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于恒沙
俱胝劫,而以信心备饮食,并以伞幡灯烛□,承事俱胝由他佛,若于妙法极欲坏,
善逝正教将灭(隐微)时,于日夜中行一戒,此福比前最殊胜。』」
此中正法,指经律圣教(正教),指教证功德。三藏失坏,教证将灭时,众生
烦恼极盛,对治力弱,不易守戒。此时若能于昼夜中执持一戒,功德极大,故当努
力。
三月初八日讲
「如何修学之法者,谓于四种生罪因中,无知之对治者,应听闻诸学处而了知
也。放逸之对治者,于取舍之所缘行相,不忘忆念。及数数观察三门,了知于善恶
何转之正知,以自或法为增上,于罪生羞耻之惭,及念为他所呵而起羞耻之愧,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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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恶行之异熟,而生防护之心。不敬重之对治者,于大师及彼所制,并诸同梵行者
,皆当敬重也。烦恼炽盛之对治者,观察身心,何种烦恼增上,当努力从而对治之
。若不如是励力,意谓违越少许。其过轻微,于所制而放纵者,最后结局唯得苦恼
。」
不能守戒之原因有四:(一)无知、(二)放逸、(三)不敬、(四)烦恼炽
盛。于:(一)之对治,当多闻学处,最要者为皈依。菩萨戒最要者,为十八重四
十六遮。密戒最要者,为根本十四或。比丘戒二百五十三条。应将条文背熟。居士
以皈依学处为最要。如不能对治,有犯时,应当加意忏除。(于)二之对治,于取
舍所缘,应以正知正念随时观察。如行,正知应如何行?如坐,正知应如何坐?始
知有犯无犯。尤其于三门(身口意),应加数数观察,其于善恶法随何而转。譬如
有虫在案,欲按杀之,以正知观察,猛念在三宝前曾受戒,立止此行。如犬近前,
思拾物逐打,以正知观察,猛念我曾皈依,据皈依戒,不当恼害有情,立止此行。
如是以正知正念即能对治放逸。又以自为增上,念我受戒不应杀虫,由是生惭。或
以他为增上,念我杀虫,人见讥嫌,由是生愧。渐愧二字,足以止罪。或以法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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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念三宝如在目前,不能相瞒,由是生起惭愧,亦能对治放逸,而止恶行。又忆
犯戒异熟,当招恶果,生起恐惧,由是亦能对治放逸。于(三)之对治,须甲、于
佛应殷重,乙、于佛所制之戒应殷重,丙、于同梵行者应生殷重。特别于学处,尤
须殷重。经视律仪,等于轻视佛身,佛曾云:「我灭度后,别解脱戒即汝等师。」
故当敬戒如神。又以三藏言,经论仅为佛教,惟戒乃佛行,行即佛身,轻戒等于轻
佛,生罪极大,故应敬戒。于(四)之对治,烦恼种类极多,或偏于贪,或偏于镇
,以夙世熏习各有不同,应先观察何惑为重,从而治之。如贪重,则以不净观治之
。依上师口诀,从眉间观白骨,渐次及于全身,成为骷髅,则贪自息。如再不能,
则作脓血观,自上至下,观其溃滥不堪,则贪自息。或缘内身观鼻涕痰涎粪秽诸不
净物,充满内身,如是亦能止贪。若贪外境,则修无常观,观其过患,观其业果,
颇邦喀大师云:「此中尤以无常观,为最易得力。」如镇重,则修忍辱,作慈爱观
。如疑重,则观二无我,修缘起观。于疑能对治,则一切烦恼亦可对治。有偈云:
「诸惑依于疑,如五根依身」,以疑为惑本故。如慢重,则修十八界,观十八界加
地水火风。开之为六十,四界,第就十八界求之。十八界中:色界十、心界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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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一。色界十者,即五根五尘是。心界七者,即六识加心识是。法界一者,包有为
无为法而言。心所等即有为法,空大即无为法。此十八皆身所具,究在何处,一一
求之,则不可见,不可知。既不见不知,有何可以自矜,则慢自息。
故于烦恼先求认识,次讲对治,与烦恼战,务求胜之。噶当格西鲁苏巴有云:
「我不胜烦恼,则戒不清净,定慧无从生,轮回莫能出。」依上师口诀:「戒清净
在观业果与烦恼战,而战胜烦恼尢为切要。」宗喀大师云:「须以正念正知驻守岗
位,监视烦恼,起即击之。常人不然,听烦恼起,随之而行,并以爱水滋养之,故
烦恼炽盛,戒不能净。不问下中上士,对治烦恼,均为重要。」最初对治烦恼,力
量尚薄,不能即胜,然能知对治,则亦可以断烦恼之联系,使其不能相续。故恶心
之起,须使如水上画字,终不得成。善心之起,须使如石上刻字,长久不灭。无记
心之起,须使如灰上画字。风起尘扬,随缘可恶灭。普穷瓦云:「烦恼压我,我不
屈服,从下切齿,思终胜之。」烦恼仇敌,不如世俗之仇敌,世俗仇敌有退藏处,
可以复来;烦恼仇敌,无退藏处。战胜之后,顿除根绝。不虞其复来。霞惹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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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与烦恼战,定可制胜。以何制胜,即以智慧与方便胜之。」当随以上诸善知
识而行。莫为烦恼所要挟。噶当诸善知识,皆已战胜烦恼,戒律清净者,随之而行
,戒自清净。
总而言之,对治烦恼,不外常常思惟自己。昔贡巴瓦坐静。人问何修。答:「
我常常观察自心,别无他法。」寂天亦云:(广论作温沙巴语)「三学摄之,即观
察自心。」故观察自心,能断许多过患,即能净戒。若不能观察自心,即不能净戒
