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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教的认识论▪P3

  ..续本文上一页上,自识后念之生,必依仗前念自识的开导作用,此自识前念的开导作用,即是其自识后念生起的等无间缘。同类为等,两念相接为无间,其间前自识导引后自识无间相续而生,即是其等无间缘。诸识必须各有其等无间缘,才能使八识及其所各摄心所,各自前后衔接相续,互不混淆。同时人们知识的积累,技术的操作,主要是靠诸识、特别是意识有等无间缘的作用,使前后衔接,才可能专门化和系统化。所缘缘者,《成唯识论》云∶“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缘疏所缘缘。”佛教的认识论认为诸识之生,必有所认识的对象,这就是它的“所缘缘”。上缘字是认识义,下缘字是条件义,认识的对象是识生起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叫做“所缘缘”。但是认识的对象多是能认识的主体生时,由自己所挟带已有的相分种而变现的内境,这是诸识直接所变所缘的境相,名“亲所缘缘”。有时识生要仗本质客境,才能变起内境为自亲缘,此本质客境是彼间接认识的对象,名“疏所缘缘”。增上缘者,《成唯识论》云∶“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故。”诸识的生住成得,除了前三种条件之外,其余凡能于它的生住,或从正面予以协助,或从反面予以激发,都是它的辅助条件,而谓之为“增上缘”。增添力量,令其生成故,这种条件不只一种。

  诸识生起所待之缘,因缘和等无间缘,各只是一,其所缘缘,有时惟一内境,有时内境带质,缘有亲疏。其增上缘可能有多。八识及彼心所生时,各各待缘的具体情况怎样呢?佛教的认识论认为第八藏识的生住,总有四缘∶以其自种为因缘,以其自类前聚无间现识为等无间缘,以所变种子、根身、器界为所缘缘,以末那现识为根,是其增上缘。第七末那识的生住,待缘有五∶以其自种为因缘,以自类前聚无间现识为等无间缘,以其所执第八识见分为我,作所缘缘,以第八现识为生起之根,并以之为“根本依”,此二是其增上缘。第六意识的生住,待缘有六∶以其自种为因缘,以自类前聚现识为等无间缘,以一切诸法为所缘缘,以第七现识为根和“染净依”,第八识为“根本依”,此三皆是其增上缘。鼻、舌、身三识的生住各待七缘∶各各以其自种为因缘,各各以其自类前聚无间现识为等无间缘,随其所应以香、味、触为其所缘缘,以鼻、舌、身根为其主要增上缘;同时还以第八识为“根本依”、第七识为“染净依”,第六识为“分别依”,此三亦是其增上缘。耳识的生住,除如鼻、舌、身三识所待的七缘外,因耳根与身境必有空间距离,才有听觉,故必须再加一“空”,共有八缘。眼识的生住,其所待缘,除如耳识所待之八缘外,因见色必须光明,故再加一“明”,总为九缘。

  诸识之生,生育其所待诸缘,犹如芦束,更互相依,故得暂住。当知此中无量有情即有生命和知觉的个体者,各有八识和五十一心所,皆得相互为缘,皆得随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基本缘生法则而存在。有心心所为能认识,必有与之相待的色、声、香、味、触、法属物质现象和名相为所认识。有了心和物的结合,自会形成色、受、想、行、识“五蕴”组合而成的个体人,即“有情世间”。有了以人为主的有情世间,自会有与之相待而为其所依住的“器世间”,即物质世界。世界上有了人,自会有与之相待的既有生命又有知觉的其它动物。有了生命与知觉综合的动物,自会有与之相待的但有生命而无知觉的植物。有了但有生命的植物,自会有与之相待的生命都无的矿物。同时有此世界,必有与之相待的彼世界,此更有此,彼更有彼,辗转相待,而世界就无限。世界无限,而其中的动、植、矿物以及人也无限。这种无限是无限的愚迷者及其所住的杂染土(有漏世间)。有了无限的愚迷者及所住的杂染土,即有与之相待的无限的圆满大觉者及所住的清净土(正觉世间)。这样的彼此相待,而横遍十方,无有穷极,就是诸识的生住相,也可说就是一切认识功能的存在形式。

