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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之自他相换的修法(一)

  菩提心之自他相换的修法(一)

  丑二、依寂天佛子著述所出而修分三:一、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 二、若能修习彼心定能发生 三、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

  【第二,依寂天教典而修分三:一、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二、若能修习彼心定能发生;三、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

  菩提心的第二种修法是自他相换法,依照寂天菩萨的《入行论》修持。追溯其根源,是出自《华严经》、《大方广经》、龙树菩萨的《宝鬘论》,由寂天菩萨开演而形成言教。

  寅一、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分四:一、若欲速成二利当修自他相换 二、自他相换之胜利与不换之过患 三、若不自他相换则难以成佛等 四、现为修法教授

  【今初 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者。】

  卯一、若欲速成二利当修自他相换

  【《入行论》云:“若有欲速疾,救护自及他,彼应自他换,密胜应受行。”】

  《入行论》说:如果想迅速救护自己和他人,应修自他交换,应当受持如此深密殊胜之妙法,善加串习。

  此颂透露了“自他相换”具有迅速救护自他的功效,乃密胜之法。所谓“密”,有保密与深密二层涵义,即:于非法器不传,是“保密”;非浅智所能理解,是“深密”。此自他相换法对小乘人而言,因其心量小、不能接受,理应对其保密,所以是“密胜”,或者因小乘人难以理解此妙法,故是“密胜”。

  由修自他交换,能够不顾自己,一心为众生遣除痛苦、成办利乐,从而迅速积聚资粮、成佛度众生,故是能速疾成办二利的妙法。

  卯二、自他相换之胜利与不换之过患

  【又云:“尽[1]世所有乐,悉从利他生,尽世所有苦,皆从自利起。此何须繁说,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观此二差别。”】

  尽世间所有安乐,都是从利他而生;尽世间所有痛苦,都是从自利而起。对此无需多说,只要观察凡夫唯一自利、佛陀一味利他,二者结果之差别,便可真相大白。

  凡夫专为自利,至今仍是生死凡夫;佛陀一心利他,早已成就佛果。观察这两种结果,就会明白自己该如何做。

  三、若不自他相换则难以成佛等

  【“若不能真换,自乐及他苦,非仅不成佛,生死亦无乐。”】

  此颂是说不能自他相换的过患。

  如果不能真正交换自乐与他苦,不仅无法成就无上菩提,即使在生死中也不会有安乐。这是说,如果不能自他相换,断定得不到丝毫安乐。

  “交换自乐与他苦”,即把过去只为自己求安乐而不顾他苦的自利心,换成不为自己求安乐而只为他人除苦的心。

  卯四、现为修法教授

  【谓当思惟:惟自爱执,乃是一切衰损之门;爱执他者,则是一切圆满之本。】

  若将上述《入行论》四颂显现为修法的教授,即须思惟两层内容:

  一、爱执自己乃一切衰损之门,由我爱执的作用,将进入一切衰损中。

  二、爱执他人是一切圆满之根本,所有世出世间的圆满都是从爱执他人所生的。

  寅二、若能修习彼心定能发生分二:一、真实 二、遣除疑惑

  【若修自他换易意乐,定能发起。】

  以下论证“通过如理修持,自他相换的意乐必定能生起”。这不是假想,而是肯定。

  卯一、真实

  【如先怨敌闻名便怖,后若和顺相结为友,设无彼时,亦能令生最大忧恼,一切悉是随心而转。】

  譬如:先前执某人为怨敌时,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心生恐怖;后来关系和好,结为好友,一旦没有他时,也会生起极大忧恼。可见,一切都是随心而转。

  有情的五蕴本没有“敌”、“友”的自性,一切皆是随心安立,即:对同一人,内心执为怨敌,则闻名便生恐惧;内心执他为亲友,则暂时离别也会忧伤。这说明,随心如何假立、串习,就会引起相应的行为、状态。

  【故若能修观自如他,观他如自,亦能生起。】

  所以,如果能串习观自己如他人、观他人如自己,也是能生起的。

  有情的身心五蕴本没有什么“自”、“他”,然而,一旦把他假立成自己,串习娴熟后,一定就会成为那样。

  【即此论云:“困难不应退,皆由修力成,先闻名生畏,后无彼不乐。”】

  此即《入行论》所说:遇到困难不应退缩,任何事都是由串习力所成就的。好比对同一人,原先听到他的名字就心生恐惧,后来成为朋友,没有他时,心中还怏怏不乐。

  【又云:“自身置为余,如是无艰难。”】

  又说:将自己安立为他人,这样无甚艰难便能生起自他相换之心。

  卯二、遣除疑惑

  【若作是念:他身非我身,云何于彼能生如自之心耶?】

  如果想:他身并非我身,怎么能对他生起如自己的心?也就是说,他是他,我是我,怎么能见他如我?

