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关于佛教的认识论▪P5

  ..续本文上一页的一方面,那就是它教人正确掌握由知行所表现出认识活动的规律,在知方面辩别出邪与正,而力求去邪而从正。所以它把“不正知”列入烦恼,而教人断除;把“正知”列入圣道,而教人修学。同时在行的方面也辩别出属善属恶,以教人止恶而修善。所以它把“贪、嗔、痴”三毒等所引起的恶行教人严戒,而把“正思维、正语、正业”所引起的正行教人勤修。总而言之,它是要在知行两方面都要达到最极正确、最极究竟、最极圆满而成为佛的境地。

  破除妄执显示和掌握一切真实

  佛教的认识论,其主要的精神是在于认真追求真实、全面显示真实,进而掌握和利用或亲证一切真实。本来一切事事物物都各有其一定的真实性,无论是具体的事相或抽象的道理。无论是主观方面,或客观方面,都各有全面或部分的真实义,因而真实就是无处不有,无物不周的了。但是其中有相对与绝对的差异,如果在特定的时间内和特定的场合里,有其决定意义,表现为绝对的真实,而在另一时间、另一场合里,就没有决定意义,不是那么绝对,甚至完全消失现实意义的真实。这种受时空限制的真实,就是相对真实。如果某一事理,超时空、绝对待、竖穷三际、横遍十方,而永无变异,这就是绝对的真实。但是绝对的真实必以相对的真实为基础,它是一切相对真实的总合,也可说是一切事理的共性。因之,离开相对的真实,便无绝对真实之可言。反过来,相对的真实也不能离开绝对的真实而存在,故求绝对真实,必于相对真实之中;而求相对真实,亦必于绝对真实之内,此二者不一不异,不即不离,似乎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普遍地存在着。佛教认识论所讲的真实,大体上是根据这里所说的一些情景而显示的。《瑜伽真实品》说∶“云何真实义?谓略有二种∶一者依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二者依尽所有性诸法一切性,如是诸法真实性,一切性,应知总名真实义。”如所有性真实性者,如谓如实和如常,一切事事物物皆具如实而有的本性,所谓本来面目或真面目,佛法称为“实相”或“真性”。这种真性,是常如不变的绝对真理,亦即“法性真如”。尽所有性一切性者,具体的事物和抽象的道理,是无穷无尽、无量无边的,必须统摄无遗,尽其所有而有之,才是全面。若有一法不摄,即不周遍,而失去真实故,“如来不舍一法”。佛教认识论所显示的真实,既依据法性,也依据法相;既讲超对待的无为,也讲有对待的有为;既重视正确,也掌握全面。所以说∶“诸法真实性、一切性,应知总名真实义。”

  《中论》说:“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依世俗谛,一第一义谛。”佛依世俗和第一义二谛说法,故佛教认识论里的真实观,也依世俗和第一义二谛显示。依世俗谛说有“世间极成真实”和“道理极成真实”; 依第一义谛说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和“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什么是世间极成真实?谓一切人,依约定俗成的名言,取种种相,认为天就是天,非是地等,地就是地,非是天等。日月星辰,山河大地,草木人畜等,皆一一决定,各有定属,此即是此,决非是彼;彼即是彼,决非是此。由于经常如是分别,习惯成自然,对任何一物不待思量,一见而知谁是谁,界限分明。同时这也为世所同然,人所公认,不能丝毫违反;设有违反,便是“歇斯底里”。这就是世间极成真实。再者瑜伽教人求法,“当于五明处求”。五明中,其“内明”是佛法,侧重出世;余如“声明”、“因明”、“医方明”、“工巧明”,通称外论,是世间学。声明是讲名句文身之学,其所涉及的是语言文字的事;因明属逻辑学,其所涉及的是思维和言辩的规律;医方明属医药学,其所涉及的是医疗卫生的事;工巧明是科技学,其所涉及的是工业制造、创造发明等事。如是四明及其所涉及的的事实,都是世间最正确、最真实的事理,从广义说,都是属于世间极成真实。什么是道理极成真实?依于世间现量,运用正确的比量进行推理,并取决于圣教量。由此三量所证成的道理,有其一定的正确性和真实义,是为道理极成真实。再者《解深密经》说有“观待”,“作用”、“证成”、“法尔”四种道理。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相待而有,如待东有西,待西有东;待来有去;待去有来;待有为有无为,待无为有有为;如是等,是为观待道理。地有持载用,火有焚烧用,识有缘境用,智有断障用,如是等,是为作用道理。证成道理已如上说。地以坚为性,水以湿为性,火以暖为性,风以动为性,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缘生诸法,本性自空,如是等不待人为造作,而本来自尔,自然而然,是为法尔道理。如是四种道理皆极正确,有其颠扑不破的真实义,从广义说,皆属道理极成真实。世间极成、道理极成二种真实,从世俗谛说,是有非无,是真非虚,故是世俗谛的真实。

