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越的境界,是对佛教真理的觉悟,如窥基所说:“梵云菩提,此翻为觉,觉法性故。”【《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大正藏》卷四三,235c。】妨碍实现菩提的一切精神作用都是烦恼,成佛的瞬间也就是去烦恼得菩提的瞬间。从烦恼到菩提关系的超越方法是,即烦恼而菩提,其内在超越的意义在于,不离人生烦恼而实现解脱,不离现实的人生而成就菩提之境。
依据慧能的佛性理论,清净佛性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和烦恼共生。妄念覆盖真性,成为世人发明真性的障碍。佛性虽然被烦恼覆盖,但佛性自身不会被染污,不会被烦恼消解,受污染的是世人的心识,佛性真实地先天存在,完整而又永恒,佛性之外的一切存在,都虚妄不实,一切烦恼自然也是如此。这一佛性理论的思想渊源是佛教的如来藏学说。据此,体会佛性,不是要等到把烦恼消除至尽才有佛性的自然显现,众生只要体会到烦恼的虚妄特性,不被烦恼所缠,自然就能实现即烦恼而菩提的内在超越。
具体的实现方式,可以通过皈依。慧能强调三皈依,皈依自心的觉性、正念、清净本性,这正是实现从烦恼到菩提的超越方法,即烦恼而菩提的解脱方法。
首先是皈依觉。“善知识,皈依觉,两足尊……自心皈依觉,邪迷不生,少欲知足,离财离色,名两足尊。”【《坛经》第23节。】佛者,觉也。皈依佛,就是要皈依佛之觉性,自心的觉性。人类三大基本烦恼的第一条就是贪。贪为贪欲,贪爱。贪爱五蕴和合之肉体,贪爱世人生存所依赖的种种物质条件。“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着为性。”【《成唯识论》卷六,《大正藏》卷三一,31b。】有是指众生本身,有具是众生生存所需的物质条件。依慧能的看法,世人所贪的两大基本对象是财和色。财是财富,色,照佛教的传统解释,“变碍故名为色”【《俱舍论》卷一,《大正藏》卷三一,3c。】。依中国传统的说法,指女色。慧能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此概念。消除财色等烦恼,必须“少欲知足”,而不是完全的禁欲。这实际上承认世人生存所需的一些基本欲望,基本的物质条件,人类繁衍的基本需要,如果这一切都禁止了,社会的延续就会受到阻碍。这可以说是对儒道两家“寡欲”“导欲”和“知足”修养传统的综合。
其次是皈依法。“皈依正,离欲尊……自心皈正,念念无邪故,即无爱着。以无爱着,名离欲尊。”【《坛经》第23节。】法者,正也。皈依法,也就是皈依佛教正法,回归自心正法。法(dharma)的意义,大致可以概括为两类,一为轨,二是持。““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大正藏》卷四三,675b。】作为轨范,法是指规范或规则,是人们一切行为的依据,佛所说教法,是佛法、正法,佛的教说之外的外道法,是邪法。作为任持,法是指具有自性或质的规定性的存在物,泛指一切事物或现象,包括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特指小乘所分类的五位七十五法和大乘瑜伽行派所分类的五位百法。慧能将法解释为“正”,专指佛的教法。禅宗中将佛所传的微妙的内证之法,称为正法眼藏,涅槃妙心。与正相对的为邪。邪是烦恼,正是菩提。佛性为众生自性本有,佛法也因世人而有,“三世诸佛,十二部经,亦在人性中,本自具有”【《坛经》第31节。】。禅宗所讲的正法妙心也在世人自心中,超越之道,就在于回归自心之正。皈依的方法是无念,没有邪念,不被物缠缚,不于境生执心。这种修行,可以理解为即邪而正,不是离邪而正。慧能讲“离欲尊”,也不是纯粹讲离欲而得解脱,而是即欲而离欲,只要自归于正心,心无邪念,自然身处染尘而不被染。如同莲花,出污泥而不染。
第三是皈依僧。“皈依净,众中尊……自心归净,一切尘劳妄念,虽在自性,自性不染着,名众中尊。”【《坛经》第23节。】僧者,净也。僧是僧伽(samgha)的简称,意思是“和”、“众”,也译作和合众,原指有四人以上由僧人组成的僧团。慧能将其释为清净之“净”,指出了作为僧众所应有的本质特征,在家之男女居士分别称清净士和清净女,出家之僧,更应持清净。禅家常称出家教团或于丛林中修行的大众为清净众,《禅门规式》中简称“清众”。僧为清净义,皈依僧,就是皈依清净,而清净本是众生心的特点,皈依清净,因而也就是皈依自心清净。与清净构成对法的是污染,皈依清净,也就是实现从污染到清净的超越。这种清净并是不离染之净,只要自心保持清净,就是做到即染而净。
只要皈依自心之觉、正、净,就能实现从烦恼向菩提的飞跃,不离烦恼而得菩提。慧能自己表述为“烦恼即是菩提”【《坛经》第40节。】。这一解脱,也是在瞬间实现的,迷则长劫烦恼,悟则须臾菩提。
三、即无明是智慧
众生之所以会被烦恼所缠,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无明。无明是十二因缘之一,导致生死轮回的基本原因,又称为痴,是三毒之一,体现为对佛教真理的无知,不懂佛教的苦集灭道四重真理,不懂佛教的佛、法、僧三宝,不懂佛教的因果报应之理,不懂自性清净心之理,不懂众生本觉之理,由此而产生与佛法真理不相符合的世俗观念。与无明相对的是作为超越境界的智慧,从无明到智慧的超越方法是,即无明而成智慧,其内在超越的意义在于,不离众生的无明而得智慧。