  【即此身体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他体分,然由往昔串习力故而起我执。若于他身修习爱执,宛如自体亦能生起。】

  回答:这个身体也是由父精母血生成的,本来是属于他人身体的部分,但由于往昔的串习力,入胎时生起了我执,所以一直认为这是“我的”身体。如果对他身串习爱执,也能生起宛如自己身体的感觉。

  譬如:对同一套住房,最初入住后一直执著是“我的”,其实,住房的任何一块砖、木都不是“我的”;后来住房归了别人,又认为是“他的”。所以,对同一套住房,可以随自己的心执著是“他的”,也可以认为是“我的”。同样,一个蕴身,可以随心执著是“他的”,也可执著是“我的”。

  【即彼论云:“如汝于他人,一滴精血聚,虚妄执为我,如是应修余

  此即《入行论》所说:就像你对他人的一滴精血,虚妄执著为“我”一样,应当串习将他人的身体看成是“我”。

  以下总结上述两大科的内容

  如是善思胜利、过患,则能至心爱乐修习,又见修习便能生起。】

  按照这样,善加思惟修习自他相换的利益与不修之过患,便能至诚爱乐修习此法,又观察到:只要串习就能生起自他相换之心。

  寅三、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分二:一、除其障碍 二、正明修法

  【彼修自他换易之理,次第云何。】

  修持自他相换的次第如何。

  首先认定自他相换之心的行相。

  【言自他换或说以自为他、以他为自者,非是于他强念为我、于他眼等念为我所而修其心,乃是改换爱着自己、弃舍他人二心地位,应当发心爱他如自、弃自如他。】

  所谓自他相换或者说以自为他、以他为自,并不是把“他”硬想成是“我”,或把他的眼根等想成是“我的”来修心,而是把爱自与舍他的两种心换位,应当发心爱他如爱自己、舍弃自己如舍他人。

  也就是,将爱著自己、舍弃他人之心,换成舍弃自己、爱著他人之心,并且如爱重自己一般爱重他人,像舍弃他人那样舍弃自己。

  【故说改换自乐他苦,应知亦是于我爱执视如怨敌,灭除爱重我之安乐,于他爱执见为功德,灭除弃舍他人痛苦,于除他苦殷重修习,总当不顾自乐而除他苦。】

  所以要知道,“改换自乐与他苦”,也是对我爱执视如怨敌,去除爱重我的安乐,对他爱执见为功德,去除舍弃他人痛苦,认真修习遣除他苦。总之,应当不顾自己的安乐来遣除他人的痛苦。

  也就是,将“不顾他苦、只求自乐”的心,换成“不顾自乐、只除他苦”之心。

  在菩萨所修的五平等[2]中,此处所指是自他平等,按《入行论》、《大乘庄严经论》所说,其意义有多种理解,即:一切法无我平等、一切众生希求安乐平等、一切众生不愿受苦平等、愿断除所受痛苦平等、一切众生爱执自己平等。此处是说,对自己有多爱重,对他人也无别生起如是爱重的心,便是生起了自他平等之心。

  【此中分二:一、除其障碍;二、正明修法。】

  卯一、除其障碍分二:一、遣除执著自他各各类别的障碍 二、遣除第二障碍

  【今初】

  先说遣除修自他换的障碍。

  【修习此心有二障碍。】

  辰一、遣除执著自他各各类别的障碍

  【一谓执自乐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犹如青黄各各类别,次于依此所生苦乐,亦便念云:此是我者应修应除,此是他者轻而弃舍。】

  第一种障碍:执著自乐所依的自身与他苦所依的他身,如同青、黄各是一类,然后对依此所生的苦乐,也就想:这是我的苦乐,应当遣除、应当修集;那是他的苦乐,与我无关,由此轻视而舍弃。

  【能治此者,谓观自他非有自性各各类别,惟互观待,于自亦能起如他心,于他亦能起自觉故,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虽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则定发起此山之觉。故不同青色,任待于谁惟起青觉,不起余色之觉。】

  能对治此障碍者,是观察:自、他不是实有自性的不同两类,唯一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因为:对自己也能生起如他人之心,对他人也能生起如自己的感觉。譬如,对同一座山,既可执为彼山、也可执为此山,即:彼山观待此山会生起“彼山”之心,但是到了彼山,又一定会生起“此山”的感觉。所以,不同于青色,观待谁都只生青色感觉,而不生起其它色觉。

  【如《集学论》云:“修自他平等,坚固菩提心,自他惟观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观谁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观谁而成他?”】

  “修自他平等,坚固菩提心”:由串习自他平等而令菩提心坚固。

  “自他惟观待,妄如此彼岸”:“自”与“他”只是互相观待而假立,如同河的此岸与彼岸,没有自性,全是假立。

  “彼岸自非彼,观谁而成此?”:彼岸并不能不观待而自己成立为“彼岸”(因为到了彼岸,又会对它生起“此岸”之心,说明彼岸只是观待假立,没有自性成立),若没有“彼岸”的观待处,又观待谁来安立“此岸”呢?一定无法安立(“此岸”也不是自己成立,而是观待“彼岸”而成立,因为到了彼岸时,对此岸又生起彼岸之心)。

  “自且不成自,观谁而成他?”:同样,并没有独立自性的“自”成立,因为站在“他”的角度,“自”就成了“他”。若没有“自”这一观待处,观待谁而成立“他”呢?如果一定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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