,更无定慧可言。故行人须力与烦恼战。又居士五戒中,酒戒虽属遮戒,然若犯之
,如坏藩篱,藩篱一坏,则根本戒亦易犯矣,行者须当注意。勿谓稍微违戒,无大
妨害,实无异纵烦恼入室,烦恼一得势,只有牵引入于大苦故。
「戒经(分别笈摩)中云:『若于大师悲愍教(大悲教),以为轻微(起轻微
心)少违越(稍违越),由彼彼苦得自在,如折篱坏□摩罗。世间有违王重敕,功
者犹获不治罚,非理若违能仁教,如堕傍生医波龙。』以是故应努力,勿令罪染。
设有染犯,亦莫不念而弃置之,于堕罪还出之仪轨,应如说励力而作。」
昔迦叶佛世,有比丘因当门有树碍出入,断其枝,仅属遮戒。后得龙身,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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钵龙王,头上生夜拉树,每遇风动树枝,辄感痛苦。故犯王法者,尚有时可邀幸免
,而违佛制,绝无幸免者,设若有犯,应依佛说忏净法,力忏还净。犯居士戒前四
根本,或菩萨根本戒,应忏后求师重受,或自佛前重受。若犯密根本戒,须请师重
行灌顶,或诵百字明十万后,重行灌顶,即重还净。切不可于犯后宴然置之。否则
如弥勒狮子吼经所谓「如人食毒」然,愿行人慎之。
三月初九日讲
「如是守护之法,虽是俱别解脱律仪者,然于修密咒者,亦同之。」
律为一切根本,无论三士显密均同。有谓学密比丘,遮戒可缓,显教比丘,则
不可缓,此不应理。
「妙臂经云:『以我所说别解脱,净戒调伏而无余,居家持咒惟除相,及轨则
外余应行。』谓居家持咒者,惟除少数出家衣相之类,及羯摩轨则并单制之轨则外
,其余从调伏中所出之戒条,犹须行也。则出家持咒者,更何待言哉。」
故不问显密,悉以持戒为根本。
「康隆巴云:『若饥馑时,则一切事皆注向于青稞上去,如是一切亦皆辗转于
戒上去(显密诸乘,一切精神集中于戒)是故于此当勤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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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士道求生善趣,应守十善律仪。中士道求得解脱,应修三学,三学即以戒
为主。上士道求得佛果,应修菩萨行,菩萨行以三聚戒为主。密乘求即身成佛,应
迎请本尊灌顶,即应先受三昧耶戒。故一切乘集中于戒。康隆巴又云:「然欲戒清
净,不思业果必无成就,故思惟业果是(守戒之)秘妙教授也。』」
既知此,慎勿谓思业果是下士法,而轻忽之。现观庄严论谓:「学密乘须首受
五戒。十地菩萨最高位者,当思业果。」或谓学空性人,在证空性;学密咒者,在
证密乘,不必再思业果。不知学空学咒者,不思业果,等于空弃暇满;证空证密,
如不思业果,其人所证,即非真空真密。
「夏惹瓦亦云:『总之生何善恶,皆依于法,于佛法中,若依戒律所说而依止
行之,则无须犹豫。内心既净,则常喜乐,后亦善妙也』。」
夏惹瓦说,最初即依律而行,便无中途改变之事。否则初学虽高,至中途不通
。仍须改转,回头学戒。住持律仪者,外慎威仪,人见敬,内怀清净,自生喜乐。
生于善趣,最后成佛,尤为妙善。此乃夏惹瓦从经验中得来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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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从道次,依师起,至成佛止,一一依之而行,即是已得根本,绝无中途改变
之虞。莫谓我学密行,即轻道次。学密为人身难得,种即生成佛习气,而发生欢喜
。真正践履,仍在道次。依道次。但有益而无损。修密好处固大,坏处亦大。颇公
云:「修道次最便,不必拘定形迹,乃至睡眠亦可修之。」
三月初十日讲
「善知识敦巴亦云:『一类依律而舍咒,或则依咒而弃律,而不知咒为律助,
律为咒伴也。若非我师所传之语,则无如是教授。』」(刘衡如所记笔记谓此数语
宗喀大师作有颂文云:「一类执咒而谤律,一类执律而谤咒,随偏废一不成佛,应
具二者方圆满。」)
欲密咒成就,须依七行,第一即是持戒。次乃为发菩提心等。故无戒者密不能
成,因密须先以戒调伏粗分烦恼,乃有修密堪能性。又如酒在戒律中虽属遮戒,除
学密得有自在者是例外,余则不分显密,均不可犯。而在显之当戒者,密且尤严。
不过最后成佛,非专恃戒,必须依密耳。故戒与密乃互相依者。
「又阿底峡尊者亦云:『我印度或有大事,或有非常事时,则集诸受持三藏者
,问三藏中无遮耶?不与三藏相违耶?决择已,即如彼而作。于莲花戒寺,更加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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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行中未遮耶?不与彼相违耶。凡有一事,皆以律师(文)为依据而处理焉。
』」
此尊者昔在印度那烂陀寺时如是。每有事,必集众问于持三藏者,于律有遮否
?必无遮乃作。在莲花戒寺,则加问:于菩萨戒有遮否?抉择已,方作。西藏政府
有事,亦须集问三大寺意见,因西藏以教建国,戒为重故。颇公云:「居土有事,
亦可仿此,先问同行者审其可否而行之。」上中下三士正行,皆为律仪。宗喀大师
谓,有律仪,则现世安乐,后世安乐,乃至佛果,皆可得之。世界轮王掌握大众,
亦由律仪所感。乃至世人,为他所敬重,作事易成就,亦无非由持律仪之所感。「
已释共中士道修心之次第竟。」
三月十一日讲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九》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