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兹释如:
近代由于科学昌盛,因此大众都十分崇尚科学。而于佛教中,亦有此风尚。其中以一些唯识学家之见,更为显着。他们看到唯识学中诸多法相,及其脉络分明的关系,觉得唯识学「很科学」,而且唯识学所研究的主题,亦都是「心理学」方面的,所以他们便把唯识学当作「佛教心理学」来研究。其实这是不正确的:
唯识学虽然「很科学」,但它究非科学;因为佛法虽可以「很科学」,但佛法是超乎科学的。同理,唯识学也非「佛教心理学」,因为心理学是世学(世间的学问),所谈的是「世谛」,而唯识学则是「出世法」,所参究的却是「出世谛」,出世之正理;故两者不可混同;更不可因唯识学与心理学在题材上有少许相似之处,就因此令佛教徒觉得自己「身价百倍」,或赶上时髦,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因为若这样想,即是:「以世法为贵」,以及「以世法来判别佛法的高下」——也就是这种观念的错误,而令某些佛学家以「科学」的标准,来重新为全体佛法作「判教」的工作,从而导人疑、谤种种佛法。
若定要说唯识学是一种「心理学」,则须知它并非「普通心理学」,而是「助道心理学」或「修道心理学」,这是一切学唯识的佛弟子,必须要知道的事。因为佛及菩萨慈悲开示唯识正理,都是为了帮助佛弟子修习菩提正道,不为别的,故是「助道心理学」:又,唯识学所处理的「心理问题」,都是修道者在修行过程中会碰到的种种现象、问题、或困难,以及如何去面对、排除等,因此它是「修道心理学」。故此「助道心理学」,其内容、题材、及目标,大大不同于处理世间凡夫心理的「普通心理学」。因此,「唯识学」可说是一套专为佛法修行人设计的「修道心理学」,故不能把它当成一门「学术」来「研究」。
那么「唯识学」的「唯识」二字,究竟是什么意义?「唯识」之意义为:一切万法皆是识的变现,皆是依识的「自证分」(本体),所变现的「见分」及「相分」,此外,并无他物,故说「唯有识」。易而言之,即华严经所说的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华严经此语的一半,「唯心」的部分,即在「性宗」之圣教中,广说开阐之:而此语的另一半,「唯识」的部分,则在「相宗」之圣教中,广说开阐之。故知,「性宗」的「唯心」,与「相宗」的「唯识」,在真实内涵上,实无差别,只是所对的根机不同,所施的方便有别,如是而已;是故当知,性相二宗并非敌对,而是相辅相成,如鸟之双翼。又,如来说法之常途,常是「性中有相」、或「相中有性」,乃至「显中有密」,「密中有显」,「禅中有净」、「净中有禅」,只是广略开合不同,主伴有异。例如若对相宗之机,则广说相宗之法,而略说性宗,乃至点到为止。反之,若对性宗之机,则于经中广说性宗之法,略说相宗,乃至点到为止。至于显密的广略开合亦如是。如来如是说法之用意为:
1、令学者广种善根——以诸菩萨没有只修学一法便得成佛者,皆是三大阿僧祇劫修无量福德资粮,广度众生,然后方得作佛。
2、令菩萨于法知所会通——诸法之性本通,众生以自心闭固凝滞,故于法滞碍不通:以心不通故,法亦不通;若其心通,则法自然通达;如来欲令众生借着于法性之会通,而达「心通」之目的,故作是说。
3、为令诸菩萨速去法执,断除所知障、法障,故如来说法,「性中有相」,「相中有性」,悉令断除对法之偏执。再者,有些经典,所对之根机为圆熟之大机,于彼等经中,如来即为之开示性相融合之无上法教,例如解深密经、楞伽经等皆是。
其次,「唯识学」之意义,可再从「唯识」二字,及「五位百法」来研讨,便可更为详细:
㈠、从「唯识」二字看:
一切万法,唯识无境,以一切外境皆是诸识所变现的「相分」,故诸尘境界、山河大地、有情无情,皆是此识所变现者,并无实体。行者作如是「唯心识观」,了达自心,不迷于境,于是从修断中,渐次断除烦恼、所知二障,而不受境缚:心得解脱,证「唯识实性」(即「圆成实性」),得大菩提。
㈡、从五位百法看:
1、从「有为法」及「无为法」看—— 唯识百法,大类分析「一切法」为「有为法」及「无为法」,这两大类法即摄尽世间、出世间一切万法。世尊开示此法,为令诸佛子了有为、证无为,其宗旨则在出世的无上圣道,亦即是「六无为法」中的「真如无为」,此亦即「唯识之胜义性」,也就是圆成实性(见唯识三十论颂及成唯识论)。故知如来一切所说,皆是为了拔济一切有情出于有为生死之苦轮,达于涅槃、菩提,此即所谓「二转依」)的出世圣道。可叹当今末法,有人讲说如来法,却作颠倒说,令人贪着世间法,于有为有漏之福,种种营求,却自谕为「修行大乘」,或说是「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殊不知这是误解及曲解禅宗六祖大师之意。六祖是说:「不离世间觉」,并未说「不离世间迷」,此其一:又,「不离世间觉」之义为:不能离于对世间有情的悲心、菩提心,而能证得大觉:此是正义。因此祖师之意,并非教你继续贪爱、恋着世间,而能证得大觉。是故莫错用心。若错用心,错解佛经,一切所修,枉费辛勤。故知「正见」之善根在学佛上,极其重要:以正见故,能正思惟,抉择正法;如是一切所修,功不唐捐。
2、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这四位之法,总名为「有为法」,也就是说,这四位法即该摄一切有为法尽。如来如是开示,为令众生了「心」为本,其它一切有为诸法,若色若心等,皆是心体(心王)之作用与变现。如是了已,行者返求自心,不向外驰求,得达其本。
3、从心所有法看:
①从遍行心所看——唯识学之义,为令行者了知心识的作用中,普遍一般的条件,共有五个:作意、触、受、想、思。
②从别境心所看——唯识学之义,为令行者知修行中诸善法生起之相、状、及要件,共有五个:欲、胜解、念、定、慧。所以,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或「断恶修善」,或「灭罪生善」,必须具备这五个条件,才能奏功。
