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瑜伽菩萨戒本》,和尚尼慈悲,诸位法师,诸位居士,阿弥陀佛,请大家打开《讲义》第十八页:
5 庚五、不受厚施戒二
辛一、明犯相二
壬一、明染违犯
这一科是属于「障布施度」,布施的善根主要是一种内心施舍的心情,当我们以施舍的心来付诸身业跟口业的造作,这个叫做布施度。前面的几条戒,它施舍的对象是属于敬田,就是我们恭敬的三宝,乃至于善知识、同参道友;这以下所施舍的对象是偏重在悲田,就是我们下辈的众生。「不受厚施戒」就是说,居士对我们菩萨有一些厚重的布施,而我们不接受,这个菩萨就犯了这条戒。这当中分二科,先看「辛一、明犯相」,「犯相」当中先看「壬一、明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懃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持种种生色」,这个「他」指的是一般的居士,这个居士可能知道你要成就某一种三宝的功德、你要成就一种佛教的事业,他也想参与,就拿了很多的「种种生色」,「生色」就是黄金,黄金本来就是黄色的,所以叫做生色,它生来就是黄色;「可染」,「可染」就是白银,白银在沙弥的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戒中又叫做像色、或者叫可染,因为它能够染成各种颜色;「末尼」就是珍宝,种种珍贵的宝石;「真珠」,真珠就是跟王字旁的珍珠是一样的;「琉璃」,这个是碧绿色的宝物;或者拿其它「种种上妙」的「财」物「利」养;乃至于生活的资「具」。很真诚的来供养三宝,希望你能够接受这样的供养,把这样的供养资具花费在整个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佛教事业上去,这个居士内心当中有这样的一个心情。但菩萨「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这个菩萨可能是「嫌恨」,就是看不起对方,可能对方种性卑贱、或者是种种的因缘而看不起对方;或者是怀「恚恼心」,对方可能曾经得罪过菩萨;所以菩萨就「拒」绝「不」接「受」。这样子这个菩萨就「犯」到菩萨戒法,而且「是染违犯」。为什么犯到这条戒呢?「舍有情故」,因为这个居士可能会因为这样的布施而跟三宝结下深刻的因缘,在他未来生命当中有得度的一个善根力量,结果你拒绝了他的布施,他就断失了这个机会,你不应该这样做,因为你弃「舍有情故」,有情众生可能布施的因缘现前,他想要掌握这个机会,在未来生命当中跟三宝结下一个深刻的因缘,结果你把这个机会给断失掉,所以这个菩萨就违犯了菩萨戒法。
壬二、明不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
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你不是依止嫌恨心、或者恚恼心,只是一时的「懒惰懈怠」,你不肯发心接受这样的供养、你也不肯发心以这样的供养转做佛教事业,只是「懒惰懈怠」;或者是一时的「忘」失正念:暂时的「不」接「受」,这样子是「有」违「犯」,但是是轻的突吉罗罪。
辛二、明无违犯相
开缘的情况:
无违犯者: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着;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于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开缘有八种情况:第一个「或心狂乱」,就是菩萨本身精神错乱;「或观受已心生染着」,一个初心菩萨内心自我调伏的功夫可能做得还不够圆满,不够圆满的时候,他如果接受这么重大的布施,他内心可能会产生爱着之心,从此以后他在静坐的时候,心中就有种种罣碍而障道了,内心当中就想着珍宝的事情,不再想着佛法僧三宝的境界。初心菩萨,我们说过「誓断一切恶、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生命的三大目标,但是所有的修善、度众生以断恶为基础,你没有这个断恶的基础,你生起的善法、你度化的众生全部受到染污,所以如果你修善跟断恶有所冲突,初心菩萨应该选择偏重断恶。往后看你就会知道,佛陀有很深刻的意思,就是要你先把基础打好,但是你对众生不要有嫌恨心、瞋慢心,你对众生永远释放善意,所以你暂时不修善是没有过失。所以如果你内心当中对财宝这种无常败坏的东西还没有真实的看破,你可以暂时的不接受,可以,保护你的道业。「或观后时彼定追悔」,就是说有些施主在供养的时候很冲动,他可能一时的因缘发好心来布施,但是他布施的财物超过他的能力、超过他的能力了,这个菩萨以智慧观察,「他这样布施以后一定会后悔,后悔就不好」,所以菩萨可以劝他,请他再慎重的考虑一下,三思而后行,暂时不接受是可以的。