慧能在讲自性忏时,突出地体现这一超越。他说:“善知识,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迷染,从前恶行,一时自性若除,即是忏悔;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痴染,除却从前谄诳心永断,名为自性忏;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疽疾染,除却从前嫉妒心,自性若除即是忏。”【《坛经》第22节。】
“除却从前谄诳心永断”一句,依敦博本《坛经》,为“除却从前矫诳,杂心永断”。这样可使语义通顺。无明,在这里表现为愚迷、愚痴、嫉妒心等。无明和智慧的关系,依《曹溪大师别传》,慧能是用《涅槃经》中的观点来解释的:“《涅槃经》云:明与无明,凡夫见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世人之心就其本质来讲,是以智慧为本性的,是所谓“心地无痴自性惠”【《坛经》第41节。】。只是智慧的本性被因无明而产生的烦恼所覆盖,不能显现。但这并不是说,一方面存在着无明,另一方面,在无明之外存在着智慧。无明和智慧本质上都存在于同一个对象,两者是具有体用关系的统一体,没有离开无明而单独存在的纯粹的智慧,如同没有离开污泥而单独生长的莲花。只要用智慧观照,使光明充满自性之宅,自然不被无明所染,“用智惠观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见性成佛道”【《坛经》第27节。】。不被无明染,也就能实现不离无明而得智慧的内在超越。
四、不舍生死而入涅槃
世人因为无明而产生烦恼,不能脱离生死轮回,与生死相对的是作为超越境界的涅槃。涅槃的字面意义有灭、寂灭、灭度、寂、无生等,中国早期的一些佛经还译为“无为”,一般的意义是指熄灭生死轮回而获得的终极解脱。小乘佛教将其区分为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两种:前者指作为生死之因的烦恼已断,但由此前世烦恼所形成的果报仍未断绝,仍在身上存在,“爱等诸烦恼断,是名有余涅槃”【《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藏》卷二五,288c。】。无余涅槃指生死之因和果都断尽,不再轮回于生死,不再依五蕴所成之身,“圣人今世所受“五众”尽,更不复受,是名无余涅槃”【《大智度论》卷三一,《大正藏》卷二五,288c。】。“五众”就是指五蕴,构成人身体的五种因素。
对于涅槃,从敦煌本《坛经》来看,这个概念出现的次数并不多,第57节中有“如来入涅槃,法教流东土”一段,是《坛经》记录者所加的说明。但整个一部《坛经》所谈的实际上就是涅槃解脱之道。解脱论,也就是涅槃的方法论,超脱生死轮回的方法。慧能的得法偈就体现其涅槃观。此偈的起因是弘忍为了检验大家对生死问题的看法:“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门人,终日供养,只求福田,不求出离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若迷,福何可救?汝等总且归房自看,有智惠者,自取本性般若之知,各作偈一首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付汝依法,禀为六代。火急急!”【《坛经》第4节。】“生死事大”,说明世人超脱生死轮回是最重要的大事,慧能讲的佛性论,顿悟论,无修论,都是在讲涅槃之道,他明确强调觉悟对于实现涅槃的重要性,“悟即元无差别,不悟即长劫轮回”【《坛经》第16节。】。“一念断即死,别处受生”【《坛经》第17节。】。觉悟自心佛性,世人即佛,不悟佛性,将难脱轮回之地。
慧能所说的涅槃是无余涅槃,他在《无相颂》中讲到“邪正悉不用,清净至无余”【《坛经》第36节。】。这个“无余”,就是无余涅槃。小乘佛教的涅槃概念,指灰身灭智,肉体焚烧成灰,心智灭除至尽。大乘佛教对涅槃有新释,不再执着于有余、无余之分,只以无余涅槃作为一种方便施设,非终极涅槃。《中论》以实相为涅槃,“诸法实相即是涅槃”【《中论.观法品》,《大正藏》卷三十,25a。】。三论宗依之,吉藏讲“离断常二见,行于圣中道,见于佛性”【《二谛义》卷上,《大正藏》卷四五,86a。】。中道就是佛性,就是涅槃。北本《大般涅槃经》以具有常乐我净四德的佛身为大涅槃,“二乘所得非大涅槃,何以故?无常、乐、我、净故,常、乐、我、净,乃得名为大涅槃也”【《大般涅槃经》卷二一,《大正藏》卷十二,746a。】。唯识法相宗讲四种涅槃,依《成唯识论》卷十,为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有余依涅槃、无余依涅槃和无住处涅槃,这四种涅槃只有佛世尊才具足。天台宗据体相用立三种涅槃,依智顗《法华玄义》卷五下,为性净涅槃、圆净涅槃、方便净涅槃。慧能在此使用“无余”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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