同时,相依相助,渗透融摄而不可截然划分。
以上所述业报酬引的情景,是一切因果中的突出部分,因为业有一种大而无比的力量,它能支配成就和毁坏个人乃至整个宇宙。业之感果始终遵循同类相应的法则,无条件的是赏罚分明、公正无私的道德律的执行者。业之感果,法尔如是,其中含有不可思议的神秘性。人们若能深刻理解业报因果中的精微道理,即能抓住佛教因果观的核心,并能掌握自身,乃至整个人类的命运。
四、道品与解脱
三十七道品.亦名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是觉义,分是支分,佛教以觉为道,此道有三十七法:谓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支。觉即是无漏觉慧。但求觉有种种方法和经过乃至觉后的微妙境界、殊胜功用等,遂有三十七品。以言此品的主体,则为无漏觉慧;然觉慧必依戒定而有,戒定亦不离觉慧而殊胜,如鼎足相依,不可分离,故此道品的内容不外戒定慧三学。人们若依戒定慧精勤修学,即能觉悟人生与宇宙的实相,破除迷执,断烦恼业,离生死苦,而证得涅槃解脱。故此菩提分法是人们求出离解脱的光明正道。修此正道是因,得出离解脱是果,故欲离苦得乐,破妄显真,而求解脱可,当修此三十七道品。
四念住者:1、“观身不净”,身是生命所依之体,若于此生贪爱,不择手段地加以维护,必有种种恶行欲行。行即是业,由业招果,由是生而死、死而生,生死相续,永远沉沦。其实人身本自秽浊,由父精母血以成形,形体为制造和容盛屎尿之器,九窍毛孔,皆有秽物排泄,尤其是一旦死了就化为尸水蛆虫,臭不可闻,所以人体的实相,就是秽恶不净。人能顺此实相,于身作不净观想,自会于人身起厌离想,而追求洁净美妙之身,于现实生活中,不起惑造业,杜绝生死苦因。
2、“观受是苦”,人身依器界而住、为求生存常与外物相争相磨,自然有生老病死诸苦;同时亲友骨肉,生离死别,仇对冤家互相残害,事与愿违,所求不遂,亦皆是苦。从根本上说,人身是由色(物质)、受、想、行、识(精神)五种基本的东西组合而成,这些东西本身充满着矛盾,变化无常,本身就是苦法;由此苦法所形成的生命,本来是苦,而世间就成了苦海;人在苦海中生活,所感受的彻底是苦,这是世间的实相。人能顺此实相对所感受作种种苦的观想,自会于世间起厌离想,而自然追求无有众苦、但受诸乐的高尚境世。 、
3、“观心无常”,心是虚妄分别,常常东想西想,妄念不停,所以心是无常;心能生法,每起一念,即属一法,故经云:“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由于心的生灭无常,故其所生法,亦是生灭不停,变化无常,而佛教统称之为“诸行无常”,这是总摄诸行的心的实相。人能顺此实相作无常的观想,则自能知心行无常,不生执著。
4、“观法无我”,一切事物皆随心的分别势力和内因缘势力之所变现,如梦幻泡影,无实体可得,是为“法无我”;我是主宰义,无我即无实体可得,是为“人无我”。此二无我是人生宇宙的实相。人能顺此实相于一切诸法作无我的观想,则自能通达人境俱空,而心清净。如是身不净、受是苦、心无常、法无我四种观想能生净智,是为慧学。慧有闻、思、修的深浅之别,而总不能离观想,故学人当于此四法经常念兹在兹,勤观不懈。
四正勤者:1、巳生恶令断,2、未生恶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4、已生善令增长。依四念处对于身、受、心、法的实相有了一定的悟解,自会依解起行。而行首重持戒,戒行虽极广泛,而其总的精神不外止恶修善。故行者必须在此止恶修善方面,精勤用功,而四勤即属戒学。
四如意足者:内心静定、能使身心轻快安然,有一种称心如意的神妙的境界,故亦称神足。但这种定境由四方面成就:1、“欲如意足”,由有强烈求定的欲望,能使内心收敛集中一处;2、“心如意足”,内心寂静,专注一境,自性是定;3、 “勤如意足”,精勤修定,由串习方令心专注不散; 4、 “慧如意足”,依于定境,如理作意,精勤思维谛法谛理,心静而明,即不沉没,也不浮散,而定慧等持。四如意足由于习定有称心如意的神妙境相,属于定学,与上面属于慧学的念住和属于戒学的正勤,次第排列,显示戒定慧三学,次第引发,相依并成,是三十七道品中的主要内容,也是出离世间、证得解脱的有力措施。
五根者:由解起行,勤修戒定,对于净法自有一定基础,对于道行的净化,有促进用,主要表现在“信、勤、念、定、慧”五个方面,是为五根。“信根”者:由修念住,于身、受、心、法的实相有所解悟,能引起“信有实”;由修正勤与神足能感到三宝的伟大,而“信有得”;同时也会感到自己于实相能悟,于正行能修,而“信有能”。“勤根”者:由修四正勤能止恶修善,使戒行清白。“念根”者:由修戒、定,慧三学,自有正念安住其心。“定根”者:由修神足,心常净定,自有称心如意的妙境。“慧根”者:由修慧学理解实相,自能正确决择诸法,如是信、勤、念、定、慧五法,由于道品的逐渐修学,势力渐增,在心地上生根定底,能为进修圣道的基础,是为五根。
五力者:由前信、勤、念、定、慧的五根,有胜势用,能使道业日新月异,即为信、勤、念、定、慧五力。五根是信等五法的体;五力是信等五法的用,五根是就信等五法成就的水平上说:五力是从信等五法的发展上说,这是五根五力的相互区别处。
七觉支者:觉是菩提,菩提以无漏觉慧为体,故七觉支亦名七菩提分。无漏觉慧,有七部分的表现,故说七支。即“择法、精、进、喜、舍、除、定、念”七分。无漏觉慧,以定慧为体。在慧方面有三分:即能决择诸法是非真假(择法);勤修正道,精行不懈(精进);心境开朗,欢喜适悦(喜)。在定方面有三分:即能排除烦恼干扰(除);安住于舍,于境不取(舍);心常静定,专注一境(定)。定慧虽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总以正念摄心,使定慧相依相济,平等一如而无偏胜(念)。这就是七觉支的行相。
八正道支者:一“正见”、二“正思维”、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勤”、七“正念”、八“正定”。得了无漏觉慧的人,即入圣位,圣者以无漏慧的正见指导生活行动,故其身、口、意诸业和戒定慧诸行,皆属无漏,最极纯正,所以此八名圣道支,亦名正道支。此中正见、正思维是无漏慧学;正语、正业、正命(谋生不荀)是无漏戒学;正定是无漏定学;正勤、正念通属无漏戒定慧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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