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纵修善法,亦杂有求名利恭敬等恶行,致使善行不得清净。
因此,常执会导致修善无力与混杂恶因。
寅四、虽修后世之义不能遮止延缓之理:
论云:设能缘虑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时渐修延缓懈怠,遂以睡眠、昏沉、杂言、饮食等事,散耗时日,故不能发广大精勤,如理修行。
即使能缘虑后世而修行,然以分别不死的常执障碍,不能遮止后时再渐修的延缓懈怠,遂以睡眠、昏沉、绮语、饮食等事散耗时间,故不能发起广大精进如理修行。
平时为何不能改变松懈拖延的状态?即未发起念死之心,日日执著今天不死,无有如救头燃之紧迫感,故难以发起大精进而趣入修行。
寅五、由常执生起猛利贪嗔之理:
论云: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诳故,遂于利养恭敬等上,起猛利贪。于此障碍,或疑作碍,起猛利嗔。于彼过患蒙昧愚痴。由利等故,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如瀑流转。
如是被希求身命久住所欺诳,故在利养、恭敬等上,生起猛利贪心;相反,对妨碍贪着或怀疑作障碍之处,生起猛利嗔心。生起贪嗔等时,对其过患亦是蒙昧愚痴。而且,由于贪执利养恭敬等,会引起猛利我慢、嫉妒等根本烦恼与随烦恼,如瀑流般相续不断。
为何生起如是猛利烦恼?其根源即是常执,由贪执现世而引生贪嗔等,设若念死,一心但求后世,则不会缘现世名利等生起贪嗔,可见常执乃烦恼根源。
寅六、由常执产生恶行之理:
论云:复由此故,于日日中渐令增长,诸有胜势,能引恶趣猛利大苦,身语意摄十种恶行,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不善业。
而且,由希求身命久住之常执,日日之中渐渐增长具有强大势力、能引生恶趣猛利大苦、以身语意所摄的十恶、无间罪、近无间罪、毁谤正法等不善业
诸不善业,从功能而言,具有势力能引恶趣猛利大苦;从种类而言,即以身语意所摄的十种恶行、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近五无间罪(污阿罗汉尼、杀见道者、杀学道者、夺僧众食物与毁坏佛塔。)、毁谤正法等恶业。
论云:又令渐弃能治彼等善妙宣说甘露正法,断增上生及决定胜所有命根。
又以此常执,使人逐渐弃离能对治彼等恶行的善说甘露正法,由此斩断增上生及决定胜之命根,即从根本上远离成办增上生及决定胜的意乐与加行。
世人全身心执著现世利益,故将正法抛于脑后,一生唯增长恶行,最终只有堕落。
论云:遭死坏已,为诸恶业引导,令赴苦痛粗猛、炎烧、非爱诸恶趣处,何有过此暴恶之门。
今生命根遭到死主摧坏后,被一生恶业牵引,将趣向痛苦粗猛、炽热燃烧、不可爱乐的恶趣险处,何处有过此常执的暴恶之门?
论云:《四百论》亦云:“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若安然睡,岂有暴于此。”
《四百论》亦云:“若有于三世间自在而转之死主,非教他作而是自作,此自作亦非受他派遣而是自主而作,明明有具足此三特征之死主,仍如已脱生死之罗汉般安然入睡,岂有较此更不合理者?”
死主三种特征即“三世主”、“自作”、“无教者”,“三世主”,即能支配地上、地下、地面三种世间之主宰;“自作”,即非他作;“无教者”,即非受人派遣。以下以比喻说明此三特征。
第一种特征:譬如受一国之主惩罚,尚有可逃之处,若受统治全世界的君主惩罚,则无处可逃。如是,死主于地上、地下、人间自在而转,普遍行于轮回之地,故决难逃出死主掌心。
第二种特征:譬如,国王若遣大臣惩办,尚有行贿机会,若国王亲办,则无法回转。如是,死主非派使者而是亲自降临,自在而转,故无法逃脱。
第三种特征:譬如,若是大臣亲自惩办,因其无自主权,唯听命于国王,尚能祈求教者国王,或可得赦免,若国王自主而作,则无可逃脱。如是,死主亦是对一切众生自主而转,无任何教者,故无法逃脱。
面对如是死主,若丝毫不考虑应对之策,毫不在乎,则是极其愚痴之行。
论云:《入行论》亦云:“须弃一切走,我未如是知,为亲非亲故,作种种罪恶。”
《入行论》亦云:“死时须舍弃一切而走,我未如是了知,反为亲与非亲之故,造作种种罪恶。”
以上宣说了常执第六种过患——以常执引生种种罪恶。观察后五种过患,即可理解“常执是第一损害之门”。
丑二、修习胜利:一、有大利益;二、是一切圆满之门;三、断邪见后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
论云:第二修习之胜利者。
此从正面宣说修习念死之利益。
寅一、有大利益:一、比喻;二、喻义;三、教证。
卯一、比喻:
论云:谓若真起随念死心,譬如决断今明定死,则于正法稍知之士,由见亲属及财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运遮彼贪爱,由施等门乐取坚实。
若真正生起念死之心,即会遮止恶行、精进修善。譬如,若断定今天或明日决定会死,则对正法稍有了知之士,因见亲属、财产等不能共赴后世,大多能自然遮止对彼之贪爱,由布施等门乐意摄取坚实。
譬如,稍知正法的绝症患者,若知来日无几,即会考虑生死问题,见死时房屋、财产等毫无用处,亦无法带走,便会放下此等身外之物,以之供养三宝或作公益事业。
卯二、喻义:
论云:如是若见为求利敬及名称等世间法故,一切劬劳皆如扇扬诸空谷壳,全无心实,是欺诳处,便能遮止诸罪恶行。由其恒常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及净戒等诸微妙业,遂于无坚身等诸事,取胜坚实。由是自能升胜妙位,亦能于此导诸众生,更有何事义大于此?