「或复知彼于施迷乱」,「于施迷乱」这句话古德解释有二种的内涵:第一个是说这个施主之心是安住在迷乱当中,他可能喝醉酒了,喝醉酒的时候他内心当中是精神迷乱,他醒过来以后绝对会后悔,所以菩萨暂时不接受,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是说施主对布施的法门不生信心,他完全不相信造善能够得安乐的果报、造恶会招感痛苦的果报,他对整个生命的因缘、业力在主宰整个生命苦乐的因缘,他完全不相信这回事情,不相信这回事情,他也可能会有一时的恻隐之心来布施,但是这样的布施他以后一定会后悔。一个善行没有正见的引导,这个善行是不坚固的,宗喀巴大师就是这个意思,宗喀巴大师说「正见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因为你没有方向,一辆马车它很有动力,东跑西跑,当这辆马车有了方向以后,这辆马车才能稳定的前进,这个方向就是正见。所以如果这个施主对于布施这个法能够招感安乐的果报,他根本完全不相信,这样子我们可以不接受他的布施,他愚痴「迷乱」,布施以后决定后悔,到时候可能会毁谤三宝。「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这个人布施的心很强,但是如果他布施以后,我马上接受,这样子布施的施主超过他的负荷,他可能会变成贫匮,乃至于负债。他因为供养三宝的缘故而负债贫匮,可能会引起众多人对三宝的讥嫌,所以菩萨的智慧观察到这个因素,所以暂时加以拒绝、暂时的不接受。「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你事先知道这个东西是「僧伽物」,即十方僧众之物 ;或者是「窣堵波物」 ,即是佛塔之物。换句话说,这个施主是偷盗三宝物 所得的,这个是不净物、不净之财,那当然是不能接受的,我们不能接受不净物的。「或知此物劫盗他得」,这个东西是偷盗所成,就等于是赃物,若是赃物而你接受,这个等同分赃,违背世间的法律,所以我们不接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你接受这个厚重的布施,会引生以下的过患:「或杀」,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谋财害命;「或缚」,你可能会招感牢狱之灾;「或罚」,你可能会接受到僧团的责罚;「或黜」,你可能会被驱逐出境;「或嫌」,众多人会嫌恨你;「或责」,或者责备你。菩萨因为这样的因缘「违拒不受,皆无违犯」。这个地方的布施所面对的是一个珍宝,珍宝的境界现前,佛陀告诉我们:面对众生供养你珍宝,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来处理。
我们刚开始修声闻法的时候,如果我们回忆一下,诸位还有印象的话,刚出家的时候,我们刚开始对治烦恼的时候,我们对珍宝的境界是诃责的,「譬如毒蛇毒害我们的法身慧命,譬如大火使令我们热恼」,我们基本上是认为珍宝是一种过失相,我们相信大火跟毒蛇是没有一点好处的。但是到菩萨戒的时候,对珍宝的看法就有一点改变了,珍宝是无自性的,它有可能会让你堕落;但是你处理得当,珍宝也会变成一种广大菩萨道的力量,它能够盖个道场、来办一个念佛堂,使令很多众生因为这样的因缘,在这个地方栽培善根。所以大乘佛法跟小乘佛法对珍宝的看法,你会发觉心情截然不同:一个是完全的否定;菩萨在菩萨戒里面对珍宝,佛陀是引导你正确的去运用它。不过这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一点:我们在研究戒法,你要知道这个重点在哪里,我们把这条戒再加以回忆一下:「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这个地方是「他持」,就是说他主动来供养你,不是你去找他的,这个地方你要注意。就是说即使你是成办佛教事业,你也是随缘尽分。我们一个出家众品格的高尚在于无求,对众生无所乞求,我们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事情,没有因缘我们就用功,人至无求品自高。所以这个地方是说居士主动发心护持三宝,这是第一个。第二个、从开缘的情况可以看得出来,你要考虑对方在布施的时候,他的能力是不是堪可、是不是超过他的负荷。这二个考量,是我们对珍宝是不是该接受的判定标准。
6 庚六、不施其法戒二
辛一、明犯相二
壬一、明染违犯
这条戒是说有居士来向我们求法,而我们不为他说法,这样子就犯了这条戒,这当中分二科,先看「辛一、明犯相」,「犯相」当中先看「壬一、明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来求法」,「他」指的是一般的有情众生,不管是富贵、不管是贫贱,他有心来向你求法。这个「求法」在古德的解释有二个内涵:第一个是求我们为他说法;第二个是他来跟你求索这种法宝经论,他跟你要一些佛法的数据,这都是属于求法。菩萨因为「嫌」弃对方、看不起对方、或者瞋「恼」对方,内心当中产生一种「嫉妒」,这个「嫉妒」就是不耐他荣,别人有功德的境界出现,我们内心当中不高兴,也就是说你恐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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