③从善心所、烦恼心所、及随烦恼心所看——这就显示了唯识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令人「断恶修善」。而佛法中所谓「善」,不是世间法中之善、或有漏福报,而是能成就无漏圣道之究竟善法,共有十一个(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至于大家耳熟能详的「学佛是为了断烦恼」的「烦恼」,到底是什么?「烦恼」依唯识百法,则分为二大类:根本烦恼及随烦恼。根本烦恼又称大烦恼,简称为烦恼,共有六个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随烦恼共有二十个:忿、恨、覆、恼、嫉、怪、诳、谄、害、
侨、无惭、无愧、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读者大德您若仔细看一下这六大烦恼及二十个随烦恼的内容,便知为何唯识学是「修道心理学」之因;因为这些烦恼及随烦恼,只有对佛法的修行人(要证菩提的人)来讲,才是大病,才是恶,才须断除;若是世间凡夫人及外道人,并不以此为当除之病;因此,狭义而言,唯识学上修断之事,乃至广义而言,一切佛法上的修断之事,所欲断之恶、烦恼、不善法,皆是以此六根本惑及二十随惑为代表。是故修学唯识法相,不但不会与他宗抵触,而只会令所修、所知更为充实、明晰、精当:易言之,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修什么善、断什么恶」。故此三位心所有法(善、烦恼、随烦恼),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骨干:修善断恶。换言之,唯识学
的基本目的是什么?即是教人修善断恶,以断惑故,故能证真,通达趣入第六位的「无为法」。若通达无为法,即是三乘贤圣。
④从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看——唯识之义,为令行者了知:除心所有法外,尚有与心不相应的行蕴所摄之法,以及内外的十一种色法,以俾于修行时不迷于色、心等内外诸法。
⑤从无为法看——此为令知唯识学最终之目的,不在名相言说,而是与一切如来所说法一样,在于「断惑证真」,达于无为之境。此乃唯识宗与一切佛法之共相。而且,由于唯识学是大乘法,故亦与其它大乘法一样,其最终之修证旨趣悉在于「六无为法」中的「真如无为」。此「真如无为」即是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论颂所说的「唯识实性」(唯识三十论颂曰:「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亦称「圆成实性」。因此唯识瑜伽行者所欲修证者,即是「大乘共法」的「真如无为」:然此真如法却是不与其它四乘法共的:不但不与人乘、天乘,乃至不与声闻、缘觉乘共,更不与外道共。唯有大乘根人,方能正信解、修证、趣入。此亦是一切如来成佛的「密因」(大佛顶首楞严经),一切诸佛的「因地法行」、「净圆觉性」(大方广圆觉经)。是故当知,释迦如来及弥勒菩萨(未来佛)于唯识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及唯识性,实与大乘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无二无别,悉是最高、最上之法,以诸如来皆是「乘真如之道而来,故称如来」,诸正见佛弟子,皆应如是知。
由以上从「唯识」及「五位百法」的分析,则更可了知「唯识学」实际的意义及旨趣,皆是为了修证无上菩提,亦为护持如是正义故,普令有情皆各得正信解故,斯有「相宗系列」之撰注,以期一切有情,于如来正法悉得解行相应,共同护持正法,远离魔事,疾入无上菩提。是为序。
释成观识于美国密执安州遍照寺
佛历二五四六年四月初四日
大乘百法明门论本地分中略缘名数
天亲菩萨造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释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一切最胜故,舆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颖示故,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略有八踵 : 一眼藏、二耳藏、三鼻藏、四舌藏、五身藏 · 六意藏 · 七末那藏 · 八阿镇耶藏。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禅,分岛六位:一偏行有五,一一别境有五,三笠曰有十一,四烦瑙有六,五随烦墙有一一十,六不定有四。一偏行五者:一作意 · 一一嵋 · 三受 · 四想 · 五思 · 二别境五者:一欲 · 二腾解 · 三念 · 四定 · 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 · 一一精霆、三惭 · 四愧 · 五然食 · 六然腹 · 七艇}瘫 · 八鲤安 · 九不放逸 · 十行拾 · 十一不害。四烦嚼六者:一食、二膜 · 三慢、四煞明 · 五疑 · 六不正兑。五髓镇瑙二于者:一忿 · 一一恨 · 三瑙、四覆 · 五歉 · 六箔 · 七懦、八害 · 九嫉 · 十哩 · 十一熬惭 · 十一一熬愧 · 十三不信 · 十四懈怠 · 十五放逸 · 十六忱 · 十七掉攀 · 十八失念 · 十九不正知、二十散献 ·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恶作、三寻、四伺。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想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远、十九次第、二十方、二十一时、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
言无我者,略有二种: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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