  什么是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一切有情或一切人,依色、受、想、行、识聚积所成个体,执为有我,引生贪、嗔、痴、慢、恶见等烦恼,由烦恼造业感果,流转生死,能障解脱涅槃,名烦恼障。由断烦恼障净智引生的根本、后得二无分别智,亲证我空真如,是为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什么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所知即法的别名,由有法执,能障菩提正智,名所知障。由破法执,断所知障,便有大乘无漏根本后得二种净智现起。此智所行境界,即是一切法平等无二所显的真如,是为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解深密经》谓“于七真如有七各别自内所证通达智生,名为见道。”可见烦恼所知二障净智所行境界,通七真如∶七真如者,即《成唯实论》所说∶“流转”、“实相”、“唯识”、“安立”、“邪行”、“清净”和“正行”七种真如。此七真如有性相两方面的意义,从其性言,流转乃至正行,法虽有七,而其所显的真性则惟是一,同以清净立言,无执无着,不可分别为其本性,此是根本无分别智所行的境界。流转等七法,皆属真实事理,各具一定的真实义,其真实性通于世俗胜义二谛,是带相观空,于诸法相进行如理如量分别而无执着的后得智境。如是烦恼障净智所行和所知障净智所行的二真实,皆是清净无相的现观境,是常如不变的我空真如和最极究竟的法空真如,皆是第一义谛的真实。

  世俗所摄二种极成真实,范围宽广,内容丰富,其真实性主要表现在其极大的现实意义上。它虽是相对的真实,但却是第一义谛绝对真实不可分割的有机成分。第一义谛所摄两种障净智所行真实,是出世无漏境界,是超时空、绝对待,而永恒不变的。但是它不能离世俗谛真实而独存。二极成真实,属法相,或识相;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属法性、或识性。世俗与胜义相反相成,不即不离。识性识相,不一不异,不可分割。故显真实,必须世俗胜义双显齐彰;识性与识相,相提并论。而一切相对绝对、具体抽象、主观客观,所有的真实皆包罗尽净,方为圆满究竟。同时对待真实,亦必须一一认真研究,深入理解而全面地加以掌握,特别是对第一义谛所摄的真实,一定要亲证现观,实际受用。如是一切,是佛教认识论讲真实的总的精神和目的。

  一切事事物物,皆有其一定的相状,其相分明昭著,显而易见。一切事事物物的真性,本来自有,普遍存在。人们若能发现并掌握依事相而有的世俗谛真实,即能利用之以丰美人们的生活。若能发现和掌握依真性而有的第一义谛真实,即能亲证而受用之以净化人们的身心。既然一切真实昭然若揭,而又能给人以无穷的利益,为什么人们却对此茫然,目无所见,耳无所闻,时时同它打交道而莫之知呢?这是因为人们不达真实,便生倒想,有倒想即有妄执,主观上有了妄执,便执无为有,执假为真,以迷情所现的虚妄相为真实,而本然的,客观的真实便隐而不显,蔽而不彰,更谈不上对它有所掌握利用和受用了。人们若欲揭示一切真实而加以掌握,就必须以除倒想破妄执为当务之急,所以佛教的认识论常有“破妄显真”之说。

  怎样破妄执呢?欲破妄执,必须观空。这里的空不是一切空无所有,而是说主观上因执著而有的种种虚妄相,实无所有,必须空去。设能空去主观上的种种执著,则一切客观真实,自必彰显无余。前人有诗云∶“终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破陇头云。归来一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此诗喻意,是说人们在未破除妄执之前,虽欲追求真实,而始终不能见真。一旦回头猛省,观空破执,则一切真实历历在目而处处皆是,此正前人所谓∶“信手拈来,无非妙谛。”

  怎样观空呢?《解深密经》云∶“有十种相,空能除遣。何等为十?一者,了知法义故,有种种文字相,此由一切法空能正除遣。二者,了知安立真如义故,有生、灭、住、异性,相续随转相,此由相空及无先后空能正除遣。三者,了知能取义故,有顾恋心相及我慢相,此由内空及无所得空能正除遣。四者,了知所取义故,有顾恋财相,此由外空能正除遣。四者,了知所取义故,有顾恋财相,此由外空能正除遣。五者,了知受用义,男女承事资具相应故,有内安乐相、外净妙相,此由内外空及本性空能正除遣。六者,了知建立义故,有无量相,此由大空能正除遣。七者,了知无色故,有内寂静解脱相,此由有为空能正除遣。八者,了知相真如义故,有补特伽罗无我相、法无我相,若唯识相及胜义相,此由毕竟空、无性空、无性自性空及胜义空能正除遣。九者,由了知清净义故,有无为相,无变异相,此由无为空,无变异空能正除遣。十者,即于彼相对治空性作意思维故,有空性相,此由空空能正除遣。”

  妄执即是取相,遣相即是破执,此经所说以空遣相,即等于观空破执。其中有三要点∶①随时随处有什么样的执、取什么样的相,就观什么样的空进行除遣。如云于内处,执身实有,起贪爱想,执有实我,升起骄慢,即观内空,无所得空,进行除遣;于外处执实有财物等,心生顾恋,即观外空,进行除遣;于…

《关于佛教的认识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佛教的心理学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