  一切认识功能,有其一定的存在形式,还有其一定的变动规律。佛教的认识论,首先认为识以分别为性。分别实际上就是一种高速的变动,即所谓“刹那生灭”。“四念住”中的“观心无常”,即据此而立。一切识即是高速变动的,其内部即含有彼此对立而为变动之根,这主要表现在一心法中本识与转识的相互差异,而又紧密联系的关系之上。本识与转识,体用各别,而同时同处,不即不离,即所谓“共和合性”。其中转识及彼心所,时时变动,刹那生灭,能生长习气;又其性有善恶,势用强胜,能引习气;且起伏不定,起时用增,不起时用减,能植习气;七转识及彼心所,具此三个特点,加上与本识共和合性的特点,就自然成为能熏之法。在本识方面∶由于无我法执,体常显露而无覆蔽,具可熏性,能受习气;又性是无记,于善恶诸法都无违逆,能容习气;且始终一类相续,坚住无间,能持习气;本识具此三个特点,再加上与转识恒共和合的特点,就自然成了所熏之法。由于能熏与所熏恒相和合,就不断熏习。有熏习即有习气恒存于本识中,习气是种子之异名,它具有六个特点∶①“刹那灭”,谓此种子,即是一种潜在的认识功能,本性就是刹那刹那,生灭不停的。②“果俱有”,谓此种子,生起现识时,种即转为现识,即为种之因灭,而为识之果生;现识随即又熏成自种,现行的识即转为潜在的种,既为因之现识灭,而为果之种生。生灭同时,因果相续。③“恒随转”,谓此种子,恒存于本识中,随本识而转,永不丧失。④“性决定”,谓染种生染法,净种生净法,善种生善法,恶种生恶法,功能决定,性不混淆。⑤“待众缘”,谓此种子,虽常生灭变动,但是一种量的转变,若要发生质的转变而为现行,就必依靠其它条件的协助。⑥“引自果”,谓心心所及色等法,各各熏成自种,各各自种又复引生各自现法。(以上本《摄大乘论》、《成唯识论》能熏四义,所熏四义及种子六义说)这里所说本识与转识关系上的特点和熏习所成种子的特点,即可清楚地看到诸识的总的变动规律。首先是本识与转识之间存在着一而二、二而一,既相互区别又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从而形成能熏与所熏以及熏习所成之种。其次根据种子刹那灭、果俱有的特点,便形成现识与种子的相互转化,从而因灭果生,相似相续,带着质量交变的内容,而辗转往复,如环无端地转动着。同时由于种子性决定、引自果的特点,一切心、心所,色等种种现法,别别种现熏生,因果各自成流,而形成纵横交错、各得其所,往复如环地转动着。一切诸识就是这样不断地推陈出新,而以新生的姿态永存不灭。《成唯识论》对此有云∶“无始时来,因果相续,恒转如流,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非断非常,是为大乘缘起正理。”这就是一切认识功能的总的变动规律。佛教的认识论把它称做“赖耶缘起”。

  由于诸识待缘而生住,辗转此有故彼有,而形成横的方面万象参差的无量无边。由于诸识不断果生因灭,推陈出新,而形成纵的方面的森罗万象的无始无终。

  识与境和知与行

  诸识与境的关系,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境由识变,二是识能缘境,本来无境,因有能认识境的功能,所以就有与之相待的被认识的境相。诸识之生,自带被认识的对象以为所缘,这种被认识的对象,似外实境而实非境,属识相分,所以佛教的认识论有“唯识无境”之说。无境者无识外之实境,非无内识自变之似境。识之变境,就是为了缘境。缘是觉了义,也就是认识义,假使有能认识的主体,而无被认识的对象,能认识也就不会存在,所以诸识必须自变境相以为所缘。 佛教的认识论,认为通常人所缘的境有三种∶即“性境”、“独影境”和“带质境”。性境是有体的实境,此境有胜义的和世俗的两种。世俗的性境多指从因缘所生的事相,是一般的物质现象,如眼所见的色、耳所闻的声、鼻所嗅的香,舌所尝的味、身所触的冷、暖、滑、涩等。第八识所缘的根身、器界(物质世界)种子等,皆是实有之法,亦是性境。独影境有二∶一“有质独影”,谓此境物虽有,而谓在此时此处,但由意识分别想象所起的影相以为所缘;如从书本上理解电子、原子与居异地人想念其故乡的情景等。二是“无执独影”,本无其事,但有意识分别假想所起影相以为所缘,如龟毛兔角等。带质境亦有二种∶一是“真带质”,如以心缘心,第七识缘第八见分为本质,而别取我相为亲缘,我相虽非第八识见分本质,而所带之质,是真非虚;二是“似带质”,如以心缘色,眼见桌椅等物,实见的只有青、黄、赤、白等色,高低方圆等形,而桌椅只有假名,并无实质可带。如是三境,通摄一切境尽。诸识之中,唯意识能遍缘此三境,余识但各缘一境。

  由于境有性境、独影境和带质境三种,即规定着识的缘相有现、比、非三量。依于性境引起现量。能缘识与所缘境,二俱现前,中无名言间隔,现现觉了,如眼见色、耳闻声等感性认识,皆是现量。依独影境引起比量。根据某些信息和经验,对某事某理用概念加以推比,其境属抽象的理,而不是具体的事,纯为意识上的影相。如月晕而知将风,楚润而知将雨;又如牛顿见苹果落地,而知地心有“吸力”,万有“引力”等,皆属比量。依带质境引起非量。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是之为非。如弓影映入杯中,而觉其为蛇;又如李广夜行,见道旁横石,而执为虎等,皆属非量。此量似现而非“真现量”,似比而非“真比量”,凡似是而非的错觉或妄执,皆非量摄。八识之中,前五识乃第八识缘境属现量,第七识缘境属非量,惟第六意识缘境,通于三量。

  佛教的认识论,从量的性质来说,则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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