如是若由念死,观见为追求利养、恭敬、名声等世间法所付出的一切辛劳,皆如风扇吹扬空空谷壳,毫无实义,唯是欺诳之处,如是便能遮止各种恶行,不复为求现法而造恶。再者,由发起恒常精进与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净戒等微妙业,如是即以本无坚实的身等诸事,摄取殊胜坚实。由此自己能逐渐升入胜妙地位,亦能将众生引至此位,是故,还有何事能较念死意义重大?
此段宣说修习念死具有遮止罪恶、摄取坚实之大义。对此具体分析:
为何由念死能遮止罪恶?
此须观察罪恶起因,人皆欲离苦得乐,然以迷乱误以为恭敬、利养等现法上具有安乐自性,随之以贪执而三门造集罪业,故罪业源于对现法之贪执,贪执又源于妄计恭敬利养等具有实义之迷乱。随念死亡无常,即须观察死时以名利等不能令人获得丝毫实义,由此发现所渴望的名利等唯是欺诳之处,为此付出之辛劳,如以风扇吹扬空虚谷壳般,毫无实义。故由见现世八法欺诳之自性,能放下贪执而遮止罪恶。
为何由念死能修集善业?
因见死时能使人获得安乐之法,唯一是归依、持戒等妙业,生前若能修集此等妙业,临终与后世皆得安乐,由见佛法具有大义后,即能发起两种精进,昼夜恭敬修集善业,以无坚身等摄取坚实。
《普贤上师言教》云:“若自相续能对无常生起定解,则能彻底舍弃对今生世间一切事物之贪执,犹如呕吐者不愿食油腻之物。我至尊上师亦再三说:“我虽见世上最高贵、有权威、极富裕、具美貌之人,然对彼等不起羡慕,唯注重前辈高僧大德之事迹,此为自相续中生起少许无常定解的缘故。””
卯三、教证:
论云:是故经以多喻赞美,《大般涅槃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象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是为第一,由是诸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我慢。”如是又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是能转趣顿办一切胜妙大门,如是等喻而为赞美。
因此,经中以多喻赞美无常死想之利益,譬如《涅槃经》云:“一切耕种中,秋耕实为第一;一切足迹中,象迹最为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最为第一,以此等想能遣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与我慢。”如是还以多喻赞美,譬如赞美无常死想是能一时摧毁一切烦恼恶行之大椎,是能趣入顿时成办一切胜妙之大门等。
以下分析经中喻义:
1、“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
为何一切耕种之中以秋耕为第一?以秋天耕耘除去田中杂草,并将土地翻松,能长出好庄稼,故秋耕为第一。如是,以死亡无常之想,能遣除自相续中对现世乃至三界的一切贪执,又能令自相续调柔,产生功德苗芽,故无常死想如同秋耕。
2、“一切迹中,象迹第一”:
此喻有多种解释,此处相合意义而言:
大象走路极具智慧,能预知何处有危险,行走时即绕开此险处,唯择安稳之道,可谓“一路平安”,后来者仅须遵行象迹,即可避免一切损害,故象迹为一切迹中第一。如是生起念死无常之心,即能遣除三界一切无明、烦恼等损害,唯一遵行有益于后世的安乐之道,故无常死想如同象迹。
3、“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
“顿摧”即一时摧毁。此喻无常死想具有强大对治力。普穹瓦尊者说:“多修死无常与业果吧!即便犯四他胜罪,亦能净治,此乃我遗嘱。”
《涅槃经》以诸喻赞美一切想中无常死想第一,所谓“一切想”,应指缘世俗有为法之一切想,以无常死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执、无明、我慢等,故言一切想中第一。
论云:《集法句》中亦云:“应达此身如瓦器,如是知法等阳焰,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位。”
《集法句经》中亦说:“应了达此身如瓦器般危脆不坚,如是了知诸法如阳焰般无自性,五毒魔花刃剑将会于此而折断,从而能趣向死主亦不见的无死果位。”
此段宣说无常死想具有“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位”之利益。“魔花刃剑”即色界天魔王射向人间的五毒魔箭,若执身是恒常实有,则会被贪婪、嗔恨、愚痴、傲慢、嫉妒之魔箭射中,丧心病狂,以致在六道中轮转不休。相反,若知身是四大假合,如瓦器般无常或空无实质,如阳焰般现而无自性,如水泡般须臾不住,则不为身体假相所蒙蔽,不会以爱执自身而引发五毒。从此能令自心趣入正法,息灭五毒,而了脱生死。此即念死无常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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